资源描述
行唐广播电视台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书
编号:
甲方:行唐广播电视台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龙州镇正义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财务及业务等信息。
二、保密的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 ,无论是书面上的、口头的、图形的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传播的信息,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资料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商务政策、财务资料、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本本台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本台及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本台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职务行为信息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本台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相关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本台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在本台新闻从业过程中获得的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音视频素材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本台。
四、保密规章和制度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及信息。
五、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也不能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六、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七、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本台新闻从业人员所接触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信息等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本台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秘密信息长期有效。
八、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本台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法、违约、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到解除劳动关系;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如乙方与本台签订《保密协议书》发生冲突,以《保密协议书》及《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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