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来源:大律师网北京市某机筛场(以下简称原告)与张某(以下简称被告)、北京宋庄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任某及其托付代理人刘罡明,被告及其托付代理人季宗旗,第三人的托付代理人金某、覃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0年12月1日,原告为组成北京市某机筛场,以其法定代表人任某的名义了被告坐落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宋庄村京榆路南的房子100多平方米,承租后原告的团体成员共同自建了厂房等房子200多平方米。2002年原告承租了该房子,而且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2008年10月31日,原告承租的房子被第
2、三人托付的撤除人员强行撤除。据原告到第三人处得知,被告与第三人签定了,被告得到了第三人抵偿给原告的停产歇业抵偿费21万元、自建补助费20万元、拆迁补助费7500元。被告应当将上述金钱给付原告。别的,原告于2008年9月27日向被告支付了2008年一年的房钱1万元,被告应当返还原告11、12月份的房子房钱合计1666元。故诉请法院恳求判令:1、被告返还原告停产歇业抵偿款21万元;2、被告返还原告自建房子拆迁补助费20万元;3、被告返还原告现已支交给被告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房钱1666元;4、被告返还原告搬家补助费7500元。以上合计419166元。 被告辩称,我和原告的租借联系已停止,原
3、告的诉讼恳求没有现实和法律根据,不赞同原告的诉讼恳求。 第三人辩称,拆迁是对于被拆迁人,不对于承租户,咱们和被拆迁人签定拆迁抵偿协议,被拆迁人和其承租户之间的纠纷和咱们没有联系。 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宋庄村京榆路南有一院子。2000年10月1日,被告将该院子中面积为83.44平方米的厂房(3间正房和2间厢房)及一个小院子出租给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任某,年房钱13800元,两边未签定书面。2001年至2002年间原告法定代表人任某连续在其承租的厂房旁自建了有些房子。2002年任某以租借的房子为运营场所注册成立原告,原告向被告交纳房钱并运用承租房子进行机筛出产,两边未签定租借合同,从2
4、003年起年房钱变更为10000元。原告向被告交纳房钱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0月20日,因京榆旧路需求拓展改造,被告的院子在拆迁范围内,在未对被告院子内建筑物进行丈量和评价的状况下第三人与被告经过洽谈签定非住所搬家钱银抵偿协议,对被告悉数院子(包含原告承租的房子及自建的房子)抵偿3700000元,含被搬家房子抵偿和搬家补助费,其间搬家补助费包含搬家补助费、移机费、别的补助费,但对被搬家房子抵偿和搬家补助费没有详细细分抵偿和补助数额。现被告已从第三人处收取悉数抵偿款3700000元。2008年10月21日,被告向原告发出通知,请求停止和原告之间的租借联系,并请求原告将承租的房子腾
5、空移送被告,将自建房子撤除清理,不然后果自负。2008年10月31日,因原告没有搬家和腾空房子,第三人将原告承租被告的房子及原告自建的房子强行撤除。庭审中,原告建议其自建房子面积为217平方米,为证实自个的建议,原告向本院供给有些自建房子撤除前的相片,但未能供给精确有用的根据证实自建房子面积状况,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建议原告自建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但均是棚子不应当抵偿,亦未能供给根据证实原告的自建房子均是棚子。庭审中,被告赞同返还原告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房钱1666元。 另查,第三人在京榆旧路拓展改造中对被拆迁人的是参照通政发【2004】21号文件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断定通州区
6、团体房子拆迁面积操控规范、区位抵偿价规范及有关补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21号文件)所规则的规范进行。第三人对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助系参照21号文件中规则的规范进行。第三人对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助系参照21号文件中规则的房子重置成新均价抵偿。21号文件中宅基地区位抵偿价规范规则宋庄试点小城镇计划范围内房子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21号文件中运营性用房的停产歇业归纳补助费规范规则连续出产运营两年以上,年纳税额在1800元以上,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被撤除房子断定的运营面积给予700-800元/平方米一次性停产歇业归纳补助费。21号文件中搬家补助费和提早搬家奖励费规则运营性用房的搬家补助费以实践运营面积
7、按每平方米25元的规范给予补助。原告从2002年至2008年一向进行机筛出产运营。2007年,原告交税额为9370.12元。2008年10月31日,原告承租的房子及自建的房子被强行撤除后原告自行进行了搬家。庭审中,原告建议应当参照21号文件中规则的宋庄试点小城镇计划范围内本地普通住所指导价操控起伏1550-2630元/平方米的规范,依照922元/平方米的规范核算其自建补助费,但未能供给根据证实。 上述现实,有房钱收条、搬家钱银抵偿协议、交税收据、相片、21号文件、两边陈述及开庭等根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安排和自己不得侵略。根据查明的现实,因原告建议其
8、自建房子面积为217平方米,未能供给精确实在的有用根据证实,被告自认原告的自建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被告称原告的自建房子均为棚子不应当抵偿,亦未能供给根据证实,故应当确定原告的自建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原告承租被告厂房面积为83.44平方米,加原告自建房子面积,原告出产运营面积应为173.44平方米。因第三人是根据对被告悉数院子内的建筑物进行抵偿,包含对原告承租房子及自建房子的抵偿,被告应当将该有些抵偿给付原告。因第三人是根据和被告的洽谈对被告悉数院子进行一致全体抵偿,不能细分出对原告各项抵偿的抵偿数额,且第三人是参照21号文件对被拆迁人进行抵偿,故本案应当参照21号文件规则的抵偿规范,按本院
9、确定的原告自建房子的面积和出产运营面积核算被告应当给付原告的自建房子拆迁补助费、停产歇业补助费及搬家补助费。因第三人对地上建筑物系参照21号文件规则的房子重置成新均价抵偿,故本院认为原告自建房子拆迁补助费应当依照2号文件中宋庄试点小城镇计划范围内房子重置成新均价550元/平方米的规范核算,原告建议按922元/平方米的规范核算根据缺乏。原告请求被告给付自建房子拆迁补助费过高有些的诉讼恳求根据缺乏,本院不予支撑。原告自建房子有些的停产歇业补助费应当由原告一切,原告承租房子有些的停产歇业补助费应当由原告和被告分配,详细分配比例由本院裁夺。参照21号文件规则的抵偿规范,原告建议依照700元/平方米核算
10、停产歇业补助费并无不妥,但原告请求被告给付停产歇业补助费过高有些的诉讼恳求根据缺乏,本院不予支撑。因原告承租房子和自建房子搬家系其自行搬家,故原告建议参照21号文件中规则的每平方米25元的规范核算搬家补助费并无不妥,但原告请求被告给付搬家补助费过高有些的诉讼恳求根据缺乏,本院不予支撑。被告赞同返还原告2008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房钱1666元,本院不持异议。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自建房子拆迁补助费人民币四万九千五百元,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七日内清;二、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停产歇业补助费人民币九万二千二百零四元,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清;三、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搬家补助费人民币四千三百三十六元,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清;四、被告张某返还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二八年十一月和十二月的房子房钱人民币一千六百六十六元,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清;五、驳回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的别的诉讼恳求。 假如未按本判定指定的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则,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 案子受理费三千七百九十四元,由原告北京市某机筛场担负二千五百元(已交纳),被告张某担负一千二百九十四元,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