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勘察托管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甲方(委托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托管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勘察托管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下列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工程勘察托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项目的方案设计、调查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等。1.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
2、成委托的工作,并保证勘察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等。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托管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具体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2.2 如双方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建筑工程勘察托管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进行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另行商定。3.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乙方在履行勘察托管工作过程中可能了解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不相关的目的。4.2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托管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