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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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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岐山县医院张锁林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总述一、侵权责任法的概述一、侵权责任法的概述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施行。本法共有十二章92条。它明确了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列举了11中侵权行为类型和准侵权行为类型,对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问题,还确定了产品召回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等。二、侵权责任法的亮点侵权责任法的亮点1、保护客体更广泛(第、保护客体更广泛(第2条)条)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

2、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首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首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第第22条条)(仅限人身权益受侵害)(仅限人身权益受侵害)2、过错责任推定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保护被侵权人。保护被侵权人。(第(第6条)条)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则将其扩大为七种:1、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

3、、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第七十五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6、第八十八条(堆放物侵权)

4、7、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同命同价之任意性条款、同命同价之任意性条款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首次设立普遍的产品首次设立普遍的产品警示、召回制度(如警示、召回制度(如丰

5、田汽车召回事件)丰田汽车召回事件)案例:“同命不同价同命不同价”2005年12月15日,重庆市郭家沱长城公司上坡路段,一辆对面驶来的满载货物的卡车刹车不及,车辆失控,发生侧翻,将三轮车压在下边。3名中学生同遭车祸丧生。事后,两家先后与公司协商“私了”,各自得到了20余万元的赔偿。另一名死者何源的户口在江北区的农村,只得到5万多元的赔偿。同命同价:王家岭透水事故山西王家岭透水事故维稳善后工作组副组长、中煤集团副总经理洪宇4月8日表示,关于此次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将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就高不就低”,同时,不论是临时工、合同工、还是农民工,善后赔偿都将一视同仁。4、侵犯客体首次确立侵犯隐私权。、侵犯客

6、体首次确立侵犯隐私权。5、首次设立专章规范医疗损害赔偿、首次设立专章规范医疗损害赔偿6、几种特殊侵权的细化、修订三、归责原则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一)过错责任原则(法条: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别规定。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案例一:广告牌致人伤害侵权案吉祥大酒店在其店门前设置了一块介绍本酒店各种菜肴的广告牌。广告牌高2.5米,宽1.2米,重达12公斤。一日,酒店所在地刮起了七八级大风,广告牌被风刮倒。酒店服务员随即将广告牌靠墙立好。一

7、阵风将其刮起达2米多高,广告牌顺风向南飘移10几米后下落,击中行人李某头部,当即昏迷,送医院救治。花费了1300多元。要求酒店赔偿,遭到拒绝后将酒店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酒店没有妥善的处置广告牌,有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推定过错适用的范围:第85条建筑物管理瑕疵损害责任第87条所谓高楼抛物损害责任第88条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第90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责任第91条第2款窨井等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第81条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案例二:“重庆烟灰缸案”2001年年5月月11日,重庆市民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日,重庆市民郝某与朋友李某在街上谈事情,被临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被送至急被临

8、路楼上坠落的烟灰缸砸中头部,当即倒地,被送至急救中心抢救。昏迷救中心抢救。昏迷7天后终于苏醒。为此,共费计天后终于苏醒。为此,共费计9万元。万元。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2001年年8月,郝某将位于出事地月,郝某将位于出事地点的两幢居民楼点的两幢居民楼25户居民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户居民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自己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法院认为,因难以确定该烟灰缸的所有人,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房屋的居住人均不能排除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由当时有人居住的王某等有扔烟灰缸嫌疑的20户住户分担该赔

9、偿责任。最后判决,由20户居民共同赔偿178233元,20户住户各赔偿81015元。推定过错责任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不要求原告就被告有过错责任,而是要求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举证。即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得后果由加害人负担。(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适用范围:第四章34、35条规定的被使用人因工作致人损害由使用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五章规定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由产品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产品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第六章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由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

10、任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适用范围第八章规定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九章规定高度危险作业或者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由经营者或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第十章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由动物园承担过错责任);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连带承担无过错责任。案例三:上海楼倒倒事件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2009年7月7日下午5时,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

11、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连带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四、责任构成及责任方式(一)共同侵权法条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意思联络)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行为关联)(二)共同危险行为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儿童高楼掷物致人死亡案在

12、一居民楼上,三个小孩在17层楼道玩。将某居民家门前放的旧酒瓶子,每人拿一个,到楼道窗户前同时将瓶子扔出。恰好,楼里的一位居民抱着二岁的孩子从楼道出来,一个瓶子砸在小孩的头上,孩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死亡。受害人将三个儿童起诉到法院,请求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教唆和帮助(三)教唆和帮助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连带责任。(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相应的责任”,是指与“监护过失”程

13、度相当的责任)五五、免责情形和事由、免责情形和事由第26条第31条免责情形和事由免责情形和事由1、过失相抵第26条:(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轻过失等)不适用过失相抵的情形:78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相对无过错)免责减轻事由:故意、重大过失;80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损害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81条动物园的动物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免责事由:尽到管理职责2、受害人的故意(27条)3、第三人的原因(第28条)不适用的情形:68条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的责任(污染者不能免责)不真正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事由各不相同,任何一个人承担都能导致另一方责任的免除。83条动物侵权第三人过错时的责任承担。(动物饲养

14、人和管理人不能免责);86条物件致人损害(第一款,不真正连带责任;第二款,第三人承担责任。两个责任人不同。后一个是外在原因的实施者,比如恐怖组织炸楼等。案例:擅入高速公路被撞死案陈家村位于某市市郊,该村有一条穿村而过的新建的全封闭高速公路。考虑安全因素,当初修建高速公路时根据规定在公路两旁设置了各种栅栏,还设立有各种警示牌,警示牌上明确说明禁止行人或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2000年7月13日,陈家村的陈某挑着稻谷进入高速公路。恰好,有车快速驶来,陈某被当场撞死。陈家要求司机赔偿14万元,司机认为自己无过错,不愿赔偿。陈家遂将司机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规则,擅自闯入高速公路

15、,负事故全部责任,司机不承担责任。(受害人故意,是免责事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伤害的,非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4、不可抗力(第29条)5、正当防卫(第30条)6、紧急避险(第31条)第二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是指车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机动车交的事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既要适通事故责任既要适用特别法的规定,用特别法的规定,也要适用基本法的也要适用基本法的规定。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保险优先原则。先由

16、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在强制保险范围内,不适用侵权法的规则,不问过错。保险赔付不足部分,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则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二元化归责原则体系。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机动车相互之间造成损害,以及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一方的过失引起,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具体数额按照过错程度确定:5%10%)交通事故损失是因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故意引起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各有过错的,实行过失相抵规

17、则。但应注意,由于实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故在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规则确定了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后,应当适量增加,以不超过百分之十为妥。如双方责任为同等责任的,则机动车一方应承担百分之六十。基本概念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

18、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归责原则二元体系(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原二元体系(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原则)则)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

19、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机动车相互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相互之间造成损害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责任可以结合运行支配理论与运行利益相结合具体区分责任主体第一,机动车车主肇事。第一种情形下,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是同一人,机动车驾驶人既是机动车运行的的支配者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第二机动车使用人肇事。第二种情形,支配权与所有权分离时责任主体的确定,则应区别对待。1、非基于车主的意思而导致的支配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形。主要包括:盗窃、抢夺、抢劫驾驶、擅自驾驶等情形。原则上应按照运行支配理论分担肇事责任。2

20、、基于机动车车主的意思而导致的支配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主要包括出租、友情出借、挂靠等情形;原则上可以结合运行支配理论与运行利益相结合具体区分责任主体。3、机动车未过户肇事、保管机动车肇事、所有权保留等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原则上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否则机动车车主不承担责任,由驾驶人独自承担责任。具体几种情形1、出租、出借机动车损害责任:第4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相应的赔偿责任。未办

21、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损害责任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非法转让机动车损害责任非法转让机动车损害责任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连带责任。盗抢机动车损害责任盗抢机动车损害责任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

22、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应在交强险保险的范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应在交强险保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是每个车主都必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是每个车主都必须投保的,没有投就有过错。(车主没有实际支须投保的,没有投就有过错。(车主没有实际支配也没有对车享有运行利益)配也没有对车享有运行利益)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责任承担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责任承担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未参加强制保险的,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机动车不明是指权属不

23、明。救助基金承担的是垫付责任。垫付责任适用于有明确的责任人,但无法实际承担责任。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三部分医疗损害责任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基本状况及改革的目标三个双轨制构成的二元化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救济体制1、医疗损害诉因的双轨制。即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过错责任。2、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双轨制。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数额较低。医疗过错责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额较高。3、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双轨制。医学会最为官方代表,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司法机构进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改革后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一元化与三类型的医疗损害责任救济机制。1

24、、统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不再用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过错责任。2、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类型和归责原则。即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分别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具体规则。改革后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3、确定医疗过失的一般标准。认定医疗过失的标准是违反注意义务。根据不同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将医疗过失分为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伦理过失。4、确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举证责任规则。在三种不同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中,分别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5、适用统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并予以适当限制。6、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性质为司法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的三种不同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的三种不同类型医疗技术损害责

25、任(第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54条、条、57条、条、58条)条)法律特征:法律特征:以具有医疗过失为前提过失是医疗技术过失(是以当时的医疗水平所确定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所应当承担的高度注意义务为标准,是违反医学科学上或者技术上应尽的高度注意义务的疏忽或者懈怠)证明方式:原告证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损害事实只包括人身损害事实,不包括其他民事权益。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类型: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类型:诊断过失损害责任治疗过失护理过失损害责任感染传染损害责任(出现院内感染或者传染,造成患者感染新的疾病损害生命健康的,应承担医疗过失损害责任)案例:医患纠纷酿血案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遇刺2010年6月23日,湖

26、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遭患儿家属匕首刺胸,经抢救现已脱离生命危险。诊断为血气胸、肺破裂、失血性休克。行凶者叫李昌彦,鄂州葛店人。6月10日,他的3岁幼女在省妇幼医治无效夭折。李昌彦难以接受这一噩耗,向院方提出赔偿未果。孕检生产损害责任(对胎儿状况的检查存在医疗疏忽或者懈怠,应当发现的胎儿畸形而未发现的)组织过失损害责任(违反医院管理规范,疏于及时救助义务,或者延误治疗时间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医疗损害责任。法律特征:构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以具有医疗过失

27、为前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过失是医疗伦理过失:即违反告知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等伦理性义务的疏忽或者懈怠。过失的认定方式是过错推定。即存在未善尽告知义务,即推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具有过失。构成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不仅包括患者的人身损害还包括其他民事权益。如知情权、自我决定权、隐私权等。其赔偿的主要方式应当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的类型:违反资讯告知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病情。违反知情同意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违反其应当尊重病患自主决定意愿的义务,未经病患同意,即积极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者消极停止继续治疗的医疗损害责任。违反保密义务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

28、隐私保密,未经同意,公开患者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范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告知义务:(第55条)告知义务分为三种形式1、一般告知义务。即向患者简要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2、特殊告知义务。即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并取得其书面同意。3、不宜告知的须向患者近亲属告知,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案例:婴儿丢失之谜婴儿丢失之谜2009年年11月21日西安交大附属第一医院,一个假扮护士的女子偷走了一个刚刚出生十几个小时的婴儿。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接到报警后,经过几天地毯式的调查,11月28日警方

29、获得了一个重大的线索。知情人提供了这名女子的详细线索,葛倩茹,20岁,陕西省眉县人,在她住宿的小旅馆中,警方找到了医院统一发放的婴儿衣服以及包裹婴儿的毛毯。随后,警方马不停蹄赶到了广东,11月30日,拐骗婴儿的嫌疑人葛倩茹在东莞一家医院带孩子看病时被警方抓获,被拐走10天的婴儿也被成功解救。医院的保安、门卫有没有问题?“通化串子案通化串子案”1981年10月29日,赵盛强、宫克夫妇与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在通化市人民医院分别生育一男婴,按医院的规定,新生儿由院方医护人员在婴儿室看护3日,3日后由通化市人民医院交予赵盛强夫妇一男婴,后取名赵达,交予孙华东夫妇一男婴,后取名孙超。2001年4月,赵达在

30、大学参加义务献血时,得知自己的血型为AB型,后经辽宁省公安厅进行DNA亲子鉴定,结论为:赵盛强、宫克与赵达无亲缘关系。经调查和鉴定才得知,与宫克在同一医院生产的李爱野之子孙超系赵盛强、宫克夫妇的亲生子。但赵达不是孙华东之子,这也就是说,这起串子案最少涉及3个家庭。2003年4月22日-2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通化市人民医院与赵盛强、宫克侵权案,与赵达侵权案,与孙超侵权案,法院判决为通化市人民医院判赔6名当事人精神抚慰金、抚育费、寻子寻亲费用共计521857.98元。第四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16条、22条、25条2、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2003年12月4日通过,2004年5月1日施行)3、民法通则(1986年4月)4、关于贯彻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赔偿内容: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 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费赔偿赔偿标准第一类: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第一类医疗费:1、范围死者死亡前发生的医疗费与伤残者的医疗费;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未来将要发生的(后续治疗费)2、计算时间标准: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后续治疗费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32、、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也可以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根据医疗单位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费的数额=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40元-60元)陪护时间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以算至评残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

33、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第二类: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1、赔偿标准A根据伤残等级或者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20年计算.B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C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数额:(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

34、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09年城人均可年城人均可支配收入)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09农人均纯收农人均纯收入)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同残疾赔偿金。(区别:不乘伤残疾指数(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28258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35、=3438元20年=6876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5年=70645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5年=17190元丧葬费丧葬费赔偿金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的,抚养到18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

36、,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年生活消费支出活消费支出额)侵权责任的救济途径1、调解2、诉讼3、仲裁具体做法:程序: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达成协议(双方自行和解和解协议/事故处理民警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产生法律效力2、医患纠纷先调解再达成协议确认仲裁调解书优点:1、及时履行的防止事后反悔,纠缠不清。2、分期给付,有法律保障。如不按调解书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快捷、程序简便、成本低、专业性强等特点。生效的法律文书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合法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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