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工 作 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简称*集团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集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促进*集团又好又快
2、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第三条 *集团党委工作必须贯彻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
3、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集团各级党组织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集团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迅速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集团党委在*集团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任务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和决定*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集团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4、;领导*集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党委在省*厅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省*厅党组请示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 *集团党委坚持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条 *集团党委坚持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以及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 第八条 *集团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凡属*集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
5、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书记主持*集团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党委的决定和分工,对分管的工作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集团党委要经常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要支持下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十条 *集团党委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党委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集团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和威信。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 *集团党委实
6、行党委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 *集团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集团党委可举行党委扩大会议,党委扩大会议除党委委员出席外,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或延期。 应由*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运输部及省*厅党组的重要决策、决定和指示的实施意见: (二)*集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集团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运营和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集团改革的重大部署和方案; (五)*集团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活动的部署、重要制度
7、的制定。*集团机关和所属各单位的党组织设立、换届、组成人员的审批;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集团机关、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领导干部的任免(推荐)、奖惩。*集团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集团教育、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 (八)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安排、重要制度制定。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人员的处分决定; (九)*集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其他应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议事方式。*集团党委议事主要采取党委会议形式,特殊情况
8、下可采取党委扩大会议形式。*集团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可以形成决定或决议。 第十四条 议事准备 (一)*集团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提出,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确定并安排会议; (二)*集团党委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党委办公室通知参加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人员应按议题认真做好议事准备; (三)提交*集团党委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要由党委分管委员及承办部门在会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提出后,一般要征求下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的意见,有的还要组织专家、学者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四)对提
9、交党委会议讨论的*集团机关部门副职以上干部、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由*集团委派到其他控股、参股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推荐、任免事项,在会前要由党委书记召集党委副书记、分管委员及有关方面负责人,沟通意见,充分酝酿; (五)提交*集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要提供有关材料,包括:上级文件或批示,请示上级的答复意见,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调研方案,承办部门的方案、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六)*集团党委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七)*集团党委委员要按时参加党委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要事先向党委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
10、达。会后由主持人就议定事项向未到会党委委员通报。 第十五 条*集团党委议事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就事先确定的议题,发扬民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党委委员要积极发表个人意见(包括不同的意见),并虚心听取他人意见。 第十六条 *集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会议表决,可根据表决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要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要逐个表决。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全体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决定外,
11、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省*厅党组报告,请求裁决。 第十七条 *集团党委会议在形成决定或决议时,应一并确定执行决定、决议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及方法、步骤、要求等。 第十八条 *集团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原始记录要按规定归档保存。查阅会议原始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九条 议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二系三代亲属的晋级、提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要自觉回避; (二)党委所议事项,一经作出决定,都要坚决执行,本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下级党组织和群众中发表相反意见,更不得在行动上有反对的
12、行为; (三)参加*集团党委会议的人员,对党委会议应该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党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需要保密的问题时,应确定保密的密级、时限及范围。 第二十条 决议执行。*集团党委会议决定、决议的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由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书记、副书记要及时督促检查决议落实情况。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在党委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按原决定、决议执行。调整、变更*集团党委决定、决议,须经党委会议决定,其参加人数和规格不低于上次党委会议人数和规格。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集团党委会议,或因人数不足无法召集会议,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
13、党委书记临时处置,事后向党委会议报告并形成决议。第六章 公文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党委收到的文或函,属重大事项的,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副书记阅批;属常规性的工作,按照党委委员工作的分工进行阅批。 第二十三条 阅批文、函时,应明确该文的承办部门、办理程序、个人意见和时间要求。文、函传阅件上圈阅或签名,若已有阅批意见,则表示同意或无异议;若无阅批意见,则表示阅知。 第二十四条 需要由*集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不采取传阅的方式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文、函传阅件上的阅批意见如与*集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一致时,应以*集团党委会议决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按照*集团党委会议决定拟发的、以*
14、集团党委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函,属重大事项的,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副书记签发;属常规性的工作,按照党委委员工作的分工进行签发。第七章 调查研究制度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要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提交*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并需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在提交会议讨论前进行调查研究。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党委委员每年参加调查研究的累计时间要不少于两个月,专题蹲点调查研究须有一至两次。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党委委员诃查研究工作,要有计划、有提纲,调研结束后要有调研报告。党委委员每年要亲自撰写1-2份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调研报告。第三十条 *集团党委委员每年要将调查研究工作的情况向党委报告,具体由*集团党委办公室汇总情况并向党委书记汇报。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集团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