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JQYP-XZ-2014-0018厂区物业承包合同 委托人: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委托人:酒泉市通达风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4年7月26签订地点:酒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编号:JQYP-XZ-2014-0018厂区物业承包合同委托人: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人:酒泉市通达风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甲方厂区相关物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自身效益,合理控制企业成本,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材科技(酒泉)风电叶片有
2、限公司厂区物业承包项目二、 承包项目范围和服务内容:为保证甲方厂区物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资产运行效益,由乙方承包物业项目。承包项目范围限于甲方厂区内(含四周绿花带)。承包服务内容包括除车间外的厂区卫生、绿化环境维护、厂区内供暖线路检查保养、维护维修、锅炉房运行以及供暖故障抢修,锅炉相关维修资料建立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保障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行的一切工作,都属于乙方范围的工作范围。三、 承包项目费用及管理目标:承包费用:每月肆万壹仟捌佰元(41800元/月)乙方维修维护范围与标准:1、 乙方应在此项目中配备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人员2人,卫生保洁人员6人,绿化维护人员2人,采暖期
3、内锅炉工3人。2、 乙方承担甲方厂区范围内(生产车间除外)所有办公、生活、道路、卫生间环境清洁打扫工作,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不得出现垃圾堆积现象。为保证工作质量保洁人员作息时间于甲方作息时间相同。3、 乙方对甲方厂区内的承包项目设施负有维修维护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暖管道、暖气、门窗、卫生间及洁具、锅炉及锅炉设施、舍内及通道内照明灯具更换的等,维修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在收到维修材料后须提供人员在3-5日内维修结束,如确有困难不能如期完成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核准后,可适当延长维修期。若在甲方通知时间内未能进行维修维护者,甲方可另外聘他人进行维修维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本月服务费中扣除。4
4、、 乙方对甲方现有区域内(含厂区四周绿化带)的绿化负有全责维护,按作物正常周期(4-11月)浇水施肥,如因乙方不及时维护造成甲方绿化区域损毁,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除恢复正常绿化环境外,甲方将会是具体情况对甲方予以处罚。5、 乙方在供暖期前后对甲方的供暖管道(厂区围墙内)设施负有维护检修义务,须保证甲方的供暖不因内部管道而受影响。乙方在供暖期内须向甲方锅炉内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人员,维护维修锅炉房供暖正常使用(10月1日-4月30日)。乙方如维修维护不及时,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具体项目完成考核由甲方综合管理部考核执行,每月一次,依据考核结果对乙方是否按要求履行项目合同做出评定,此评定与每月项目
5、付款所挂钩。承包时间:壹年。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0日。四、 承包费用支付形式:1、本合同承包费用为年度总额合同,不支付预付款,月度结算,不因季节月度工作量的增减而变化,每月支付41800元,于次月5日前乙方开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0内将上月款项全额付清。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履约进行考核,未完全按照合同履行的,甲方将更具履约情况扣除当月承包费用,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当月承包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2、 承包费用为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通讯设备、维修设备、维修工具及工器具、由乙方支付的低值易耗品、燃
6、料费、人工费、设施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政府管理费、承包服务费、生产辅助费用、其他税金、保险、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等,不可预见的风险及生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材料,设备及工具:1、各种低值易耗品,如清洗油、洁厕剂、笤帚、扫帚工器具、乙方人员相应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接电、水、维修的相关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乙方自备工具或工属具必须用于甲方现场、劳保用品、办公设施、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甲方提供办公场所和工器具库房,不收取费用。3、乙方对于常用易损配件,要提前一周报出计划,甲方及时提供,如材料提供不及时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4、为保证保洁工作
7、质量,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作息时间与甲方同步,且周六、周日必须有人当班,为便于管理,甲方向乙方保洁人员提供午餐一份。六、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 在甲方所属区域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完成本合同内工作所需的场地。甲方提供给乙方食堂、浴池等基础设施和工作期间的候工和休息场所;2、 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技术支持;3、 组织、协调和督办乙方及时完成突发性大型维修任务;4、 向乙方下达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设施运行和维修政策、规定、指标,基础设施维修保养、抢修指令,基础设施保养计划,修理计划;5、 负责协调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检查与生产作业的关系;6、 接收并审核乙方提供
8、的基础设施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7、 负责对乙方执行合同内基础设施检查、维修、故障抢修合格基础设施管理等所有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8、 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安全主管部门签订专项安全协议书;9、 负责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款项。乙方责任:1、乙方应根据基础设施运行的要求和工作范围,对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其中包括安全、维护、维修、强修、保养、基础设施清洁等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并于合同签订两周内报甲方方案。负责合同范围内所用工作的全面实施,保证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及指令的全面落实,保证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负责其承包范围内基础设施巡检、
9、维护保养、维修、检查;乙方主要工作项目及标准应符合甲方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标准与要求;2、每月5号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养工作计划,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自身员工的劳动保护、按照国家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必须缉缴纳的各种险金及职业病检查工作,按时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工资;4、乙方不得对所承包项目内设计的技术资料、数据、图像、成果等向外泄露、发表或转让;5、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6、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执行人员。乙方配备的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的需要并和甲方的组织机构和运行体制相适
10、宜;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负责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一切基础设施非正常损坏、领取物资丢失以及其所使用的设施的损坏的责任;8、乙方应定期组织项目执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并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七、工作场所:1、在甲方所属地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完成本合同内工作所需要的部分场地。甲方提供给食堂、浴池等基础设施和工作期间的侯工休息场所;2、食、宿、通讯、交通设施和费用自行负责;八、其他相关约定1、双方安全责任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内容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连带责任。2、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质量、人力资源的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人员出现的违章现象进行劝阻、制止和处罚,对不服
11、从者有权提出批评或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提出辞退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核实后应按照甲方意见办理;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项目部中撤换其配备的、甲方认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撤换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对该人员进行撤换。被撤换人员,无甲方的批准不得重新再本项目中工作。被换人员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九、违约责任:1、甲方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要求,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于乙方由于各种维修保养材料使用不正当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视情节按原值的10%-100%从承包费用中扣除。3、在工作中乙方不能听从甲方工作指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12、,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甲方进行各项工作检查,例如: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周检、月检)等,执行罚分制度,满分100分,低于95分(包括95分)每罚1分扣除合同承包费100元。甲方的考核分值可做为乙方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5、根据月度基础设施检查结果,若累计不合格项若超过5项,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合同承包费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执行相应考核制度。6、对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年累计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35%,损失费用从合同费用中扣除。7、甲方发现乙方擅自减少人员或调换人员时,按照3000元/人从合同费用中扣除。若乙方需要提前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一月
13、告知甲方,新上岗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同人员,锅炉房人员必须持司炉证上岗。8、甲方如逾期付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责任。十、合同转让:1、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或变更,均需甲方和乙方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变更书”。2、除经甲方书面确认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面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合同的终止及不可抗力:1、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2、乙方因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3、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原则上不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必
14、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日期后立即停止合同执行。合同终止前,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比例支付承包费用。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台风、地震、全国性瘟疫等事件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顺延,顺延时间应相当于事故的影响时间。受不可抗力的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确认,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确认。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各自损失,各自承担,一方不得向另一方索赔。5、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或双方尽快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并达成协议。十二、未尽事宜和争端的解决:1、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采用协商、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处有争议的部分外,其他合同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壹年。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止。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能够全面履行合同,甲方有意向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合同。续签时,经双方认可后,可以更改合同部分条款。3、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时,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价款的50%后双方协商解决。十四、税费:乙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管理的必要条件。十五、甲方承诺,遵守本合
16、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维修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维修承包任务。十六、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维修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维修承包任务。十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协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委托人(甲方): 委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时间: 时间: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
17、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18、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
19、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
20、、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