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勘察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真实,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述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将为甲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提供勘察监理勘察服务。具体项目概述如下:1.1 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1.3 项目规模及内容:二、协议内容2.1 勘察内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对项目进行全面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状况、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下管线勘察等。2.2 服务标准乙方将根据勘察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并提交给
2、甲方审批。在勘察过程中,乙方将按照合理、准确、及时的要求提供勘察监理服务,并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2.3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具体期限或阶段性工作进度),期满后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延长或终止。三、费用支付3.1 勘察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方案及费用计划,及时支付勘察费用。3.2 费用变动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在勘察过程中不变更费用计划。若发生勘察范围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双方应协商确定相应的费用调整方案。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甲方的商业、技术和经营等保密信息。乙方应对这些信息予以保密,并在协议解除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4.2 乙方不得向任
3、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或提供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商业、技术和经营等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受损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任意转让、受让。7.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其他事项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7.4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约人签字: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