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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408-20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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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 ICS 17.020 A 5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08- 20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Energy- using units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s field evaluation guideline 2017 - 06 - 29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408-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 2 5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方法

2、和程序 . 8 6 评价结果确定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 13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记录表 . 2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报告(格式) . 27 参考文献 . 33 DB11/T 1408-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中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

3、人:张道山、杨霞、张希庆、张克、刘永光、于承迎、刘大为、刘雪峰、王璐、孙干、黄艳、张立谦、李航、 张昀、李楠、李晨、刘佳鹏、杨静、孔丽静、张易农。 DB11/T 1408- 2017 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各用能单位所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现场评价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

4、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DB11/T 1269 营运客车能源计量器具功能及数据采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次级用能单位 sub-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 3.2 载能工质 energy- consumed 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 也不进入产品, 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如蒸汽、热水等。 3.3 能源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

5、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热计量装置、燃油流量计量装置、水流量计量装置、温度计量装置、压力计量装置、运营车辆能源计量器具等。 3.4 能源分类计量 classification of energy measuring DB11/T 1408- 2017 2 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用的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种类进行的单独计量。 3.5 能源分级计量 levels of energy measuring 按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等单元进行的单独计量。 3.6 能源分项计量 sub- items of energy measuring

6、 按用能单位能源分配使用过程的购入储存、加工转换、生产消耗、生活消耗、自用与外销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单独计量。 3.7 校验 verifying 为确定能源计量装置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进行的一组操作,包括检定、校准、比对和评估等。 4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内容和要求 4.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4.1.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要求 4.1.1.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 4.1.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 GB 17167 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 A。 4.1.1.3 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1.1

7、.4 用能单位宜选用具有远程在线传输功能的能源计量器具。 4.1.1.5 用能单位宜选用可开展在线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 4.1.2 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 4.1.2.1 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采集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 4.1.2.2 设置的能源计量采集点应覆盖用能单位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 4.1.2.3 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 B 的格式要求形成相应文件。 4.1.2.4 用能单位应定期对能源流向图、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和能源计量器具需要量进

8、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 4.2 能源计量器具选型及安装 4.2.1 电能计量装置 DB11/T 1408- 2017 3 4.2.1.1 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 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接线方式、分辨力、标定电流及过载倍数和其他计量技术性能应与用能单位的电能消耗量、配备的变压器容量和电源等相匹配。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型要求包括: a) 准确度等级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 1 所示: 表1 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要求 电能计量装置 类别a 准确度等级 有功电能表 无功电能表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I 0.2S 或 0.5S 2.0 0.2 0.2S 或 0

9、.2b II 0.2S 或 0.5S 2.0 0.2 0.2S 或 0.2b III 1.0 2.0 0.5 0.5S IV 2.0 3.0 0.5 0.5S V 2.0 - - 0.5S a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方法见附录 A; b 0.2 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注: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b) 标定电流及过载倍数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不宜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 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

10、定二次电流的 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不大于 30%进行选择。宜选用电流过载 4 倍及以上的电能表。 4.2.1.2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连接电缆(线)符合要求,具有抗击冲击力、防雨、防尘等措施,电能表端钮盒盖、试验接线盒盖及计量柜门等均应加封。 应使接到电能表同一元件的电流、 电压互感器比差符号相反, 数值相近; 角差符号相同, 数值相近;当计量感性负荷时,宜把误差小的电流、电压互感器接到电能表的 W 相元件。 同一组电流(电压)互感器应采用制造厂、型号、额定电流(电压)变比、准确度等级、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

11、感器。 两只或三只电流(电压)互感器进线端极性符号应一致,以便确认改组电流(电压)互感器一次及二次回路电流(电压)的正方向。 4.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 4.2.2.1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要求包括: DB11/T 1408- 2017 4 a) 用能单位使用的峰值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上限流量值。 最小使用流量换算至工况流量不应超过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下限流量值。 用能单位使用的常用流量应选择在流量计上限流量至分界流量之间。 b) 用能单位使用的管道压力不得高于流量计铭牌上标注的公称压力。 c) 流量计安装的环境温度应在- 2055的范围内。用

12、能单位应根据流量计生产厂家的要求及实际使用环境温度范围选择适当的仪表使用,当安装环境温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对流量计采取隔热、防冻措施,对于暴露在室外的流量计还应该采取遮雨、防晒措施。 4.2.2.2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燃气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要求包括: a) 环境条件 1)流量计的安装应尽量避开有强烈机械振动影响的位置; 2)流量计及流量计的相关导线安装时应尽量避开可能存在强烈电磁或电子干扰的环境,否则就要对流量计进行必要的保护; 3)流量计安装时应尽量避免接近噪声源,在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环境声学噪声的干扰。 b) 管道通用要求 1)在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范围内,该直管段除取压孔、

13、温度计插孔外应无其他障碍及连接支管; 2)各类流量计安装前后直管段长度应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c) 安装方式 1)流量计宜采用水平安装。其他安装方式可以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当采用其他安装方式时,应将流量计安装在管道上升段内,以保证流体充满管道; 2)安装时应保证流体流动方向与流量计标志的流体方向一致; 3)安装中应保证流量计测量管轴线与管道轴线方向一致,流量计测量管轴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不超过 3; 4)安装管道无法满足直管段要求或流量计上游安装有 T 形弯头、阀门或泵等对流体状态有较大影响的扰流件时,可以在流量计上游安装流动调整器。流量计上、下游直管段长度和流动调整器的安装应符合

14、流量计量装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d) 附属装置的安装 1) 温度测量 如表体上有温度测量孔,应将温度传感器安装在温度测量孔上。如表体没有温度测量孔,为使上游扰动最小,温度传感器插孔建议尽可能置于流量计下游,其离机芯的距离在 5 倍管径内,但应在任何出口阀或流动限流器的上游。 DB11/T 1408- 2017 5 2)压力测量 流量计壳体上标志“pm”的取压口宜用作记录仪器或积算仪器的测压点。 3)密度测量 在流量计整个流量范围内, 密度计中的气体条件宜与流量计处的气体条件保持一致。 管道安装式密度计最好安装在流量计下游。 4.2.3 热计量装置 4.2.3.1 热量表的选型 热量表的选型

15、要求包括: a) 热量表的选型应满足 4.2.2.1 的要求; b) 热量表应满足供热系统计量的供水和回水温度范围以及温差范围的要求; c)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公称直径应按照常用流量选取,常用流量可按设计流量的 80确定,并应校核在设计流量下的压力损失。热量表规格和常用流量见表 2。 表2 热量表规格和常用要求 规 格 常用流量(m/h) DN15 1.5 DN20 2.5 DN25 3.5 DN32 6.0 DN40 10.0 DN50 15.0 DN65 25.0 DN80 40.0 DN100 60.0 DN125 100.0 DN150 150.0 DN200 250.0 DN250

16、400.0 4.2.3.2 热量表的安装 热量表的安装应满足4.2.2.2的要求。 4.2.4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 4.2.4.1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燃油流量计应满足4.2.2.1的要求。 4.2.4.2 燃油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DB11/T 1408- 2017 6 燃油流量计的安装应满足4.2.2.2的要求。 4.2.5 水流量计量装置 4.2.5.1 水流量计量装置的选型 水流量计的选型应满足4.2.2.1的要求。 4.2.5.2 水流量计量装置的安装 水流量计的安装应满足4.2.2.2的要求。 4.2.6 温度仪表 温度仪表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 a) 温度计量仪表的选型和安装应满

17、足有关标准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b) 用能单位在用能设备或工艺过程中宜设计有适合温度仪表在线校准的结构或装置。 4.2.7 压力仪表 压力仪表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包括: a) 压力仪表的选型和安装应满足有关标准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b) 在用能设备或工艺过程中宜设计有适合压力仪表在线校准的结构或装置。 4.2.8 运营车辆能源计量器具 运营车辆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应满足 DB11/T 1269 的相关要求。 4.3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4.3.1 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轮换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能源计量数

18、据采集需要和在用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4.3.2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电子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电子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使用状态。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 4.3.3 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 a)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b)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 c)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校验证书或报告; d) 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 e)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DB11/T 140

19、8- 2017 7 4.3.4 使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或悬挂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 4.4 能源计量器具的校验 4.4.1 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 (图 B.1 和图 B.2);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等。 4.4.2 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校准。其校准周期、校准方式应满足用能单位使用的要求。 4.4.3 对无法拆卸的、或无校准方法的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或进行

20、技术评估等以证明其处于稳定状态。 4.5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4.5.1 使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处于有效的校验状态,不满足 4.4 要求的不得使用。 4.5.2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保存完好。 4.5.3 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满足要求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 4.5.4 影响能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和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 4.5.5 使用中的能源计量器具如出现损坏、过载、影响测量的故障、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损等情况,应停止使用,并粘贴或悬挂明显的标签或标志。

21、只有排除上述故障、破损等,经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6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 4.6.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用能单位应按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设置能源计量采集点,对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定期进行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4.6.2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4.6.2.1 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采集记录。 4.6.2.2 用能单位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4.6.2.3 用能单位应利

22、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节能分析。根据能源统计、考核期限,定期分析用于贸易结算、内部考核等能源报表数据并有分析记录或报告,为计量管理、节能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4.6.2.4 用能单位应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5 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方法和程序 DB11/T 1408- 2017 8 5.1 评价组织 5.1.1 能源计量器具评价须采用现场评价方式进行,现场评价前应成立评价组,评价组成员不少于 3人,并推选 1 名组长。 5.1.2 评价组需提前制定现场评价计划及现场评价所需工作文件。评价计划应包括:现场评价的目的、

23、评价程序、评价组成员分工及工作日程表。 5.1.3 评价组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用能单位现场评价事宜,并向用能单位发出所需资料清单。 5.2 用能单位的准备 用能单位在接到现场评价通知后应认真准备并积极配合现场评价工作,需提前准备的资料如下: a)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表 B.1); b)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 B.2); c)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 B.3); d)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表 B.4); e)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表 B.6); f)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表 B.7); g) 能源流向图

24、; h)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计量采集点网络图; i) 检定装置和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等(图 B.1 和图 B.2)。 5.3 现场评价 5.3.1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价组组长主持,与会人员包括评价组成员、用能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能源计量的工作人员等。 会议内容应包括: a) 评价组组长介绍现场评价的目的和原则,宣布评价计划安排、成员分工和评价方式,对评价双方提出要求等; b) 用能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单位概况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情况; c) 双方就评价工作安排中未明确事项进行沟通确认。 5.3.2 分工评价 评价组成员按照分工,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提问

25、、现场抽查、必要的测试和校验工作、采集及传输能耗数据可靠性核查、能耗数据应用情况核查等方式开展现场评价,填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记录表 (格式见附录 C) 。 DB11/T 1408- 2017 9 5.3.3 情况汇总 分工评价结束后,评价组组长组织组员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确定初步评价结论。 5.3.4 交换意见 评价组成员与用能单位人员就评价情况及结果交换意见, 对存在分歧的问题, 评价组应在现场做进一步核实确认,保证结果的客观准确。 5.3.5 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评价组组长主持,与会人员包括评价组成员、用能单位负责人、能源计量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等。 会

26、议内容包括评价组组长宣布现场评价结果,并提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6 评价结果确定 6.1 评价结论 现场评价结论如下: a) 附录 C 表 C.1 中 9 项内容的评价结论分“符合”、“不符合”、“不适用”三种; d) 附录 C 表 C.2 中 13 项内容考核满分 120 分,按照用能单位现场核查所提供的材料如实打分,符合条款要求给予满分,部分符合条款要求给一半分,不符合条款要求给零分; e) 若附录 C 表 C.1 中 9 项内容的评价结论全部为“符合”,附录 C 表 C.2 中 13 项内容评价得分为满分,则综合评价结论为“符合”; f) 若附录 C 表 C.1 中 9 项

27、内容的评价结论全部为“符合”,附录 C 表 C.2 中 13 项内容评价得分不低于 80 分(含),则综合评价结论为“基本符合”; g) 若附录 C 表 C.1 中 9 项内容的评价结论全部为“符合”,附录 C 表 C.2 中 13 项内容评价得分不低于 60 分(含),则综合评价结论为“基本符合,需要整改”; h) 若附录 C 表 C.1 中 9 项内容的评价结论有“不符合”或附录 C 表 C.2 中 13 项内容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则综合评价结论为“不符合”。 6.2 评价报告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结束后, 评价组向组织审查的主管部门提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报告 (格

28、式见附录 D)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不符合项报告(格式) (格式见附录 D 评价报告附件)等资料。 DB11/T 1408- 2017 10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A.1 用能单位应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A.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式(1)计算: RpNsNl100(1) 式中: Rp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Ns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Nl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A.3 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大于或等于表 A.1 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的次级用能单位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 A.3 要求加装能源

29、计量器具。 表A.1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 种类 电能 煤炭、焦炭 原油、 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重油、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a t/a t/a m3/a GJ/a t/a GJ/a 限定值 10 100 40 80 10000 5000 5000 2926 注 1: 表中 a 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 注 2: 表中 m3指在标准状态下,表 A.2 同。 注 3: 2926 GJ 相当于 100 t 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 A.2 类推。 A.4 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大于或等于表 A.2 中一种或多种能源消耗量

30、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 主要用能设备应按表 A.3 要求加装能源计量器具。 表A.2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能源 种类 电能 煤炭、焦炭 原油、 成品油、 石油液化气 重油、渣油 煤气、天然气 蒸汽、热水 水 其他 单位 kW t/h t/h t/h m3/h MW t/h GJ/h 限定值 100 1 0.5 1 100 7 1 29.26 注 1:对于可单独进行能源计量考核的用能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如果用能单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 注 2: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用能设备的用能单元(锅炉房、泵房等),如果用能单

31、元已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元中的主要用能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A.5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 A.3 的要求。 DB11/T 1408- 2017 11 表 A.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 单位:% 能源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电能 100 100 95 固体能源 煤炭 100 100 90 焦炭 100 100 90 液态能源 原油 100 100 90 成品油 100 100 95 重油 100 100 90 渣油 100 100 90 气态能源 天然气 100 100 90 液化气 100 100 90 煤气 100 90 80 载能

32、工质 蒸汽 100 80 70 水 100 95 80 可回收利用的余能 90 80 注 1:进出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采用非直接计量载能工质流量的其他计量结算方式。 注 2: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季节性供暖用蒸汽(热水)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注 3:在主要用能设备上作为辅助能源使用的电能和蒸汽、水等载能工质,其耗能量很小(低于表 A.2 的要求)可以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A.6 对从事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性质的用能单位(如火电厂、输变电企业等),其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能源加工、转换、输运效率的要求。 A.7 对从事能源生产的用能单位(如采煤、采油企业等),其所配

33、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评价其单位产品能源自耗率的要求。 A.8 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应满足下表 A.4 的要求。 A.9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表 A.4 的要求,电能表可比表 A.4 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 A.10 主要用能设备所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电能表除外)参照表 A.4 的要求, 电能表可比表A.4 的同类用户低一个档次的要求。 A.11 能源作为生产原料使用时,其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要求。 A.12 能源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相应的生产工艺及使用环境(如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照明、振动、噪声、

34、粉尘、腐蚀、电磁干扰等)要求。 DB11/T 1408- 2017 12 表 A.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准确度等级要求 衡器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静态计量 0.1 进出用能单位燃料的动态计量 0.5 电能表 进出用能单位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类用户 0.5S 类用户 0.5 类用户 1.0 类用户 2.0 类用户 2.0 进出用能单位的直流电能计量 2.0 油流量表 (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液体能源计量 成品油 0.5 重油、渣油 1.0 气体流量表 (装置) 进出用能单位的气体能源计量 煤气 2.0 天然气 2.0 蒸汽 2.5 水流量表 (装置) 进出用

35、能单位水计量 管径不大于 250mm 2.5 管径大于 250mm 1.5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1.0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2.0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1.0 注 1:当计量器具是由传感器(变送器)、二次仪表组成的测量装置或系统时,表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是装置或系统的准确度等级。装置或系统未明确给出其准确度等级时,可用传感器与二次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按误差合成方法合成。 注 2: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将用户分为五类。类用户为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36、10 M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2 MVA 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小于类用户用电量(或变压器容量)但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 315 kVA 及以上的计费用户;类用户为负荷容量为 315 kVA 及以下的计费用户;类用户为单相供电的计费用户。 注 3:用于成品油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0.3。 注 4: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 GB/T 18603- 2001 附录 A 和附录 B 要求。 DB11/T 1408- 20

37、17 13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表B.1 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某车间、 生产线、 某主要用能设备)及用途(能源计量、 自检自查、 能量分析) 校验周期 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表B.2 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DB11/T 1408- 2

38、017 14 表B.3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表B.4 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准确度 等 级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校验周期 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DB11/T 1408- 2017 15 表B.5 其他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用能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计量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39、准确度 等 级 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 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用途 校验周期 状态(合格/准用/停用) 注:其他能源计量器具包括:用于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的标准器、可回收利用余能及自检自查的便携式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能量分析用计量器具等。 DB11/T 1408- 2017 16 表B.6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 用能单位名称: 分级、分项 级或项的名称 配备的计量器具类别及数量(台) 衡器 电能表 油流量表 (装置) 气体流量表(装置) 水流量表 (装置) 温度仪表 压力仪表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

40、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应配 数量(台) 实配数量(台)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1 2 合计 主要用能设备 1 2 合计 其他项目 1 可回收利用余能 2 合计 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DB11/T 1408- 2017 17 表 B.6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统计汇总表(续) 重点用能单位名称: 能源种类及能源名称 能源计量分级、分项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他项目 应

41、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备率()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备率()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备率() 应配数 (台) 实配数 (台) 实际配备率() 合计 注:其他项目包括:可回收利用余能、能源计量标准、自检自查、能源能量分析等项目。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DB11/T 1408- 2017 18 表B.7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 重点用能单位名称: 能源种类及名称: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 他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

42、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衡器 燃料的静态计量 燃料的动态计量 电能表 有功交流电能计量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类用户 直流电能计量 油流量表 (装置) 液体能源计量 DB11/T 1408- 2017 19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 他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表 B.7 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统计汇总表 (续) 计量器具类别 计量目的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其他 准确度等

43、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 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实际准确度等级 气体流量表 (装置) 气体能源计量 水流量表 (装置) 水计量 管径不大于 250mm 管径大于 250mm 温度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温度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温度计量 DB11/T 1408- 2017 20 压力仪表 用于液态、气态能源的压力计量 与气体、蒸汽质量计算相关的压力计量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DB11/T 1408- 2017 21 有限公司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上 一 级 计 量

44、器 具 - - - - 本 级 计 量 器 具 下 一 级 计 量 器 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图B.1 检定装置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 检定或校准方法 检定或校准方法 计量标准名称: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保存机构: 计量标准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DB11/T 1408- 2017 22 有限公司 能源计量器具 量值传递/溯源框图 文件编号: 共 1 页 第 1 页 上 一 级 计

45、量 器 具 - - -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能 源 计 量 对 象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图B.2 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框图(参考件)检定或校准方法 测量方法 计量标准名称: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保存机构: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能源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进出用能单位 能源名称: 量的名称: 计量范围:次级用能单位 DB11/T 1408- 2017 23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现场评价记录表 表C.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符合性评价记录 单位名称: 序号 评价要求 评价结

46、论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评价记录 (不符合项具体内容) 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 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准确度等级要求。 3 特殊行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 用能单位应按照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能源的种类,能够确定能源流向和计量采集点,形成能源流向图和能源计量采集点网络图 5 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采集点确认需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种类、数量、准确度等级,并按附录B 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 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是否按照检定、校准周期开展检定、校准工作。 7 用能单位能否保证能源计量器具正常运转、并按

47、时进行数据采集。 8 用能单位是否使用能源计量数据进行能耗分析、能耗统计上报 9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审查人员: 年 月 日 DB11/T 1408- 2017 24 表C.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综合评分记录 单位名称: 序 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 分数 说明 1 能源计量器具安装 能源计量器具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相应规范要求,保证安装正确。 20 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能源计量数据采集需要和在用能源计

48、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 5 3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电子台账或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电子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使用状态。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 5 4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 1)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可能时或需要时) ; 2)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书; 3) 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校验证书或报告; 4) 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记录; 5) 计量器

49、具其他相关信息。 5 5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 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 5 DB11/T 1408- 2017 25 表 C.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综合评分记录(续) 序 号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 分数 说明 6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1) 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并向其指定的技术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2) 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

50、器具, 应由具备开展计量检定/校准资格的计量技术机构或用能单位内部建立计量标准的部门实施检定/校准。属于自行检定/校准且自行确定检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控制文件(即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间隔的管理程序和校准规范)作为依据; 3) 对无法拆卸的、无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如自校、比对、定期更换等)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10 7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 能源计量器具有效的使用说明书 (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 、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 10 8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能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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