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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 29-130-2015 (备案号 J10528-201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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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DB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ady- mixed mortar 2015 5 1 2015 5 1 DB/T 29- 130- 2015 155160562 31.00 2015 5 2015 5 2 461/32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科201534 号 市建委关于颁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预拌砂浆在我市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 2013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 科 20135

2、21 号 ) 的 要 求 , 对 预 拌 砂 浆 技 术 规 程 (DB/T29-130-2010)进行了全面修订。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DB/T29-130-2015)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在我市实施。原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DB/T29-130-2010)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

3、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3 日 前 言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 2013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3521 号) 文件要求,标准修编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 8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分类与代号、标记;4、材料性能;5、生产质量控制;6、施工质量控制;7、检验规则;8、质量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去掉了特种砂浆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薄层干混砂浆、机械喷涂抹灰砂浆的技术要求及应用技

4、术。 2、修订了术语,增加了保塑时间、机械喷涂抹灰、机械喷涂工艺周期术语。 3、增加了预拌砂浆的分类。 4、完善预拌砂浆的性能指标。如增加了薄层砌筑砂浆、薄层抹灰砂浆等的技术要求;修改了部分性能指标,如增加了抗冻性、抹灰砂浆和防水砂浆 28d 收缩率等;增加了机械喷涂抹灰砂浆的性能要求。 5、生产质量控制条款中细化了原材料技术要求。增加了对于铁矿选矿废渣 (碎屑) 、 石英岩尾矿碎屑等工业废渣利用的技术要求,以及对预拌砂浆用添加剂的具体要求。 6、施工质量控制条款的完善。增加不同墙材的基层处理、养护时间、冬季施工和各类砂浆的主要施工工法内容。 7、明确了各类普通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进场检验项目和

5、组批。 8、增加了质量验收章节,去掉了订货交货章节。 9、增加了 1 个附录。附录 A 干混砂浆均匀度试验方法。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和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508 号,邮 政 编 码 : 300381 , 电 话 : 022-23382065 , 电 子 邮 箱 :) 。 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 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

6、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天津天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二十一站) 天津市建材业协会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天津市裕川干粉砂浆有限公司 天津市晟隆华干粉砂浆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天津市港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舒克新联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通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刘凤东 曹殿群 殷宝贤 王冬梅 白锡庆 耿国良 李红忠 张秋菊 王 芹 王 毅 张俊峰 吴金明 孙 梅 于广欣 柴寿健 姜耀忠 付金槐 刘海东 吴 鹏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于新文 雷立争 章银祥 叶重农 张文龄 于 越 杨 方 目 次 1 总 则.1 2

7、 术 语.2 3 分类与代号、标记 .4 3.1 分类与代号.4 3.2 标 记 .5 4 材料性能.6 4.1 干混砂浆材料性能.6 4.2 湿拌砂浆材料性能.7 4.3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材料性能.8 5 生产质量控制 .10 5.1 原材料质量控制.10 5.2 配合比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14 5.3 包装、储存和运输.15 6 施工质量控制 .18 6.1 干混砂浆施工质量控制.18 6.2 湿拌砂浆施工质量控制.23 6.3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施工质量控制.26 7 检验规则.28 8 质量验收.31 附录 A 干混砂浆均匀度试验方法.32 附录 B 砂浆稠度损失率试验方法.34 本规程

8、用词说明.35 引用标准名录.36 条文说明.39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2 3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ymbols .4 3.1 Classification and Code.4 3.2 Symbols.5 4 Technical requirements.6 4.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ry-mixed mortar.6 4.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wet-mixed mortar.7 4.3 Technical requirement

9、s of Mechanical spray plastering mortar .8 5 Production quality control.10 5.1 Quality control of raw materials.10 5.2 Mixture ratio design and process control.14 5.3 Package,Transport and store.15 6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18 6.1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dry-mixed mortar.18 6.2 Constru

10、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wet-mixed mortar .23 6.3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Mechanical spray plastering mortar. .26 7 Inspection rules.28 8 Quality acceptance.31 Appendix A Uniformity test of dry-mixed mortar .32 Appendix B Calculational Methods for Consistency Loss Rate of ready-mixed mortar.

11、34 Explan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35 Normative standards.36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9 11 总 则 1.0.1 为规范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中使用的普通砌筑、抹灰、地面等预拌砂浆的选用与施工应用。 1.0.3 预拌砂浆的质量控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 语 2.0.1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专业

12、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湿拌砂浆。 2.0.2 干混砂浆 dry-mixed mortar 水泥、 干燥骨料或粉料、 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拌合使用。用于砌筑、抹灰、地面和普通防水工程的干混砂浆。 2.0.3 干混砌筑砂浆 dry-mixed masonry mortar 将砖、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砌体,且灰缝厚度大于 5mm 的干混砂浆。 2.0.4 干混薄层砌筑砂浆 dry-mixed thin-layer masonry mortar 用于砌筑工程中灰缝厚度不大于 5mm 的干混砌筑砂浆。 2.0.5 干混

13、抹灰砂浆 dry-mixed plastering mortar 涂抹于建(构)筑物表面且厚度大于 5mm 的干混砂浆。 2.0.6 干混薄层抹灰砂浆 dry-mixed thin-layer plastering mortar 用于抹灰工程的砂浆层厚度不大于 5mm 的干混抹灰砂浆。 2.0.7 干混地面砂浆 dry-mixed flooring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干混砂浆。 2.0.8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dry-mixed ordinary waterproof mortar 用于有抗渗要求部位的干混砂浆。 2.0.9 湿拌砂浆 wet-mixed mortar 3水

14、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2.0.10 湿拌砌筑砂浆 wet-mixed masonry mortar 用于砌筑工程的湿拌砂浆。 2.0.11 湿拌抹灰砂浆 wet-mixed plastering mortar 用于抹灰工程的湿拌砂浆。 2.0.12 湿拌地面砂浆 wet-mixed flooring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湿拌砂浆。 2.0.13 湿拌防水砂浆 wet-mixed waterproof mortar 用于抗渗防水部位的湿拌砂浆。 2.0.14 保塑时间 d

15、eposited time 湿拌砂浆从加水搅拌时起,在 232的温度条件下,存放于不吸水密闭容器中,至砂浆的稠度下降到初始稠度的 70%时的时间。 2.0.15 机械喷涂抹灰 plastering by mortar spraying 采用泵送方法将砂浆拌合物沿管道输送至喷枪出口端, 再利用压缩空气将砂浆喷涂至作业面后、再抹平的抹灰工艺。 2.0.16 机械 喷 涂 工 艺 周 期 working period of mortar spraying 从原材料加水完毕时起, 直到砂浆从喷枪喷射出来为止的时间间隔,一般包括搅拌、运输、过滤、泵送、喷射等环节。 2.0.17 保 水 增 稠 材 料

16、water-retentive and plastic material 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性能的非石灰类添加剂。 4 3 分类与代号、标记 3.1 分类与代号 3.1.1 干混砂浆分类与代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干混砂浆分类与代号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 规定。 表 3.1.1 干混砂浆分类与代号 项目 分类 品种 干混砌筑砂浆 干混薄层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 干混薄层 抹灰砂浆 干混地面砂浆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代号 DM DP DS DW 强度 等级 M5、M7.5、M10、M15、M20、M25、M30 M5、M7.5、M10 M7.5、M10、M15、M20 M5、M7.5、M10 M1

17、5、M20、M25 M10、 M15、M20 抗渗 等级 P6、P8、P10 3.1.2 湿拌砂浆分类与代号应符合本规程表 3.1.2 的规定。 表 3.1.2 湿拌砂浆分类与代号 项目 分类 品种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代号 WM WP WS WW 强度等级 M5、M7.5、M10、M15、M20、M25、M30 M7.5、M10、 M15、M20 M15、M20、M25M10、M15、M20抗渗等级 P6、P8、P10 稠度/mm 50、70、90 70、90、110 50 50、70、90 保塑时间/h 8、 12、 248、 12、 244、8 8、1

18、2、24 53.2 标 记 3.2.1 预拌砂浆的标记应符合下述规定: 1 干混砂浆标记如下: 示例 1:干混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 M10,其标记为: DM M10 示例 2: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的强度等级为 M15,抗渗要求为P8,其标记为: DW M15/P8 2 湿拌砂浆标记如下: 示例 1:湿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 M10,稠度为 70mm,保塑时间为 12h,其标记为: WM M10-70-12 示例 2:湿拌防水砂浆的强度等级为 M15,稠度为 70mm,保塑时间为 12h,抗渗要求为 P8 其标记为:WW M15/P8-70-12 6 4 材料性能 4.1 干混砂浆材料性能 4.1.

19、1 干混砂浆外观应均匀,无结块。 4.1.2 干混砂浆试验时的稠度应为: 砌筑砂浆 70mm80mm, 抹灰砂浆 90mm100mm,薄层抹灰砂浆 70mm80mm,地面砂浆 45mm55mm,普通防水砂浆 70mm80mm。干混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小于 1800kg/m3。当干混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时,其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稠度、表观密度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 的有关规定进行。砌筑砂浆的砌体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9 的规定进行。

20、4.1.3 干混砂浆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表 4.1.3 的规定。 表 4.1.3 抗压强度 强度等级 M5 M7.5 M10 M15 M20 M25 M30 28d 抗压 强度/MPa 5.07.510.015.0 20.025.030.0试验方法 JGJ/T70 4.1.4 干混防水砂浆抗渗压力应符合本规程表 4.1.4 的规定。 表 4.1.4 抗渗压力 抗渗等级 P6 P8 P10 28d 抗渗压力/MPa 0.6 0.8 1.0 试验方法 JGJ/T70 4.1.5 干混砂浆其它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表 4.1.5 的规定。 7表 4.1.5 干混砂浆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干混砌筑 砂浆

21、干混抹灰砂浆 项目 普通薄层1普通 薄层1 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试验方法凝结时间/h 39 39 3939 JGJ/T70保水率/% 889988 99 8888 GB/T2518114d 拉伸粘结强度/MPa 0.200.30 0.20JGJ/T702h 稠度损失率/% 30 30 3030 GB/T2518128d 收缩率/% 0.200.20 0.15JGJ/T70强度 损失率 25 抗冻 性2/% (-15,25 次) 质量 损失率 5 JGJ/T70注:1 干混薄层砌筑砂浆宜用于灰缝厚度不大于 5mm 的砌筑;干混薄层抹灰砂浆宜用于砂浆层厚度不大于 5mm 的抹灰。 2 有

22、抗冻性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 4.16 对干混砂浆有均匀度要求时, 可进行干混砂浆均匀度试验。干混砂浆均匀度应符合本规程表 4.1.6 的规定。 表 4.1.6 干混砂浆均匀度 项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75m 筛通过率/% 90 均匀度1 抗压强度/% 85 附录 A 注:1 若 75m 筛通过率均匀度符合本表规定,可不做抗压强度均匀度试验。否则,需以抗压强度均匀度为判定依据。 4.2 湿拌砂浆材料性能 4.2.1 湿拌砂浆外观应色泽均匀,无离析、泌水现象。 4.2.2 湿拌砂浆应按实际稠度进行试验。 湿拌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小于 1800kg/m3。当湿拌砌筑砂浆用于承重结构时,

23、其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8 GB50003 的规定。 稠度、 表观密度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 的有关规定进行。湿拌砌筑砂浆的砌体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试验应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9 的规定进行。 4.2.3 湿拌砂浆性能应符合本规程表 4.2.3 的规定。 表 4.2.3 湿拌砂浆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项目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 砂浆 湿拌普通防水砂浆 试验方法保水率/% 88 GB/T2518114d 拉伸粘结强度/MPa 0.20 0.2028d 收缩率/% 0.20 0.15强度 损

24、失率25 抗冻性1/% (-15, 25 次) 质量 损失率5 JGJ/T70注:1 有抗冻性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 4.2.4 湿拌砂浆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中表 4.1.3 的规定。 4.2.5 湿拌防水砂浆抗渗压力应符合本规程中表 4.1.4 的规定。 4.2.6 湿拌砂浆稠度和保塑时间应符合本规程表 4.2.6 的要求。 表 4.2.6 湿拌砂浆稠度和保塑时间 项目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普通 防水砂浆 试验 方法 稠度/mm 50、70、90 70、90、11050 50、70、90保塑时间/h 8、12、248、12、24 4、88、12、24 JGJ/T7

25、04.2.7 湿拌砂浆在规定保塑时间时的稠度损失率应不大于 30%。稠度损失率试验方法应按照本规程附录 B 进行。 4.3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材料性能 4.3.1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性能指标除应符合本规程4.1或4.2的 9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程表 4.3.1 的要求。 表 4.3.1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入泵砂浆稠度/mm 80120 JGJ/T70 低保水 90 保水率/% 高保水 99 GB/T25181 凝结时间与机喷工艺周期之比 1.5 JGJ/T70 10 5 生产质量控制 5.1 原材料质量控制 5.1.1 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

26、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的要求。 5.1.2 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砂浆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的规定。 2 应采用散装水泥。 3 水泥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并应按批量复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出厂超过三个月的应重新复验。 4 对连续供应的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每 5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 500t 按一个检验批计。 5 进厂水泥必检项目为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等级。 5.1.3 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 的规定,且不应含有粒径大于 4.75mm

27、 的颗粒。 天然砂含泥量应不大于 3%,泥块含量应不大于 1%。机制砂石粉含量应不大于 10%,泥块含量应不大于 1%。最大粒径应符合相应砂浆品种的要求。 2 干混砂浆采用的烘干砂含水率应不大于0.5%。 抹灰砂浆宜使用中砂。用于抹灰砂浆的机制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36mm。当采用机械喷涂施工时,抹灰砂浆用砂通过1.18mm筛孔的颗粒量不应少于60%,砂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36mm。 113 砂进厂时应按批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砂进厂应按砂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复验。 同一产地、 同一规格每 400m3或 600t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时也按一个检验批计。 5 从料堆上取样时, 取样部位应

28、均匀分布。 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宜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组成一组样品。 6 进厂天然砂必检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氯化物含量(有氯离子污染的砂) 。机制砂必检项目为颗粒级配、石粉含量、泥块含量、含水率。 5.1.4 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 中机制砂的规定。 2 当采用铁矿选矿废渣(碎屑)作为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

29、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 标准规定的不符合铁矿地质勘查规范的品质要求,不具备进一步回收有价金属资源,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当采用石灰质尾矿碎屑作为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时,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 标准规定的不符合水泥石灰质原料、粘土质原料、硅质原料的品质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当采用石英岩尾矿碎屑作为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时,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平板玻璃用硅质材料JC/T529 规定的不符合类二级的平板玻璃用硅质材料,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当采用钢渣砂作为固体废弃物代替天然砂时

30、, 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预拌砂浆用钢渣砂YB/T4201标准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6 固体废弃物检验批次及进厂必检项目要求同本规程5.1.3 中条款。 5.1.5 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煤灰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 中不低于级 F 类粉煤灰的规定。 2 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 的规定 。 3 天然沸石粉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T112 的规定。 4 硅灰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

31、外加剂GB/T18736 的规定。 5 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 使用前应进行试验验证。 6 粉煤灰的检验批量应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2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t 按一检验批计。进厂粉煤灰必检项目为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 7 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检验批量应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2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t 按一检验批计。进厂矿渣粉必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 8 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的检验批量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厂必检项目按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 5.1.6 添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纤维素醚作为干混砂浆保

32、水增稠材料的, 纤维素醚不应嗅到氨气和醇类的味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干混砂浆用纤维素醚JC/T2190 的规定。 2 采用稠化粉作为干混砂浆保水增稠材料的, 稠化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 的规定。 3 采用其他材料作为保水增稠材料的,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13规定,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应进行过试验验证。 4 可再分散乳胶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干混砂浆用可再分散乳胶粉JC/T2189 和现行国家标准可再分散性乳胶粉GB/T29594 的规定。 5 纤维素醚检验批量应以 5t 为一批, 不足 5t 以一批计。 进厂纤维素醚必检项目为外观、细

33、度、干燥失重率、硫酸盐灰分、粘度和保水率。稠化粉检验批量应以 5t 为一批,不足 5t 以一批计。进厂必检项目为匀质性、分层度、含气量。其他保水增稠材料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进厂必检项目按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 6 可再分散乳胶粉检验批量应以 10t 为一批, 不足 10t 以一批计。进厂可再分散乳胶粉必检项目为外观、堆积密度、不挥发物含量、灰分、细度、PH 值和拉伸粘结强度比(与混凝土板) 。其他添加剂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进厂必检项目按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 7 其他添加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且经过试验验证。 8 添加剂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并应按批量复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5

34、.1.7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水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的规定。 2 外加剂进厂时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减水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的检验批量和组批、进厂必检项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标准进行。 5.1.8 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 14 JGJ63 的规定。 5.2 配合比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 5.2.1 配合比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时, 应充分考虑其使用环境, 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 砌筑砂浆配合

35、比设计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 规定进行。 3 抹灰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 规定进行。 4 配合比设计应明确拌合水掺量的范围。 5 在确定湿拌砂浆稠度时应考虑砂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稠度损失。 6 不同品种的砂浆,其集料的颗粒级配应通过试验确定。 7 砌筑砂浆中, 水泥 (P.O42.5) 的添加量宜不低于 80kg/t。抹灰砂浆中,水泥(P.O42.5)的添加量宜不低于 90 kg/t。 8 机械喷涂砂浆的胶砂比(质量比)应不小于 0.20。 5.2.2 生产配合比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砂浆的生产配合比,应在

36、试验室配合比汇总表中选用,经试验室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进行修正。 2 经修正后的系列生产配合比应形成文件。 3 当主要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配。 5.2.3 预拌砂浆的生产和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 和现行行业标准 干混砂浆生产工艺与应用技术规范JC/T2089 相关规定。 5.2.4 计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5 1 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签发有效合格证,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校准。 2 配料装置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砂浆的各种材料, 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存贮功能。 3 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2.

37、4 的要求。 表 5.2.4 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材料品种 胶凝材料集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 添加剂 其他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2 2 2 2 2 2 5.2.5 生产过程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原材料进入混合机以及在混合过程中物料温度不应超过 65。 2 混合机填充系数宜控制在 0.40.8 之间。 3 生产过程中的的最少混合时间应以保证物料混合均匀为前提。双轴桨叶混合机和单轴螺带混合机混合时间不应少于300s,单轴桨叶混合机和立轴强制式混合机混合时间不应少于120s。 4 生产中应测定干燥骨料的含水率, 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 2次。 5 应定期检查混合机混合效果及进/出料口的封闭情况。 6

38、品种更换时,混合和输送设备须清理干净。 7 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所有材料的输送及计量工序均应在密闭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砂料场应有防扬尘措施。 5.3 包装、储存和运输 5.3.1 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砂浆包装形式应为散装。 16 2 当特殊情况采用袋装包装时, 袋装干混砂浆包装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混砂浆包装袋BB/T0065 的有关规定。每袋净含量不得小于其标志质量的 99%。随机抽取 20 袋,其净含量之和不得小于标志质量的总和。 5.3.2 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混砂浆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专用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内,并

39、有明显标识; 不同品种、 不同标号的产品应分别存放,不得混存混用; 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防雨、 防潮处,并按不同品种、不同标号分别码放,不应混码混用。 2)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SB/T10461 的要求,容积不宜小于 20m3,并应配置防离析装置、自显称量装置和自带连续式或滚筒式混浆机,收尘面积不小于 8 m2。 3)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应安装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平面平整度不大于 4mm/m,厚度不小于 200mm 的平整硬化混凝土地面上,并应有防雷措施。 4)在干燥条件下,普通干混砂浆保质期为 3 个月。 2 湿拌砂浆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拌砂浆

40、运至贮存地点后除直接使用外,应贮存在专用容器内。不同品种的湿拌砂浆不得混存。 2)贮存地点的气温,最高不宜超过 37,最低不宜低于0。 3)贮存容器标识应明确,应确保先存先用,后存后用,不应使用超过凝结时间的砂浆,禁止不同品种的砂浆混存混用。 5.3.3 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混砂浆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 SB/T10546 的规定。 应安装车载除尘器,在装卸过程中,不得污染环境。 2) 袋装干混砂浆运输过程中不得混入杂物, 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尘措施。砂浆搬运时不得摔包。 3)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向干混砂浆移动筒仓输送砂浆过程

41、中,压力不宜超过 0.15MPa。 4)连续使用时,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内砂浆不应放空,剩余砂浆应不低于锥体底部低料位警戒线,剩余砂浆量不宜少于 4t。 2 湿拌砂浆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湿拌砂浆运输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JG/T5094 的规定。 2) 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得有积水、积浆及杂物。在装料及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搅拌运输车筒体按规定速度旋转,使砂浆运至储存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份不发生变化,湿拌砂浆稠度应满足施工规定。 3)不应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加水。 4)湿拌砂浆用搅拌车运输的延续时间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 表 5.3.3 湿拌砂浆运输延续

42、时间 气温 运输延续时间/min 535 150 其它 120 18 6 施工质量控制 6.1 干混砂浆施工质量控制 6.1.1 干混砂浆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混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拌砂浆进场时, 供应商应按批次向使用单位提供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材料。质量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证明书; 2)使用说明书; 3)出厂检验报告; 4)产品合格证; 5)首次进场时还应提供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3 干混砂浆外观应均匀,无结块、无杂物。 4 干混砂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用水量及搅拌要求进行搅拌。干混砂浆不得随意增减用水量,应采用机械搅拌。 5 搅拌好的砂浆拌合物应在使用

43、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用完。在炎热或大风天气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损失过快。超过使用规定时间的砂浆拌合物不应二次加水搅拌使用。 6 干混砂浆使用时不得自行添加其他材料来变更干混砂浆的用途和等级。 7 施工中突降雨、雪,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未凝结的砂浆。雨天不应进行室外施工。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低于 5或当日气温低于 0,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冬期施工措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进行。 19 8 施工完成后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养护。 9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质量验收按相应的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6.1.2 砌筑砂浆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砌筑时,块材应表面清洁,外观质量合格,产品龄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块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非烧结砖或砌块砌体时,块材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砌筑烧结页岩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不应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砖应提前浇水湿润,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砌体时,不宜对其用水湿润;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 4)砌筑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时,应提前浇水湿润。砌筑时,砌块表面不应有明水。 5)采用薄层砂浆施工法砌筑时,砌块不宜润湿。 3

45、 砌筑砂浆可按砌体种类按本规程表 6.1.2 -1 选用强度等级。 表 6.1.2 -1 不同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选用表 砌体种类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 烧结页岩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砌体 M15、M10、M7.5、M5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 M20、M15、M10、M7.5、M5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M15、M10、M7.5、M5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M10、M7.5、M5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M20、M15、M10、M7.5、M5 石砌体 M7.5、M5 4 砌筑砂浆稠度可按本规程表 6.1.2 -2 选用。 20 表 6.1.2 -2 砌筑砂浆稠度

46、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烧结页岩砖砌体 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7090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砌体 蒸压灰砂砖砌体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5070 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砌体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80 石砌体 3050 4 0.000 以下与土体接触的砌体、 潮湿环境的砌体应采用普通防水砂浆砌筑。 5 当砌体上的砖或砌块被撞动或需移动时, 应将原有砂浆清除再重新铺浆砌筑。 6 砌筑砂浆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中第四章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 中 5.3 规定。 6.1.3 抹灰砂浆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

47、规定: 1 基层墙体龄期应在 28d 以上。 2 墙体基层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 3 外墙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10, 内墙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5。对于表面粘贴饰面砖的基层抹灰,孔洞填补,窗台、阳台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15。踢脚线、墙裙以及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应采用强度等级 M20 的抹灰砂浆。 4 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抹灰时应提前浇水润湿,烧结砖砌体抹灰时应提前浇水至水渗入墙面内 10mm20mm,抹灰时表面不得有明水。 5 在混凝土、 加气混凝土砌块基层上抹灰时, 宜采用与之配套的界面剂对基层进行处理。界

48、面剂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 21砂浆GB/T25181 的要求。界面剂使用后应保证粘结牢固,无起粉现象。界面剂施工 24 小时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 6 抹灰砂浆的稠度可按表 6.1.3 选用。 表 6.1.3 抹灰砂浆稠度 抹灰层部位 稠度/mm 底层 90110 中层 7090 面层 7080 7 抹灰层的平均厚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内墙:普通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0mm,高级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5mm。 2)外墙:墙面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0mm,勒脚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5mm。 3)顶棚:现浇混凝土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5mm,条板、预制混凝土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

49、于 10mm。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基层抹灰平均厚度宜控制在 15mm 以内。 8 抹灰时,每层厚度不宜大于 10mm,当抹灰厚度大于 10mm时,应分层施工,且应在第一层砂浆凝结固化后再进行第二层抹灰。当抹灰砂浆总厚度大于 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薄层抹灰时,应一次成型,厚度不大于 5mm。 9 不同材质的基体交接处, 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热镀锌电焊网时, 镀锌电焊网应符合 镀锌电焊网 QB/T3897要求, 电焊网丝径 (0.900.04) mm,网孔直径 (12.712.7) mm,每侧铺设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10 门窗洞口、阳角、线槽、线盒等处应加设玻纤网

50、提前抹好。 11 卫生间、厨房间、地下室等潮湿部位应采用普通防水砂浆抹灰。 22 12 外墙大面积抹灰时,应设置水平和垂直分格缝。墙面面积不宜大于 30m2, 且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 6m, 缝宽宜为 5mm20mm。 13 强度高的抹灰砂浆不应涂抹在强度低的基层抹灰砂浆上。 14 当环境温度低于 5时,不应进行抹灰施工。 15 夏季施工时,抹灰砂浆应随拌随用,抹灰时应控制好各层抹灰的间隔时间。当前一层过于干燥时,应先洒水润湿,无明水再抹第二层灰。夏季气温高于 30时,外墙抹灰应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加强养护。 16 在多风、空气干燥的季节进行室内抹灰时,宜对门窗洞口进行封闭。 17 抹灰砂浆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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