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艺合作合同甲方: 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诚实的合作宗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 礼仪巡游举牌活动 ,为保证项目质量,双方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一、 拍摄内容、时间、地点、场次:礼仪6人1.演出时间: 2017年11月 6日 8点-17点 2017年11月7日 8点-17点 2.演出地点: 光达国际会展中心 3.演出内容: 礼仪巡游举牌二、演出费用:1.节目费用包括: 共 6 人总计 4800元2.服装、人员等成本由乙方承担 3.演绎人员午餐、晚餐由甲方提供三、结款方式:演出费用在签署合
2、同后24小时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费用的30%定金。在10月2日活动结束当场,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尾款,则甲方须每日支付总费用的百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开户行:银行账号:企业法人:四、 其它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五、互不承担责任: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七、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_ 代表人: 代表人: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