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仓储合同实训.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777082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仓储合同实训.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仓储合同实训.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仓储合同实训.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仓储合同实训.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商品存储与配送 实训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班 级: 09国贸2-7 学 号姓 名指导老师实训地点成绩组内成员实训项目名称仓储合同一、 实训目的和要求通过仓储合同的模拟订立,使学生熟悉订立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对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能够清晰把握、灵活处理,解决单纯的理论学习所带来的眼高手低的现象;最终达到能够订立简单的仓储合同的目的。要求同学们实训课前做好各项合同内容的理论复习,实训过程中遵守实训要求,按老师指定的步骤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以在实训中不断地完善合同知识,达到实训的目的。二、 实训步骤首先,熟悉需要订立合同的模拟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业务情况;其次,参考合同案例,两名同学一组,模拟协商

2、事宜,订下仓储合同;再次,由老师出任法官,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处理,目的在于寻找合同订立内容是否合理,语言是否严密,是否能充分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最后,由学生不断双方修改合同,最后形成定稿,作为实训成果。三、 总结与分析(以实训中仓储合同作为实训报告成果)仓储合同 合同的编号:存货人: 签订地点: 保管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仓储物品名规格质量包装件数稻谷100公斤良好塑料编织袋25袋玉米种子50公斤优塑料编织袋15袋第二条、仓储物保管措施:1.、保证仓库干净,无漏雨,不渗水,无鼠害,

3、无异味。仓库的温度在8摄氏度以下。相对的湿度不得高于60摄氏度。2、在仓储物的保期内,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损失,变质,发霉,减少,应承担赔偿的责任。3、如果有货物洒落在地应该及时的处理,并把捡起的货物安排好。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4、应该定时的对货物进行检查,检查货物堆的温度及湿度,检查货物是否有病虫害,时间的安排是每季一次。如果发现货物变质,发霉,发芽,损坏应及时地通知存货人。第三条、仓储物入库前检验:保管人应检验货物的质量,件数,规格是否正确。检查货物是否发生了变质,霉变,损失,病虫害,或水分过高不适合存储的玉米种子及稻谷,如果有应及时地通知存货人处理。货物验收好后,保管

4、人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第四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货物出库后,存货人应仔细地检查货物,如果发现货物有变质,霉变,损失,病虫害,或水分过高等问题应向保管人索赔。第五条、 数量验收:以保管人验证合格的磅秤为准。第六条、 租赁费用1、货物所占仓库的面积: 平方米 租赁费每天每平方米:元 2、存储的时间:从2010年10月10日到2013年1月18日 3、货物入库前的运输费用及卸货费由存货人负责,货物出库后的费用及装货费由保管人负责。第七条、 违规责任 1 保管人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危险物品和

5、易腐物品不得与玉米种子及稻谷存放在一起,如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元。(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他约定责任2.存货人的责任(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10_%(或_15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

6、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3)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4)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5)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6)其他约定责任: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

7、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存货人:存货人(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保管人:保管人(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2010 年 10 月 20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8、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

9、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

10、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

11、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