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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自我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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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享有的,支配其所有的蕴含人的创造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 保护对象是蕴含人的创造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2、 权利性质是对世权和支配权3、 具有地域性4、 可分别授予多人使用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性质)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信息,是对世权、支配权,是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补偿性赔偿原则,最高50万诉讼时效和权力失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

2、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权利失效,又译为“失权、权力丧失”。“若权利人在相当期间不行使其权利,依特别情事足以使义务人正当信任权利人不欲其履行义务时,则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权利人不得再为主张权利,使义务人履行义务。区别: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为要件,权利失效除权利人在相当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之事实外,并须有特别事实足以使义务人信赖该项权利不会再被主张;2、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权利失效适用于一切权利;3、诉讼时效完成,需义务人主张时效抗辩,法院始得适用,权利失效法院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

3、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著作权客体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作品。著作权作为作品的条件: 作

4、品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即著作权的客体。作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应具备的条件:1、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2、作品必须具有法律所要求的独创性。3、作品应该具有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4、内容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著作权内容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属于演绎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理解)1,依法禁止出版、

5、传播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简述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答:(1)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2)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首先,合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合意;其次,合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的行为。(3)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1*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但是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构成对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2*

6、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根据我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 3*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时,应当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组织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4*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著作权人的权利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区别1编辑作品的各作家之间不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的愿望2编辑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则不可分3编辑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职务作品公民为完

7、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是委托人想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作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著作权的作品的分类1、文学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

8、术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产品。包括3种情况:a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b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c故意妨害公共持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有三类:(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私法性质的问价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著作人身权 邻接权著作权法定许可的5种情况法定许可使用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异同专利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使用的对象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专利申请权发明或使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为6个月专利权法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

9、创造的三种情形专利权撤销与专利权无效的关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 作者与本单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2、对该作品得使用属于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3、创作该作品是为了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即属作者的职责范围。 权利的归属问题。著作权法将其划分为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作者享有著作权, 单位享有两年优先使用权。在这两年内作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的,单位不能禁止。第二类是单位享有著作权, 作者享有署名权。主要是指著作权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

10、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凡具备上述一种情形,作品的著作权便归单位所有。具体创作的作者只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著作权的行使(理解)著作权限制的方式中法定许可使用的五种情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

11、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法定许可是指,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相同点: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都只能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他人作品时无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都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区别在于:法定许可: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录音制作者、网络服务者 而合理使用人却无限制;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则不

12、必支付报酬;在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合理使用却没有附加这样的条件。专利权对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原因+程序+法律后果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1、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或不属于授权范围(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

13、不具备新颖性等;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发明创造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等)2、专利权人物权申请和取得专利权3、专利申请未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而被授权4、申请的修改超出了规定的范围而被授权。专利权无效的审理程序:1申请;2形式审查;3受理或驳回;4答辩;5合议审查;6审查决定;7撤回。)法律后果:专利权被确认无效后,一般情况下无效宣告具有溯及力,即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己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己经试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试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

14、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商标商标权注销注册商标与撤销注册商标的关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一般不允许转让,使用集体商标的企业还有权是拥有自己独占的其它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又称保证商标,主要作用在于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特色。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

15、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商标的条件: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商标的必备条件:(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应具备显著特征; 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商标注册条件商标的禁止条件:1、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

16、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2、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不禁止使用的标志。: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

17、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3、标志本身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侵犯他人权利而不能注册。侵害驰名商标或者抢注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在先权利。 商标权的取得: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商标权丧失的原因和法律后果:原因为:注册商标的注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注销,注册商标因期限届满未续展儿注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和注册商标的撤销1、注册商标因违法使用而被撤销(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

18、被撤销,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内容被撤销,因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被撤销,因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被撤销)2、注册商标因注册不当被撤销(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注册条件的,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因商标注册不当而丧权的法律后果:商标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注册人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注册人签订为旅行的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应确定为无效,不得在履行。但是对于在撤销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山表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效力,因商标注册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即

19、认定(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著名商标、高新与商标、世所共知商标等,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未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特征:知名度高,标识性强,商业价值性大,易受侵害性。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驰名商标的主体不同分为行政机关认定和司法机关认定两

20、种。认定条件: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即该商标的促销程度,如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替他因素。侵犯商标权备尝数额的计算方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根据驰名商标是否已经在我国注册,对驰名商标进行不同的保护方式。对位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需要符合几个要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商标,即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

21、同或相似。2、他人的商标是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他人的商标虽然未在中国注册但已经在中国驰名。3、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驰名商标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4、造成容易混淆的结果。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1、驰名商标注册方面的特殊保护(1)驰名商标可作为“第二含义“商标进行注册。(2)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2、防止驰名商标的淡化(弱化、丑化、退化)(1)弱化,弱化是对商标显著性逐渐稀释和冲淡的过程,由于其他人在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使商标最初存在的商品与商标之间唯一联想变得越来越模糊。(2)丑化,丑化行为一般表现为两种:一是在不卫生和有伤风化的背景下使用驰名商标;二是将驰名商标使用与普通商品你上产生损害驰名商标形象的后果。(3)退化,事实驰名商标丧失识别性,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商号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00265E3804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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