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分行票据业务准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行票据业务操作,加强票据业务风险管理,总行决定对分行实施票据业务准入管理,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设分行的票据业务准入管理以及已设分行票据业务的检查。业务准入项目包括贴现、转(再)贴现卖出、转贴现买入的业务制度、岗位设置和岗位人员从业资格三大方面。 第三条 本细则准入管理工作由总行准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小组成员为总行金融同业部、风险管理部和会计结算部,金融同业部为工作小组的牵头部门。 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分行的准入申请,对分行票据业务制度、岗位设置、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合规性及前中后台从业人员资格实施验收。 第二章 准
2、入流程第四条 分行提交准入申请 分行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依据业务准入条件及要求,进行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准备。条件具备后按准入要求向工作小组提交用于准入申请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票据业务准入申请(见附录)及相关制度。 第五条 工作小组进行准入验收 对分行提出的业务准入申请,准入管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对照准入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分项进行验收;金融同业部汇总工作小组成员意见后,将票据业务准入验收意见及授权建议提交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分行业务授权。 第六条 业务授权 总行风险管理部根据票据业务准入验收意见及授权建议,对分行进行相应的票据业务授权。 第三章 准入条件第七条 贴现业务准入
3、要求 (一)制度要求 分行应根据市商业银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操作规程制定本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应明确以下内容: 1、 贴现业务洽谈受理、审核审验、业务审批、账务处理及保管托收的操作流程; 2、 票据审验标准; 3、 贸易背景审核要求; 4、 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 (二) 岗位职责要求 分行应按要求设置票据业务的前台、中台、后台,要求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且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前台负责业务营销、业务初审及贷后管理;中台负责贴现的风险审核;后台负责票据的审验、查询、保管、托收、账务处理,并配合前台监督资金流向。 (三) 岗位资格
4、要求 1、 前台:必须具有行内信贷从业资格; 2、 中台:必须是本行认定的专业授信审批人员; 3、 后台:必须具有综合柜员资格,经过总行会计结算部票据审验培训,并在会计结算部备案。 第八条 转(再)贴现卖出业务准入要求 (一)制度要求 分行应在本机构的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中,明确转(再)贴现卖出业务的相关内容: 1、 转(再)贴现卖出业务洽谈准备、审核审验、审批、账务处理等业务操作流程; 2、 各业务品种的办理应符合相关授权要求; 3、 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 (二) 岗位职责要求 分行应按要求设置票据业务的前台、中台、后台,要求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且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前台负
5、责业务营销和业务初审;中台负责转(再)贴现卖出业务风险审核、授权检查、利率监控等合规性检查;后台负责票据的保管、审验、账务处理及资金收付。 (三) 岗位资格要求 1、前台:具有行内信贷从业资格,经过票据中心转贴现业务培训; 2、 中台:具有行内信贷从业资格,经过票据中心转贴现业务培训; 3、 后台:具有综合柜员资格,经过会计结算部票据审验培训,并在会计结算部备案。 第九条 转贴现买入业务准入要求 (一)制度要求 分行应在本机构的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中,明确转贴现买入业务的相关内容: 1、 与转(再)贴现卖出业务要求一致; 2、 与转(再)贴现卖出业务要求一致; 3、 与转(再)贴现卖出业
6、务要求一致; 4、 交易对手和承兑行应符合我行同业授信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 岗位职责要求 与转(再)贴现卖出业务要求一致。 (三) 岗位资格要求 1、 前台:至少有一年以上票据从业经验,经过票据中心转贴现业务培训,且具有行内信贷从业资格; 2、 中台:与转(再)贴现卖出业务要求一致; 3、 后台:与转(再)贴现卖出业务要求一致。 第四章 检查与管理 第十条 对已获得准入的分行,准入工作小组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出现以下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发整改意见书、阶段性停办业务或者取消业务资格等处理。 (一) 实际操作未按准入要求办理; (二) 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彻底; (三) 业务检
7、查中暴露出严重违规问题; (四) 被当地监管部门检查出违规业务; (五) 出现假票案件或资金风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银行总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票据业务准入申请 11 1-5-4-4 附录: 票据业务准入申请 申请分行: 年 月 日 分 行 准 入 申 请 分行名称: 准入申请品种: 贴现 转(再)贴现卖出 转贴现买入 准入准备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岗位设置情况 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 分行意见: 行长签字 分行公章 年 月 日 7 准入工作小组验收意见 金融同业部: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风险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会计结算部: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作小组验收意见及授权建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