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混凝土班组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由甲方总承包,现甲方决定将该工程中的混凝土分包给乙方施工。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 ㎡,地上面积 ㎡。
1.3 工程地点:
2. 承包范围
2.1本工程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所包含的混凝土。
3. 承包内容
浇捣混凝土,包括:
3.1地下室及主体结构、标准层浇捣及原浆打磨,楼顶层找平、压光找平工程。
3.2基础混凝土垫层的现场拌制(需要时)与浇捣。清理桩芯内泥土、积水、浇灌桩芯混凝土、浇地梁垫层混凝土。
3.3栏杆、构造柱、零星混凝土的混凝土浇捣。包括本项目所有混凝土。
3.4需要人力完成的本项工程用料机具设备的垂直运输工作。
3.5混凝土输送管的安装及拆卸(含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混凝土堵管、爆管拆卸及安装)。如乙方人力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增加人力支援,按每人每天 元工资支付,扣除乙方工程款。
3.6自己配置找平测量工具(除测量仪器外)。
3.7自带本工作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器具;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振动盘、磨光机、切割机、胶水管、斗车、砂铲、灰匙、灰尺、灰板、通平水线的线材、通讯对讲、手电照明、从电源箱至设备的电缆线、水鞋等,并负责安装、调试、维护、保养。
3.8混凝土泵管在施工场地内的运输、每次浇捣混凝土后所汲及和使用过的机具清理和整齐堆放。
3.9清理、打扫本分项工程的建筑垃圾,并将其运到甲方指定的堆放场地。
3.10混凝土的养护。浇捣后的第二天开始,前三天内每天浇水养护水少于四次,后四天内每天浇水养护不少于三次。
4. 承包性质
4.1 包工不包料、包施工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 包施工工程通过每一次验收。
5. 承包价格(按图纸面积结算)
5.1 ±0.00以下浇混凝土 元/㎡,按地下室建筑面积两层计算。(含基础夯实,基础回填等)
5.2 ±0.00以上按建筑面积 元/㎡(含构住、窗过梁、花架、飘板等在内)
5.3 三层以下用天泵混凝土计算。
5.4 本合同计价单位均为人民币。
5.5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5.6 承包价格包含了加班加点、夜间施工、各种补贴及保险费、误工费、抢工费等费用,因此不得再另计取任何费用。
6. 质量等级
6.1 本合同的质量要求为:优良。
6.2 如乙方不按规范施工,和不服从监理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野蛮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问题严重的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接受违约处罚。
6.3 乙方必须负责按规范浇捣混凝土,并确保梁、柱、板、墙内外密实无气泡和沙眼;负责混凝土浇注后按规范进行保养,确保梁、柱、板、墙无裂缝和开裂现象。
7.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7.1 安全施工目标: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和做好全部防护后持安全卡方可进场;乙方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责;若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和即时离场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2 文明施工目标:文明生产,保持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整洁,规范,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工人要佩带施工证和安全卡。必须满足质检和安检要求。
7.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怠工、停工,如发生乙方人员滋事罢工上访告状等等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清退乙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 工 期
8.1满足甲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及各分阶段进度计划安排。为了保证施工进度和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必要时必须要有不分昼夜连续赶工的思想准备和要求。
8.2 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不得顺延并要赔偿损失。
9. 付款方式
9.1 工程主体封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的工程款,外架除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 %工程款。
9.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万元。如乙方能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完工,则在主体封顶后一并退还给乙方。
10. 合同效力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订后,即时生效。
10.2 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接受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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