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房屋买卖合同(工业厂房).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720747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31M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买卖合同(工业厂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房屋买卖合同(工业厂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屋买卖合同(工业厂房)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招拍挂 方式取得位于 ______________ 地号为 图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成后为工业厂房,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房屋,【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在建收尾的房屋。房屋建成后可办理整栋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分层出售给买受人,出售方式按二手房交易过户给买受人且不向买受人开具不动产发票,但保障房产证能分层办理。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布置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奔狐大厦 座第 层和 层。   该房屋的用途为厂房,按国家相关规范设计要求设计,属 结构,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第四条 计价方式及价款 乙方购奔狐大厦 座第 层和 层,按建筑面积 ㎡计算; 单价: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屋验收后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产权登记面积结算房价款。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可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本条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确定的价款给甲方。 2.分期付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 圆,(¥ ); 20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 圆,(¥ ); 房屋交付使用时支付(人民币,大写) 圆,(¥ ); 余款(人民币,大写) 圆,(¥ )在办好不动房产权时全部付清。 3.银行贷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 圆,(¥ ); 20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大写) 圆,(¥ ); 余款(人民币,大写) 圆,(¥ )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 逾期付款在 60 日之内(含60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壹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付款超过 60 日后(不含60日): 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出售给第三人,预收房款不予退还;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且经出卖人同意,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壹 (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款中的比率 )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3.买受人中途悔约,以其他方式不履行本合同的,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购房款项不予退还,并按合同总应付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1、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不承担违约责任: 1、遭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自然灾害和事件; 2、战争、地震、意外疫情(如SARS、瘟疫等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的火灾等等; 3、买受人未付清全部房款或其他应付款项,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交房约定:按逾期时间,逾期超过 1 日,则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壹每天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产权登记约定及其费用 合同约定的售价未包括房屋售价以外的一切费用,除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与该房屋交易与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自已承担;《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的办证费用按总房款的 5.5 % 预收(包括乙方所需交纳的契税及房产局等办证费用),多退少补;如因相关政策变化,要求需以企业名义购买的,需买受人出具具有企业法人资质的公司购买该物业;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18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房屋权属证书;因甲方原因超出18个月未办理好房屋产权证的,则即日起给予乙方已付款项每天万分之__壹___的违约金,超出36个月未办理好房屋产权证的,则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房款。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1.甲方在该房屋设计定稿前应征求乙方的意见,若乙方在房屋使用功能方面有特殊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取得相邻方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该房屋设计图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原则上不再变更; 3.若乙方因实际需要变更,应先向甲方申请,再经设计单位同意和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二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且受让人应当给予配合。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签署房屋交接单。如因受让人原因未及时收房办理交接手续,超过一周则视同受让人自动收房。 房屋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自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之日起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一次书面的催告。如乙方仍未按催告书中确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催告书中确定的验收交 接日之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图纸设计标准要求,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责令更改。 第十四条 保修及相关责任 1.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对本项目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合理设计年限负责,其它保修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保修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2年)。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维修;保修期外业主对自购物业进行维修,公共部分由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维修费用。 3.本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社会动乱、政府行为、重大自然灾害等等)致使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情况以寻求帮助减少双方损失。乙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若有人为破坏性及不可抗因素导致房屋损毁(如战争、恐怖袭击、火灾、地震、自然灾害等等),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4.楼面楼板最大承受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越设计标准,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若因二次装修不当,致使房屋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影响相邻房屋或整栋房屋使用及安全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整改修复,恢复房屋状态,并赔偿给其他楼层造成的损失。 6.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协议中所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权利和义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楼宇的楼顶面使用权 归属甲方 ;   2.该房屋所在楼层的外墙面使用权 归属甲方 ;   3.该房屋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属甲方 ;   4.该房屋所在园区的命名权 归属甲方 ;   第十六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厂房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七条 本房屋的物业管理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管理费可参考周边同等项目由甲方确定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第十八条 甲方交付房屋后,因政府行为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办完交付手续以后,在房屋过户手续未办完之前,该房屋交付后至办证过户完成之间应交的房产税、土地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交。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壹 份,买受人 壹 份, 房产局 壹 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该房屋建设设计及平面示意图(以房屋实际结构为准) 本附件的房屋平面图为房屋平面示意图,共计地上12层,首层层高7.2M,2-8层层高3.9M,9-12层层高3.8,(以上层高含楼面、梁)具体结构以现房房型为准。 附件二 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就 大厦房屋买卖合同事宜(主合同编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 价格优惠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奔狐大厦 座第 层和 层按建筑面积 ㎡计算;单价: 元/㎡ 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优惠后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 (人民币) 元(大写: )。 2、郑重声明,本合同所签定的房屋销售单价及总价属于商业机密,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因乙方泄露此机密引起的商业纠纷、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元(大写: )后,本协议开始生效,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甲方可另行出售。 4、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元(大写: )元。 5、甲方承诺奔狐大厦 座 层在20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座 层在20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如不能如期交房,甲方将按照乙方已付的合同定金的万分之一/天支付违约金。 6、 7、 本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商品房交付标准 建筑/机电设施 提供标准 结构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外墙 部分贴外墙瓷片、部分玻璃幕墙与高级灰色多彩漆 公共区域 【首层大堂】地面:800x800抛光砖、墙面:400x800抛釉砖、吊顶:普通吊顶 【各层电梯厅】地面:800x800抛光砖、墙面:400x800抛釉砖、吊顶:普通吊顶 【公共走廊】地面:普通楼梯踏步、墙面:仿瓷刷白、吊顶:普通吊顶 办公区域内 地面:水泥地面普通找平 墙面:仿瓷刷白 顶棚:仿瓷刷白 分区入户门:防火门 公共卫生间 地面:300x300防滑砖、洁具:蹲式大便器、洗脸盘: 电梯 客梯AB共用,数量2台。品牌:广日电梯 客梯AC共用,数量2台。品牌:广日电梯 货梯B栋2台。品牌:台日电梯 货梯C栋2台。品牌:台日电梯 楼面荷载 屋面荷载:3.5KN/㎡(不含楼板自重)防水、隔热 楼梯间:1.5KN/㎡ 车间楼面:1.5KN/㎡ 地下室:1.5KN/㎡ 除以上表明的荷载外,其余未标注的荷载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规定取值 空调采暖 由客户自行采购空调设备 电力供应、应急供电 根据相应规范采用800KV变电变压器接各楼层电梯井背后强电箱,在强电井内设置三相智能电表 电话及数据接口 通讯光缆引入至每层多弱电井内 消防系统 提供消火栓、自动淋喷、烟雾探测系统、机械排烟、火灾报警系统等 给排水系统 在每个办公楼层设置公共男女卫生间。 消防防火门 采用钢制防火门(防火等级为FM甲级、乙级、丙级) 内窗 90系列铝合金窗户(单层) 注:1、以上材料及设备品牌如因采购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无法提供的,出卖人有权以同等档次或品质的其他品牌替代;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10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