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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991.3-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3部分:灌溉与排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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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20 B 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 T 991.3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3 部分:灌溉与排水 Land reclamation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Part 3: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2015 - 11 - 24 发布 2016 - 01 - 01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 T 991.32015 I 目 次 前 言 .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一般规定 . 14 水源工程 . 45 输水与灌溉工程 . 236

2、 喷微灌工程 . 327 排水工程 . 398 渠系建(构)筑物 . 459 泵站工程 . 52参考文献 . 59 表 1 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别划分标准 . 2表 2 灌溉与排水工程允许修建的建筑物级别 . 2表 3 地面灌溉设计保证率表 . 3表 4 分区田间水、渠系(管道)水利用系数 . 3表 5 各工程类型区适宜溢流坝型表 . 7表 6 溢流坝坝高及坝坡比表 . 7表 7 溢流坝底宽 . 8表 8 均质土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 12表 9 黏土斜墙土石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 12表 10 黏土心墙土石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 13表 11 各工程类型区农用井特性指标 . 15表 12 雨水集蓄工程

3、居民生活供水定额 . 19表 13 雨水集蓄工程畜禽养殖供水定额 . 19表 14 不同作物集雨灌溉次数和灌水定额 . 19表 14 不同作物集雨灌溉次数和灌水定额 (续) . 20表 15 雨水集蓄工程供水保证率 . 21表 16 容积系数 . 22表 17 水窖窖型及容积参考表 . 23表 18 混凝土性能的允许最小值 . 26表 19 灌水沟要素 . 27表 20 灌水畦要素 . 28表 21 不同管材摩阻系数、流量指数、管径指数值表 . 31表 22 不同管材的管内经济流速 . 32DB61/T 991.32015 II 表 23 设计日灌水时间 . 34表 24 喷头组合间距 . 3

4、5表 25 各类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 . 36表 26 坡地允许喷灌强度降低值 . 36表 27 喷灌雾化指标 . 36表 28 微灌设计土壤湿润比 . 38表 29 微灌设计耗水强度 . 38表 30 微灌滴水器(滴灌带出水点)间距 . 39表 31 排渍模数经验值 . 41表 32 土质排水沟最小边坡系数 . 42表 33 旱作区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表 . 42表 34 排渍防碱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表 . 43表 35 吸水管埋深经验值 . 44表 36 吸水管埋深与间距 . 45表 37 透水孔宽度表 . 45表 38 砌石拱涵尺寸参考表 . 51表 39 动力机备用系数 K 值参

5、考表 . 55表 40 不同海拔高程处的大汽压力表 . 56表 41 不同水温时的饱和蒸汽压力表 . 56表 42 喇叭口悬空高度及淹没深度 . 58 DB61/ T 991.32015 III 前 言 DB61/T 991分为 7 个部分,每个部分可单独使用: 第1部分:规划与建设; 第2部分:土地平整; 第3部分:灌溉与排水; 第4部分:农田输配电; 第5部分:田间道路; 第6部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第7部分:辅助工程。 本部分为DB61/T 991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省土地

6、整理中心、陕西诚业土地勘测规划设计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史鉴、陈悦、姜曾安、寇宗武、赵碧波、郑克敬、丁天寿、崔耀武、邓贤艺、雷行忠、刘立明。 本部分由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部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电话:029-88450992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 邮编:710075 DB61/ T 991.32015 1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 3 部分:灌溉与排水 1 范围 DB61/T 991的本部分规定了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有关灌溉与排水工程所涉及的一般规定、水源工程、输水与灌溉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构)筑物、泵

7、站工程等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内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可作为项目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查、审批、竣工验收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20203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63 节水灌溉

8、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96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600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625 机井技术规范 SL/T 4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 21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 SL 24 堰槽测流规范 SL 189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T 225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 265 水闸设计规范 SL 482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DB61/T 279-1999 U型道量水槽基本要求 DB61/T 280-1999 U型道直降式量水槽基本要求 DB61/T 281-1

9、999 U型道扰物形喉口式量水槽基本要求 DB61/T 282-1999 U型梁道U型长喉道量水槽基本要求 DB61/T 991.2-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2部分:土地平整 DB61/T 991.5-2015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5部分:田间道路 3 一般规定 DB61/T 991.32015 2 3.1 工程等级 3.1.1 工程等别划分 引水枢纽工程等别按引水流量划分; 泵站工程等别按单站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划分; 灌溉渠道工程等别按输水流量划分;排水沟渠工程等别按排水流量划分;渠系建筑物工程等别按过水流量划分。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别划分标准见表1。 表1 灌溉与排水工程等别

10、划分标准 工程等别 流 量 m3/s 引水枢纽 泵站工程 灌溉渠道 排水沟渠 渠系建筑物 4 102 102(1.00.1)205 5010 205 5 2 2 (0.1) 5 10 5 注:括弧内为单站装机功率,单位为兆瓦(MW)。 3.1.2 建筑物级别划分 灌溉与排水工程中允许修建的建筑物级别, 宜与工程等别相一致, 并结合项目区已有工程现状按表2 确定。其中,新修引水枢纽工程的引水流量不宜大于2m3/s;泵站工程应按单站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划分; 对于排灌结合的渠道, 当灌溉和排水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建筑物级别时, 应按其中较高的级别确定。 表2 灌溉与排水工程允许修建的建筑物级别 工程项目

11、 引水流量 m3/s 建筑物级别 引水枢纽 102 4 2.0 5 泵站工程 102(1.00.1) 4 2(0.1) 5 灌溉渠道 205 4 5.0 5 排水沟渠 5010 4 10.0 5 渠系建筑物 205 4 5.0 5 注:括弧内为单站装机功率,单位为兆瓦(MW)。 3.2 灌溉标准 3.2.1 灌溉设计保证率 DB61/ T 991.32015 3 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区规模、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在灌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时,灌溉设计保证率宜采用原灌区的灌溉标准;新建灌区的地面灌溉设计保证率可按表3选定。 当项目区水资源充沛或作物经济价值较高时

12、, 灌溉设计保证率可适度提高, 但旱作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宜超过75%,水稻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宜超过85%;采用微灌、喷灌方式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85%95%;引洪淤灌系统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85%90%。 表3 地面灌溉设计保证率表 工程类型区 灌溉设计保证率 % 风蚀沙化区 50 黄土丘陵沟壑区 50 黄土梁塬沟壑区 50 渭北黄土台塬区 50 渭河河谷冲积平原区 75 秦巴山地区 旱作区 5075、水稻区 80 汉中盆地川道区 旱作区 75、水稻区 85 3.2.2 灌溉水利用系数 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工程均应实行节水灌溉。 灌溉水利用系数在不同灌区分别为: 蓄引灌区不应低于0.65;井

13、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其中,地面灌溉的田间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和管道水利用系数宜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分区田间水、渠系(管道)水利用系数 工程类型区 地面灌溉田间 水利用系数 渠系(管道)水利用系数 蓄引灌区 井灌区 667hm23333 hm2667hm2 渠道防渗 管道输水 风蚀沙化区 0.92 0.70 0.75 0.90 0.97 黄土丘陵沟壑区 0.92 0.70 0.75 0.90 0.97 黄土梁塬沟壑区 0.92 0.70 0.75 0.90 0.97 渭北黄土台塬区区 0.90 0.75 0.80 0.90 0.97

14、渭河河谷冲积平原区 0.90 0.700.75 0.80 0.90 0.97 秦巴山地区 0.90 0.70 0.75 0.90 0.97 汉中盆地川道区 0.90 0.70 0.75 0.90 0.97 注1:田间水利用系数为实际灌入田间的有效水量与从农(分)渠口引进水量的比值,渠系水利用系数为斗渠以上(含斗渠)的渠道水利用系数乘积; 注2:3333 hm2以下的中小型抽水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为自流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0.05。 3.3 排水标准 DB61/T 991.32015 4 3.3.1 排涝标准 3.3.1.1 应以排水区发生一定重现期暴雨,作物不受淹作为设计排涝标准。 3.3.1.

15、2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应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一般可采用 5 年10 年。关中渭河冲积平原和汉中盆地川道区采用 10 年;其他地区采用 5 年。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3.3.1.3 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应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 经论证确定。 旱作区一般可采用 1 日3 日暴雨从作物受淹起 1 日3 日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 1 日3 日暴雨 3 日5 日排至耐淹水深。关中平原区和陕南山地丘陵区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可采用 3 日,水稻区

16、排除时间可采用 5 日;其他地区可采用 1 日暴雨 1日排出。 3.3.2 排渍标准 3.3.2.1 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应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应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低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能在晒田期内 3 日5日将地下水位降至设计排渍深度; 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碱化的地区, 应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 除以上要求外, 还应满足农业机械耕作要求, 排渍深度一般可采用 0.6m 0.8m。 3.3.2.2 设计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淹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

17、定。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 0.8m 1.3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 0.4m 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 0.3m 0.6m,耐渍时间 3d 4d,。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可取 2mm/d8mm/d(黏性土取较小值,砂性土取较大值)。 3.3.3 模数设定 设计排涝模数和设计排渍模数均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的实测资料分析确定,并应符合7.1.4的规定。 3.4 灌排水质 3.4.1 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其中,pH 值宜为 5.58.5;含盐量应小于2000mg/L;水田作物灌溉用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应小于 150mg/L,旱作物灌溉用水中的悬浮物

18、含量应小于200mg/L,蔬菜种植区灌溉用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应小于 100mg/L;含沙量不应大于渠道输沙能力,泥沙粒径宜小于0.15mm; 在作物生长期内灌溉水温与农田地温之差宜小于10, 水稻田灌溉水温宜为1535。喷微灌工程还应符合喷微灌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3.4.2 利用处理后的城市污水灌溉时,其水质还应符合 SL 368 的相关规定。 3.4.3 排入灌排渠系的地面水和污水应符合 GB 3838 和 GB 8978 的规定。 3.4.4 不得引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污水进行灌溉。 4 水源工程 4.1 无坝引水 4.1.1 适用条件 在地表河

19、流、沟、溪上引水,当河道流量、水位能满足灌溉引水要求时,宜修建无坝引水工程。 DB61/ T 991.32015 5 4.1.2 规划原则 4.1.2.1 无坝引水的设计流量应根据河道来水量和灌溉需水量综合分析确定。当河道来水量大于灌溉需水量时,应按设计代表年的最大灌溉流量作为引水设计流量;当河道来水量小于灌溉需水量时,应按河流历年枯水期平均流量作为引水设计流量。 4.1.2.2 无坝引水工程枢纽建筑物的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P=10%), 校核洪水重现期为20年(P=5%)。 4.1.3 工程布置 4.1.3.1 无坝引水口宜选择在坚固、 稳定的微弯河段凹岸顶点偏下游处, 以减少泥沙入渠,

20、其距弯道段凹岸顶点的距离应满足公式(1)的要求: 1RLKBB=+ (1) 式中: L引水口至弯道段凹岸顶点的弧线长度,单位为米(m); K弯道系数,K值为0.61.0 ,一般取0.8(系数K的值主要与分沙比值有关,当K=0.8时,值最小,因此规定系数k值一般取0.8); B弯道段水面宽度,单位为米(m); R弯道段河槽中心的弯曲半径,单位为米(m)。 4.1.3.2 无坝引水口所在河段应河势较为稳定,并应避开易产生漩涡及浅滩的地方,以避免河道中泥沙淤积引水口。 4.1.3.3 为防止河道两岸冲刷、主槽摆动,引起主流远离取水口,宜在受冲刷处修建护岸工程;若存在主流摆动,引起主流远离取水口的情况

21、时,经技术论证可修建相应的顺坝及护岸坝垛等工程;在河窄流急,河床有下切趋势的河段,取水口处可采取稳固河床的工程措施。 4.1.3.4 取水口位于推移质泥沙少、流量小的河道时,可在满足引水水位的河床内,横向开凿导流槽引水入渠。导流槽与河道水流方向应成小于 90 的夹角,进水闸应布置在取水口附近。 4.1.3.5 无坝引水的引水角宜取 3060,引水口前沿宽度不宜小于进水口宽度的 2 倍。 4.2 小型溢流坝 4.2.1 工程类型及适用条件 4.2.1.1 工程类型 小型溢流坝按坝体材料分为浆砌石坝、混凝土坝、堆石坝。 4.2.1.2 适用条件 4.2.1.2.1 当河道流量较丰,但水位不能满足灌

22、溉引水要求时,可修建拦河坝,壅水灌溉。 4.2.1.2.2 枯水期时,当河道缺少地表径流,而地下潜流比较丰富时,可修建截潜坝,拦截地下潜流灌溉。 4.2.2 溢流坝规划 4.2.2.1 规划原则 4.2.2.1.1 溢流坝坝高一般不宜超过 5.0m,引水流量宜控制在 2m3/s 以下。 DB61/T 991.32015 6 4.2.2.1.2 溢流坝应建于河流顺直、河势稳定、地质条件较优的河段。若条件受限,也可选择在弯曲河段或裁弯取直的新开河段。进水闸宜选择在河岸稳定的顺直河段或弯曲段凹岸顶点稍偏下游处。 4.2.2.1.3 溢流坝枢纽平面布置应力求紧凑,功能满足,工程量最省,便于施工及运行管

23、理。 4.2.2.1.4 溢流坝应适应河流水位涨落变化,满足灌溉引水的要求。 4.2.2.1.5 溢流坝应尽量修建在岩基上。若在非岩基上修坝时,宜修建在密实地层上。 4.2.2.2 技术要求 4.2.2.2.1 设计引水量应根据河道来水量和灌溉需水量综合分析确定。当河道来水量大于灌溉需水量时,应按设计代表年的最大灌溉流量作为引水设计流量;当河道来水量小于灌溉需水量时,应按河流历年枯水期平均流量作为引水设计流量。 4.2.2.2.2 灌溉需水量的值应根据灌溉制度、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 4.2.2.2.3 冲沙闸设计流量应满

24、足冲沙和稳定主槽的要求,一般采用 50%70%频率的洪峰流量。 4.2.2.2.4 溢流坝枢纽建筑物的设计洪水重现期为 10 年(P=10%),校核洪水重现期为 20 年(P=5%)。 4.2.2.2.5 溢流坝坝顶设计高程应满足灌区引水要求,但不宜过高,以免对上、下游河道产生较大影响。溢流坝校核洪水的坝前壅水位不得高于相应河段的河岸高程。 4.2.2.2.6 冲沙闸底板高程应低于进水闸底板高程,且不宜高于多年平均枯水位的河床平均高程。当河流含沙量较大,而河床本身经常处于淤积情况时,底板高程应适当抬高。 4.2.3 工程布置 小型溢流坝工程一般由溢流坝体、冲沙闸、进水闸、岸墙(翼墙)等部分组成

25、,总体布置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分析确定,工程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溢流坝坝址应位于河流顺直、河势较为稳定、地质条件较优的河段,或主流靠岸、河道冲淤变化较小的弯道凹岸顶点稍偏下游处。坝轴线一般垂直河道主流布设。 b) 溢流坝一般采取侧面引水、正面排沙的方式。进水闸可布置于坝一侧或两侧的河岸处,进水闸前缘线与坝轴线夹角一般为 7075,冲沙闸应紧靠进水闸布置。 c) 溢流坝位于河道狭窄、两岸较陡的山区河流时,宜采取隧洞(引水渠)式引水。进水闸宜布设在隧洞(引水渠)进口处。若河流含沙量大,宜在隧洞出口后或引水渠适宜地方设置沉沙槽,在沉沙槽末端按正面引水、侧面排沙的方式布置进水闸和冲沙闸。 d)

26、 较小河道的小型溢流坝工程,可不设置冲沙闸门和进水闸门,仅留冲沙口和进水口,冲沙口和进水口宜设置用于简易拦水的闸槽。进水口可正面取水。 e) 截潜(流)坝应布置在沟谷较长、控制流域面积较大的谷口附近,或沟谷泉水露头的下游;也可布置在沟谷较窄、两岸基岩出露、河床覆盖层较浅的地方。截流墙、截渗洞宜与沟谷水流方向垂直布设。 f) 为了正确选择截潜坝位置和截潜深度, 需要对可能开发的潜流量进行估计。 一般可根据河沟上游泉水露头、河床上的基流量或附近水井或探井的抽水试验指标估算。当覆盖层较浅时,可根据截流地点上下游水井的情况估计,首先测出上下游水井(或探坑)的水位差H 和距离 L,推算出地下水面坡降 J

27、,再根据河床覆盖层深度确定含水层的厚度和宽度,计算出过水断面面积,然后利用公式(2)估算河沟潜流量Q。 QKJ= (2) 式中: Q潜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3/s); DB61/ T 991.32015 7 K含水层渗透系数,单位为米每秒(m/s); J地下潜流水面坡降; 过水断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4.2.4 坝型与结构 4.2.4.1 溢流坝坝型 4.2.4.1.1 溢流坝坝形应根据坝址处地形、地质条件和筑坝材料等因素分析确定。一般宜采用浆砌石重力坝、混凝土坝和坝面采取工程措施的堆石坝。 4.2.4.1.2 各工程类型区适宜溢流坝坝型、坝高、坝坡比,可参考表 5、表 6 拟定

28、。 表5 各工程类型区适宜溢流坝型表 工程类型区 适宜坝型 风蚀沙化区 浆砌石坝、混凝土坝 黄土丘陵沟壑区 浆砌石坝、堆石坝 黄土梁塬沟壑区 渭北黄土台塬区 浆砌石坝、混凝土坝 渭河河谷冲积平原区 秦巴山地区 浆砌石坝、浆砌石拱坝 汉中盆地川道区 表6 溢流坝坝高及坝坡比表 坝 型 坝 高 m 坡 比 迎水面 背水面 重力坝 5 01:0.33 1:0.701:0.85 堆石坝 5 1:1.501:2.00 1:1.501:3.00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5 1:1.501:2.00 1:1.501:3.00 拱坝 5 01:0.30 01:0.30 4.2.4.2 溢流坝结构 4.2.4.2.1

29、 溢流坝一般由坝体、上游防渗铺盖、下游消力池及护坦组成。 4.2.4.2.2 溢流坝坝面宜采用非真空抛面曲线,坝面曲线一般由坝顶曲线段、直线段和反弧段组成,坝体断面尺寸应满足抗滑稳定和基底应力的要求。 4.2.4.2.3 对于较低的溢流坝,宜采用梯形断面,且坝顶转用半径 0.2m0.5m 圆弧连接。 4.2.4.2.4 浆砌石溢流坝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M10,石料强度不低于 MU30,混凝土溢流坝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15。 4.2.4.2.5 溢流坝的底宽,应根据坝高和溢流水深确定。初步拟定时,坝底宽可参考表 7 确定。梯形断面溢流坝的顶宽应根据选定的底宽和坝坡确定。 DB61/T 991.

30、32015 8 表7 溢流坝底宽 地基土壤性质 溢流坝底宽 砂砾石、砾石 (1.251.75)H 砾壤土、沙土 (1.752.00)H 壤土 (2.002.25)H 黏土 (2.252.50)H 注:H为坝的上下游最大水位差。 4.2.4.2.6 溢流坝坝体抗滑稳定验算宜按以下方法进行: a) 考虑坝底与岩基间磨擦力时,应按公式(3)进行验算: =fWKPC (3) 式中: CK抗滑安全系数(、等级坝非岩基时应不小于1.15,岩石地基时应不小于1.05); f 磨擦系数,根据坝基地质类别(岩基或非岩性基础)确定; W 作用于1m宽坝段上所有垂直力的代数和,单位为吨或千牛(t或KN),包括自重、

31、水重、泥 沙重和扬压力; P 作用于1m宽坝段上所有水平力的代数和,单位为吨或千牛(t或KN),含上下游水平方向水压力和泥沙压力之和。 b) 考虑坝底与岩基磨擦力及黏着力时,应按公式(4)进行验算: CfWC AKP+= (4) 式中: CK抗滑安全系数(、等级坝非岩基时应不小于1.15,岩石地基时应不小于1.05); f坝底与岩基间的磨擦系数或非岩性基础上坝底齿墙间土壤内磨擦系数,即f=tg(为土壤内磨擦角); W 作用于1m宽坝段上所有垂直力的代数和,单位为吨或千牛(t或KN),包括自重、水重、泥沙重和扬压力; C坝底与岩基接触面上的黏着力或非岩性基础上坝底齿墙间土壤的黏着力,单位为吨或千

32、牛每平方米(t/m2或KN/m2); A 坝基底面积或非岩性基础上坝底齿墙间土体剪切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P 作用于1m宽坝段上所有水平力的代数和,单位为吨或千牛(t或KN),包括上下游水平方向水压力和泥沙压力之和。 DB61/ T 991.32015 9 4.2.4.2.7 溢流坝上游应设置防渗铺盖,下游应设置消能、防冲及排水设施。对于黏土地基,宜在坝体上游侧布设水平黏土(可加设土工膜)铺盖,下游侧布设排水及反滤设施;对于沙土地基,宜在坝体上游侧布设混凝土铺盖,坝下宜设置混凝土板桩防渗,下游侧排水措施宜设置于护坦下面。防渗铺盖长度宜为 3 倍5 倍的坝前水头;黏土铺盖上游端厚度不小

33、于 0.5m,且应向坝基方向逐步加厚,混凝土铺盖上游端的厚度 0.25m0.5m,与坝基连接处的厚度不小于 0.5m。 4.2.4.2.8 溢流坝下游护坦一般采用混凝土或浆砌石结构,混凝土护坦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浆砌石结构的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 M10,石料强度不低于 MU30;护坦处应布设反滤层及排水孔。混凝土护坦厚度不宜小于 0.3m,浆砌石护坦厚度不宜小于 0.5m。如溢流坝所在河段洪水流量较大,应在护坦下游设置海漫,海漫宜采用干砌石或铅丝石笼,厚度不宜小于 0.5m。 4.2.4.2.9 溢流坝下游消力池一般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结构。消力池池深不宜小于 0.5m,池底板厚不宜小于 0.

34、3m,池长为 3 倍5 倍坝前水头。 4.2.4.2.10 浆砌石、堆石溢流坝坝面宜设置混凝土防冲防渗护面,采用素混凝土护面时,厚度不小于0.3m;采用钢筋混凝土护面时,厚度不小于 0.2m,且护面内的构造筋应与坝体砌石采用钢筋锚固。当溢流坝坝顶单宽流量较小时,也可采用质地良好的料石护面,料石厚度不小于 0.3m。 4.2.4.2.11 修筑于非岩性地基上的浆砌石溢流坝,应沿坝轴线每隔 20m30m 设置一道伸缩缝;混凝土溢流坝应每隔 10m20m 设置一道伸缩缝。 4.2.4.2.12 溢流坝进水闸、冲沙闸、退水闸一般采用开敞式,闸室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闸门宜选用铸铁闸门,启闭机宜选用螺杆

35、式。 4.2.4.2.13 溢流坝坝体、铺盖、护坦及消力池等,应设置完整的止水设施。 4.3 陂塘 4.3.1 陂塘类型 4.3.1.1 陂塘按其修建位置分为山塘与平塘。修建在山谷谷口的称山塘,修建在平(缓)地上的称平塘。 4.3.1.2 陂塘按筑坝材料分为土石塘坝、浆砌石塘坝、混凝土塘坝。 4.3.2 适用条件 4.3.2.1 陂塘适用于山地、丘陵区自然汇流条件较好的河谷地带,以拦蓄地表径流或泉水,为农田灌溉供水。 4.3.2.2 陂塘适用于调蓄灌区内余弃水,用以补充灌溉高峰期供水之不足。 4.3.2.3 陂塘适用于干旱少雨,且年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的山丘河谷地区,沿河(沟)集水蓄水,供农田抗

36、旱灌溉用水。 4.3.3 工程规划 4.3.3.1 陂塘选址应考虑地形、水文、地质、建筑物布置、施工及管理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4.3.3.2 塘坝址宜选择在地质构造简单的岩基、厚度不大的砂砾石地基或密实的土基上。 4.3.3.3 陂塘坝址不宜选在深厚的强透水砂砾石层、岩溶发育地区、严重风化破碎的岩层、活动性断裂层带以及软基上,如不能避开,应采取处理措施。 4.3.3.4 选址时,应考虑陂塘蓄水后,不会在库区产生大的渗漏,不会产生大规模的淹没、坍塌、滑坡。在丘陵和平原地区,应避免浸没面积过大。 4.3.4 陂塘容积 DB61/T 991.32015 10 4.3.4.1 陂塘容积应根据多年平

37、均来水量和灌溉需水量确定。当多年平均来水量大于灌溉需水量时,应按灌溉需水量确定容积; 当多年平均来水量不能满足灌溉需水量时, 应按多年平均来水量确定容积和灌溉面积。我省土地整治工程陂塘容积,山塘宜控制在 1104m31105m3,平塘宜控制在 1103m31104m3。陂塘坝高一般宜控制在 10m 以内。 4.3.4.2 陂塘容积宜按以下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 a) 按灌溉需水量确定时,采用公式(5)计算: nWV =需 (5) 式中: V 陂塘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n 库容调节系数,取0.30.7,陕北地区宜取上限,陕南取下限,关中取0.5左右; W需陂塘灌溉需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38、m3); 陂塘蓄水利用系数,一般取0.7左右。 b) 按多年平均来水量确定时,采用公式(6)计算: 0VnW= (6) 式中: V 陂塘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n 库容调节系数,取0.30.7,陕北地区宜取上限,陕南取下限,关中取0.5左右; Wo陂塘多年平均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4.3.5 陂塘来水量 在缺少水文资料的地区,陂塘来水量可采用径流深等值线法公式(7)、年雨量径流系数法公式(8)进行计算,也可采用单位面积产水量法公式(9)进行估算: 001000WY F= (7) 式中: W0 陂塘多年平均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Y0 多年平均径流深,单位为毫米(mm

39、),一般从项目所在地“地区水文手册”查取; F 陂塘集水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km2)。 001000WCX F= (8) 式中: W0 陂塘多年平均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C 陂塘所在地区径流系数,为年径流深与年降雨量之比,一般从项目所在地“地区水文手册”查取; Xo 陂塘所在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单位为毫米(mm),一般从项目所在地“地区水文手册”查取; F 陂塘集水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里(km2)。 00WF= (9) 式中: DB61/ T 991.32015 11 W0 陂塘多年平均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0 多年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公顷(m3/hm2),陕

40、北 450m3/hm2,关中1050m3/ hm2,陕南1500m3/ hm2; F 陂塘集水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4.3.6 陂塘灌溉需水量 陂塘灌溉需水量应根据灌溉制度、 灌溉面积和渠系水利用系数计算确定。 灌溉设计保证率应不低于表 5 规定的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表 6 规定的要求。地表水严重短缺地区,宜按非充分灌溉标准计算陂塘灌溉需水量。 4.3.7 陂塘灌溉面积 陂塘灌溉面积宜采用公式(10)进行计算: aWAM= (10) 式中: A 陂塘灌溉面积,单位为公顷(hm2); W陂塘有效利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为陂塘容积与复蓄次数的乘积,复蓄次数取 1.01.5

41、; M 灌溉定额,单位为立方米每公顷(m3/hm2)。 4.3.8 陂塘防洪标准 4.3.8.1.1 容积小于 1104m3的陂塘, 设计洪水重现期为 5 年(P=20%)10 年(P=10%); 容积 1104m31105m3的陂塘,设计洪水重现期为 10 年(P=10%),校核洪水重现期为 20 年(P=5%)。陕南山地丘陵区雨量丰沛,可按陂塘所在流域 10 年20 年一遇 24 小时设计暴雨所形成的洪水总量设防。 4.3.9 陂塘工程布置 4.3.9.1 山地丘陵区,陂塘应布置在口小、肚大、底平、位置较高、能满足自流引水灌溉的谷口;平(缓)地上,陂塘应布置在地形较高处的局部低地上。 4.

42、3.9.2 灌区内利用渠水蓄水的陂塘,宜布置在引水渠渠侧或渠尾;利用灌区以外水源蓄水的陂塘,宜沿引水渠“长藤结瓜”式布置。 4.3.9.3 沿河(沟)抽水蓄水的陂塘,应布置在灌区地形较高处,以便控制较多的自流灌溉面积。 4.3.9.4 拦蓄地表径流的平塘,宜利用荒地、废弃地、沼泽地、低洼地以及取土坑布置。 4.3.9.5 兼有人蓄用水要求的陂塘,应尽量靠近村庄,并选择位置较高处,以便自流供水。 4.3.9.6 陂塘工程布置应力求紧凑,满足功能要求,节省工程量,并方便施工和运行管理。 4.3.10 陂塘工程结构 4.3.10.1 挡水建筑物 4.3.10.1.1 陂塘挡水建筑物,一般采用土石坝、

43、浆砌石坝。 4.3.10.1.2 土石坝可采用均质土坝、土质材料防渗体分区坝、非土质材料防渗体坝等型式。 4.3.10.1.3 土石坝顶宽一般不小于 2.0m,浆砌石坝顶宽一般不小于 1.5m。有行车要求时,坝顶宽度应满足行车要求。 土石坝断面尺寸可参考表 8、 表 9、 表 10 拟定; 浆砌石坝上游坝坡坡比可采用 1: 0.31:0.5,下游坝坡坡比可采用 1:0.71:0.85。坝体具体尺寸应结合稳定计算确定。 DB61/T 991.32015 12 4.3.10.1.4 土石坝坝体应密实均匀,具有足够的抗剪强度、较小的压缩性,并满足渗流控制标准。应合理规定填筑标准,并通过生产性试验对规

44、定的填筑标准进行验证。 4.3.10.1.5 工程区均值黏土较少时,宜修建黏土芯墙分区坝和黏土斜墙分区坝。黏土芯墙分区坝,黏土芯墙设置在坝中,采用梯形断面,黏土芯墙的顶高不低于正常蓄水水位,顶宽不小于 0.8m,边坡坡比依据坝高在 1:0.251:0.35 之间选定,底部与坝基截水墙结合。黏土斜墙分区坝,黏土斜墙布置在坝体迎水面,黏土斜墙高与坝体同高,斜墙顶面水平宽度不小于 1.0m,且自上而下逐渐加厚,底部水平宽度不小于 2.0m。 4.3.10.1.6 坝基防渗型式应根据坝址处地质情况和坝身防渗体的型式确定。一般在坝下设黏土截渗墙、混凝土截渗墙防渗。坝基距不透水层较浅时,截水墙嵌入不透水层

45、 0.3m0.5m,不透水层较深时,截水墙深取 1.0m2.0m。黏土截水墙采用梯形断面,底宽 1.0m2.0m,边坡比 1:1;混凝土截水墙可采用矩形断面,厚不小于 0.3m。一般坝前采用黏土铺盖、土工膜铺盖、混凝土铺盖。铺盖长度为坝前水深的 3 倍5 倍。黏土铺盖、土工膜铺盖上游端厚度不小于 0.5m,与坝坡连接处厚度不小于 1.5m;混凝土铺盖上游端厚度不小于 0.3m,与坝坡连接处厚度不小于 0.5m。土工膜铺盖的铺设、黏接和防护,应满足 SL/T 225 的要求。 4.3.10.1.7 土石坝坝体可采用干砌石棱体排水或贴坡排水。 排水体高度应高于正常水位时的侵润线尾端 0.5m 以上

46、。一般棱体顶宽不小于 0.5m,临坝体侧坡比 1:1,外侧坡比 1:1.5,棱体底部略低于地面,坝体侧及底部设置不少于两层的反滤层,反滤层厚 0.6m0.9m;贴坡排水体厚不小于 0.5m,水平段长1.5m,坝体侧及底部反滤层同棱体排水。坝内排水(褥垫排水、竖向排水、网状排水),或以上两种或多种组合的排水型式。排水体设计应按照 SL 189 的规定。 4.3.10.1.8 土石坝迎水面宜采用干砌石或混凝土预制板护坡,背水面宜采用草皮护坡。 4.3.10.1.9 对于黏性土料, 压实干密度应按标准击实仪试验的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度确定。 压实度应为 95%97%,填土的含水量应按最优含水量控制,允

47、许偏差为3%。对于砾石土,宜采用大型击实仪进行全样击实试验,求得不同粗料(d5mm)含量的全样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再将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度 95%97%,作为控制砾石土填筑的干密度。土坝断面尺寸应参照表 8、表 9、表 10 执行。 表8 均质土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坝高 m 坝顶宽度 m 上游坝坡比 下游坝坡比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一级 第二级 5 2 1:2.01:2.5 1:2.0 510 3 1:2.5 1:3.0 1:2.0 1:2.5 1015 3.5 1:2.5 1:3.0 1:2.5 1:2.5 表9 黏土斜墙土石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坝高 m 坝顶宽度 m 上游坝坡比 下游坝坡比

48、土顶宽 石顶宽 5 3 1.5 1:2.50 1:2.25 510 3 1.6 1:2.75 1:1.50 1015 3.5 1.8 1:3.00 1:1.75 DB61/ T 991.32015 13 表10 黏土心墙土石坝断面尺寸参考表 坝高 m 坝顶宽度 m 上游坝坡比 下游坝坡比 土顶宽 石顶宽 5 3 1.5 1:1.75 1:1.50 510 3 1.6 1:2.25 1:2.00 1015 3.5 1.8 1:2.50 1:2.25 4.3.10.2 泄水建筑物 4.3.10.2.1 泄水建筑物应能满足运用条件和要求。泄洪能力应能满足宣泄校核洪水的要求。 4.3.10.2.2 泄

49、洪建筑物的布置形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泄洪规模、水头大小确定,溢洪道布置应首先考虑正向开敞式。 4.3.10.2.3 溢洪道宜修建在天然垭口上。若无天然垭口,可布置在靠近坝肩处。溢洪道进口附近的坝坡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出口应采取可靠的消能措施,应保证消能后水流不淘刷坝脚和岸坡。浆砌石坝宜采用坝面泄流。 4.3.10.2.4 溢洪道宜布置成直线。若设置弯道,则不得将弯道布设在泄槽段上,且其转弯半径应小于5 倍的溢洪道底宽度。 4.3.10.2.5 溢洪道宜选择修建在岩基或密实的挖方土层上。 修建在非密实土层上的溢洪道, 应在进口、泄槽及出口处采取防护措施。 4.3.10.2.6 溢洪道宜采用

50、浆砌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控制段宜采用实用堰型式, 泄洪涵闸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4.3.10.2.7 平塘应在塘埂最高蓄水位处设置溢流泄水管或溢流堰。 4.3.10.3 放(取)水建筑物 4.3.10.3.1 陂塘放(取)水建筑物应优先考虑采用坝肩涵管和涵洞放水。涵管、涵洞基础应置于岩基或密实的土基上,以避免因基础不均匀沉陷使涵管、涵洞产生破裂;如确需将涵管、涵洞置于非密实基础上时,应先做好地基处理。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基应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涵洞底坡坡比一般宜取1/2001/100。 4.3.10.3.2 管涵宜建在岩基上。如需设在非密实基础上时,应做好地基处理。管涵宜采用无压流。管身尺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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