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勘察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联系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鉴于甲方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建筑工程指甲方拟开展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桥梁、道路等。1.2 勘察工作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对建筑工程的地理、地质、水文等方面进行实地勘察、调查和分析的活动。第二条 勘察任务和要求2.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成对建筑工程的勘察任务。2.2 乙方应确保勘察工作的真实、
2、准确、全面,采用合理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并按时提交勘察报告。2.3 勘察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地形测量、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第三条 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勘察费用。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并确保费用支付的真实、合法。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勘察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公开。4.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勘察资料和技术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机密性。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要
3、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5.2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违约,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第六条 知识产权6.1 乙方在勘察工作中产生的所有勘察报告、技术资料和相关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确保对甲方无侵权。6.2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抄袭或转让勘察工作中的技术资料和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8.2 本协议期满或双方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