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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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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各基层司法所必须切实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这也是司法所八项职责中的第一条,因此,作为基层司法所必须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精神,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系列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当前,我们正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结构转换的新时代。在这新时期中,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群

2、体化的新趋势,要全面地建议小康社会,完成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农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按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不仅要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群众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文明中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一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措施,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即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更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 街道工委在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的前提下,明确提出了人民调解不只是司法所一个部门的事

3、,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在重大问题上要多出面,在组织建设上多出力,在工作方法上要多出招,在“硬件”配备上多出资,为提高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司法所的全体同志在认真学习、领会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由司法所牵头,街道机关部门参加,成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以办事处的文件形式,下发到全街道各企、事业单位,使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按章有序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提高基层调委会的整体活力。 为提高基层各村(社区)调委会的整体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街道司法所结合三个村(社区

4、)调委会的现状,对各调委会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充分,聘用一批素质高、有文化的年轻人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老干部、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组织,使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年轻化,知识化程度得到提高,并要求村调委会主任由村委会副主任以上干部担任,各片的片长担当纠纷信息员,定期由司法所组织各村调委会主任,参加区、街道的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由司法所制定对各调委会的具体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并且继续开展创四无活动(无民间纠纷激化,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无民间纠纷引发*事件,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械斗),自2002年以前,全街道三个行政村都跨入了“四无”行列,2002年江心洲被省政法委评为“安全文明镇”。 三、主动

5、联系,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实现有机衔接。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江心洲街道司法所主动与南湖法庭沟通,就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的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在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中,适用适度审查原则和严格执法原则,既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时要充分注意人民调解的特点和调解纠纷的实际情况,即不能过宽,也不能过严。对有关诉讼时效、举证责任分配,裁判问题和审判程序等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与司法所加强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法官定人、定点、定期深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建立双向聘任参与制度,既法院、法庭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安排

6、他们参与案件庭审前的辅助性工作,帮助其提高业务素质,调解委员会选聘法官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员,对调解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的原则下,双方商定,自2003年8月份开始,南湖法庭每半个月来我们街道一次,时间:半天;在街道司法所调解室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有关人民调解条款与一些具体问题;针对全街道有影响的案件进行现场开庭,达到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从而使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街道调委会、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的格局,有效地促进了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严格规范,按部颁规章制度作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一宗民间纠纷调解终结,出成果的根本所

7、在,因此,今年以来,自规范性人民调解协议书颁发后,司法所在认真学习其内容,内涵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全街道各调委会成员集中学习,认真领会协议书的性质、作用,固定的格式,掌握制作的要领。通过集中学习,使大家有了明确的认识,提高了制作能力。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照部颁规章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应效的规范性文件,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具有权威性、法律性、准确性、逻辑性、证明性、公开性、公正性七个方面的特点: 权威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民间纠纷调解活动的载体,是调解矛盾纠纷终结的“产品”,记载民间纠纷调解过程的,除了调解笔录,就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但调解笔录仅能客观地反映调解过程,而人民调解协议书则是人民

8、调解组织对民间纠纷调解过程及结论的总结,是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颁规章规定以及公序民俗原则所作出的最后结论,因此,具有极大的权威。 法律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本身是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法律文书;人民调解协议书产生的过程是依照受理、调查等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纠纷争议事项的调解结论是依照法律等规定 和道德规范作出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语言是规范性、严肃性的语言。因此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性。 准确性: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用词造句要严谨,每一个词、每一句话只能有一个解释,不能模棱两可;人民调解协议书用词要适当,不夸大、不缩小、不渲染,不能使用形容词,不能有情绪化用语;语言要

9、精确,使人一看就懂;用词要规范。要使用法律和当地通行的标准化语言,忌用方言土语,更不能把当事人攻击性、谩骂性的语言写进人民调解协议书。 逻辑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逻辑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结构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调解协议的通篇结构,除了首部和尾部,可分为认定事实、调解依据、调解结果三大部份。这三大部份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认定事实是小前提,调解依据是大前提,调解是结论。人民调解协议书的逻辑性体现的另一方面,是在认定事实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时,通常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证明。 互关系;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深化依法治理的“推进剂”。人民调解的过程,就是生动地法制宣传教育过程

10、,也是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人民调解组织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采取以案释法,示范引导的方式,收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是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剂”。今年以来,街道民间纠纷调解处中心直接调解疑难民间纠纷2起,解决拖欠农民债务近百万元,制止群体访1起,使街道领导从大量矛盾的漩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经济、办大事、谋发展。五是人民调解组织成为农民群众的“自家人”,人民调解的便民性、亲和性和热情性,成为农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近年来,由于全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全街道的各类民间纠纷产生率呈下降趋势。 以上是本人在江

11、心洲街道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多年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做法,只供参考,江心洲街道司法所将一如继往地忠于职守,使江心洲全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创出新特色。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最根本的是要靠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以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着重就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等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效益 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全区44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顺利完成了改革改制工作,改制面

12、达到了96%。通过改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产权关系,使国有资产有效退出,成功实现了两个置换。全区企业改制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按科学发展观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标准来衡量,还有一定差距,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作还不规范,全区不少改制企业仍没有按公司法要求制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工作细则或工作条例,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职能界定不清,不能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决议履行职责,不能完全维护全部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董事会与经营层高度重合,决策层又是执行层相互缺少制衡和约束;三是少数企业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四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合理等。为此,我们一定要用科学

13、的发展观,以创新的思路来深化和完善企业的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就给企业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现代公司法人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具有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二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三是具有高效的组织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公司法把公司法人界定为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也就是建立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说是把传统的国有企业改造成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之所以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一方面是由于传统国有企业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

14、发展,并被实践证明是目前最有效率的企业制度。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就应当立足于制度创新,改变原有的企业制度为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经济发展。也正因如此,党中央、国务院才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方向与目标。按照区委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使全区企业进一步朝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导向,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产权关系 产权关系明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企业真正成为市场法人实体和竞争的重要条件。要把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首先理顺产权关系,在国有资产退出过程中,清产

15、核资、产权界定等工作要规范操作,要建立国有资产退出平台,区国资部门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对国有占股企业,国资部门要发放相关证书作为国家出资法律凭证,明确股权。对在98年前后改制的区(县)属企业进行认真梳理,这类企业由于当时的相关政策不配套,造成了产权虽明确但责任不清,对原职工占有部分股权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以集资形式退出,使国家蒙受不应有的损失,这些矛盾在土地出让或其他经济纠纷中尤为突出。另外在调整产权结构上,要坚持用公司法要求来规范企业改制工作,调整企业产权结构。把垄断性和专营性行业的企业,改组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把效益好、符合产业政策,管理规范的特殊性行业的企业,改造为国家控股或参股的

16、有限公司,对大部分区属以及乡镇企业按照公有资产全部退出的原则,通过合并、收购、法人企业参股、协议出让、公开竞价等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权责明确的企业领导体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新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要注意处理好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要处理好董事会与党组织的关系,要处理好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关系,具体讲:一是要完善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明确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机构、监事会、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能和作用,强化董事会的决策权力。二是改革企业领导的管理办法,对企业领导的产生程序,选举方式等管理办法,由过

17、去党组织、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以产权为纽带进行间接管理。董事会成员由各股东单位按比例推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由董事会聘任。三是改善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这方面,首先是企业党组织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其次是党组织负责人与公司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交叉任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直接参与决策和管理;再次是与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共同抓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完善分配制度 改革企业分配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管理科学的基本环节。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劳

18、动者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的企业分配制度,以规范和保障国家利益、所有者利益,企业利益,劳动者利益,实现四者利益的均衡。要把强化激励与约束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点,加强企业管理,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在分配形式上,一是改革工资管理方式,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分配标准和分配方式,劳动及相关部门只负责对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是借助高、中、低三条控制线,即最低工资保障线,工资指导线,个人所得税等措施,以达到指导企业工资合理增长,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推广年薪制,实行年薪制的对象是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其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与企业的类别、级别挂钩,效益工

19、资与企业净资产增长率和实现利润增长率挂钩,实行年薪制后,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再享受企业内部工资,奖金和其他工资收入。三是试行企业员工持股制,企业在改制和增资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内部员工资本,鼓励员工持股,并由工会设立员工持股会,对员工持股进行管理和运作,员工代表还可以依法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强化监督管理制度 加强对企业财产的监督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以完善强化企业财产监督约束机制。首先要强化监事会职能,按照公司法中有关监事会的规定,明确监事的任职资格、义务、待遇以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责任,赋予监事会对董事会决策的建议

20、复议权。二是设立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直接进入董事会,通过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参与拟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同时,对企业大笔资金运作实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并建立财务指标计算与确认上报过程的责任约束和资金签批的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三是建立重大项目投资审议与监管制度,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投资项目审议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依额度大小分别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最终决策。四是实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由各产权人代表,负责将企业的重大产权和人事变动,一定数额以上的投资及贷款担保,分配方案等对产权人资产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及时报告产权管理部门。 五、积极推进配套改革 建立

21、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为使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以快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放开部分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减少审批项目,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统一办事标准,为企业营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减少办理环节,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二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使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六、实施壮大战略,培育规模企业上市运作 对全区一些相近行业如

22、乌江几家船厂、各建筑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要突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以产权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资产授权等方式,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力求使这些集团尽快形成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另外,为了有效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开辟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必须从企业的基础工作做起,对具有一定资产规模,主营突出且经济效益较好或目前水平暂时较低但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横联和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引导他们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继续重点培育引导江标集团、大吉集团、东源公司、东爵公司、泰华电子、深圳立业制药等一批优秀企业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尽快进入上市辅导期。 七、转变政府职能,发展行业协会 根据社会主

23、义市场不断发展和日益完善的要求,根据全区企业公有资产基本退出的现实,政府职能将切实转移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在这样形式和机遇面前,我区必须以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社团,提高企业间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目前,全区仅成立服装行业协会、砖瓦行业协会等几家企业社团,这几家协会的成立为相关企业在加强组织间联系、提供经贸信息服务、组织行业培训、维护行业利益、开拓国内外市场、健全自律机制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总体上,我区的行业协会在数量上偏少,且运行还不够正常和规范,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议区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区有关行业,如房地产、建材、制药、苗木、造

24、船等行业积极加以引导,引导和促进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相应的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实施政府对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影响,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实现企业与政府双赢的目标。 以上是我们就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粗浅认识,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和调研,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把浦口区旱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先进的南京新市区而奋斗。 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创新行政方式,

25、增强行政透明度,提高全区行政管理效能。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活动的要求,我办对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家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尤其是1998年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使我国基本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并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我区也随着全国改革的步伐,先后经过多轮的行政体制改革,从而实现了政府职能、行政方式等多方面的转变开收费标准、明确服务部门、明确办结时限,实行一站式和全程代理制服务。对涉及到多个行政职能

26、审批的项目,中心在区十几个部门配置了电脑,设置了专门人员,通过网络进行并联审批,免除了投资者摸不着门,找不到人逐部门办事既费时又费力的现象。中心通过对外来投资的企业和投资者以及对区内镇街、部门热情、高效、便捷的服务,优化了区内投资软环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极大地方便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较好地展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和深入进行。截止到今年一季度末,中心通过网络并联审批项目12个,在委托代理方面共办理审批项目80个,其中三资项目48个,内资项目32个。 二、行政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行政体制改革经过近些年来的不断深化,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但和全区

27、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要求相比还略显滞后,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部门行政管理理念还较落后。在我区少数部门和一些同志思想观念中,还习惯于对经济活动中的公共权力进行设置限制和审批,对行政管理缺少公开、透明;习惯于数量管理、项目管理而不是规则的管理;习惯于直接的纵向控制而不是间接的横向协调。有的以自己的部门利益为重,在封闭的圈子里思考问题,缺乏创新意识。 2、政府职能定位不够科学、严密。全区各级党政机构经过多轮改革,虽撤并了一些机构,也精简了部分人员,在量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在质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以及与WTO规则接轨的问题。职能定位的不够明确,

28、导致一些镇街和部分政府部门在全区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越位、错位和缺位。出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不平衡现象,造成某些方面转变了,某些方面没有转变;一些部门转变了,还有些部门没有转变。 3、政企关系、政事关系、政会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一是目前还有少数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部分区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农林场圃企业没完成彻底的改制,造成政企、政事还没分开。另外,对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参股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机制还没真正形成,从而使政企关系还没理顺。二是由于事业单位改制迟缓,一部分属于政府的职能还在由事业单位行使。三是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发育与成长还未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致使一部分属于中介机构和

29、行业协会的职能还滞留在政府手中,延缓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4、一些旧的制度和习惯做法妨碍政府职能的归位。主要是不科学、不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不完善考核,致使一些部门为了获得好的政绩而超越自身的行政职能,片面追求目标和硬性指标的完成,而淡化政府最基本的职能。这些制度和考核办法的缺陷导致了一些行政行为有法不依、有禁不止,阻碍了依法行政和政府职能的归位。 三、对策与建议 1、坚持依法行政,转变管理理念。理念的转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必须以正在开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破除全能政府的观念,摒弃那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关于政府职能的理念和认识,树立有限政府理念、行政分开理念、诚实

30、信用理念、依法行政的理念、公共服务理念、便民、高效、责任理念等。政府职能从全能向主要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公共安全、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转变。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具体要求全区行政机关人员要克服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的理念,把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定格在为全区广大群众服务,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最佳环境上,进一步增强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多地反思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在行政过程中,摒弃人治观念,克服随意性的工作方法,确保自己行使的行政权力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规范运用。 2、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职能定位。推进体制创新的核心,应是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职能定位,进行行政管理创新。要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行政管

31、理上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切实把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转变到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市场监督和公共服务上来。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致力于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上,通过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吸引外部资源的流入。要加快行政体制和工作方式的转变,按照世贸规则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依法行政,使政府各部门行为明晰化、法制化、透明化,从而建立起高效、廉洁、公正和服务型的政府形象。 3、改革事业单位,发展中介组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建设精简高效党政运行体制的需要。因此,全区下一步要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凡是能产业化发

32、展、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投资的,都要充分放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必须在2005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要加快清理、归并、精简和规范,对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重新界定,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供给的单位,严禁以罚代养。三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要调整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 加强对中介组织进行规范与监督。要加快对全区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创新,行业协会要按市场化的要求进行改造与创新,在工作职能和工

33、作方式上实现新的转变,从挂靠政府部门到彻底走向社会自主发展,从政府部门主导设立走向企业自主。要割断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依赖与支撑关系,让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真正成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自律作用。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长期不运行的行业协会进行撤销;二是对原浦口区和江浦县职能相近的行业协会进行同类合并;三是对挂靠政府各部门的行业协会进行清理、脱钩;四是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帮助相关行业成立新的行业协会。 4、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近年来,电子政务在全国各级政府中广泛兴起,以发展电子政务、实现电子政府为目标,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改革政府管理模式,优化业务工作流程,也是今后我国信息化工作

34、的重点之一。为顺应时代发展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要求,我区应加快电子政务的建设,制定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初步实现政府为企业和市民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在网上进行,区政府各所属机构初步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办公,最终建成政务系统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库,以达到节约时间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的效果。 5、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工作效率。全区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是人的素质转变,没有机关公务员素质的转变,也就没有政府机关面貌的转变,新的行政体制也无法发挥预期的职能。当前,无论是全区经济发展,还是公共管理事项的丰富和扩展,均对全区各级公务员素质提出严峻的挑战。对各级

35、公务员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上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更面临具大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全区开展的创建学习型政府、机关,转变作风和创三优活动,在各方面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 正视差距找不足 做大规模求发展 对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再思考 按照区委的要求,在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计经局、工商局、工商联、统计局等部门对我区民营事农业的不到10%。而在服务业内部结构中,从事以劳务性质为主的摊点零售和餐饮服务占45%,从事商业批发、房地产、科研开发的比例很低,远低于浙江发达地区,制造业比重更是偏小。 4、从科技含量看,全区民营科技型企业只占民营企业总数

36、的1%不到,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只有9家。 5、从社会环境看,区县一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往往受到上级有关政策框架的限制,同时各有关部门也从各自部门利益出发,条条框框较多,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放贷也抓大放小,民企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有关部门在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位置也未摆正,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上述差距和问题的存在,既有主观上努力不够的问题,也有客观条件制约的因素,既有政府营造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自身素质的问题,归纳起来产生上述差距和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三个不够:一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不能适应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形势的需要,不能适应省市加快民营经济的需要,不敢从本地加快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大胆闯、

37、大胆试,而一味要求上级部门作出具体规定,坐等上级指示。二是作风转变不够。有些部门,特别是个别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部门和行业垄断部门的基层单位和少数人员,习惯于过去的管理方式,不是积极地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优良发展环境,而是自觉不自觉地陷入地方保护主义、谋取部门私利甚至争夺权力和利益中去。三是扶持力度不够。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较大,广东顺德、南海等县(区)级政府每年都由财政拿出数十亿元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而我区在这方面做得不够。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我区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丰富的人力资源,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先进地区的经验启

38、示我们,政府引导竞争、放手发展、营造氛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我区要通过三个阶段,5年的大发展,努力把浦口民营经济打造成全市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政策优惠最佳区,政府服务、投资环境俱佳的首善之区。第一阶段:实现数量的扩张,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20500户,从业人员达到8.7万人,实现产值达到 160亿元,上交税金达到6.12亿元。第二阶段:实现在GDP中所占比重的提高。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利税占全区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30 %。第三阶段:在竞争力上实现新的突破。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努力,培育做强一批骨干民营企业,使全区民营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新的突破。 针对以上

39、目标,我们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寻求突破: 1、思想大解放,在发展民营经济的观念上求突破。要坚决破除与已无关、小进则喜等各种妨碍发展的思想障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找出我区发展民营经济的突破口,只要有利于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就大胆想,敢于试,坚决做。要抓住机遇,使更多的人投身创业者行列、更多的民间资本融入到民营经济中来,让一切创业源泉充分涌流,释放出民营经济内在的巨大活力和潜能。在民营经济发展上要实行领导精力的倾斜、部门服务的倾斜、政策措施的倾斜,吸取更多的外地民间资本来浦口投资创业,形成聚集效应,推动我区民营经济上台阶、上水平。 2、营造环境,增强活力,在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求突破。一是要进一步

40、营造创业的氛围,鼓励现有企业扩大规模,二次创业,并以此带动全民创业。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多方联动、社会关注、协调发展的局面。只要在法律框架之内的,有关政策可以进一步在实践中大胆实践,大胆探索,该放的还要放。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融资担保、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只要民营企业发展有需求,政府各部门就要主动贴上去,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二是要全力保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排除各种干扰,严格制止三乱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他们创业的积极性。要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国民待遇问题,使其在土地使用、人才管理、项目扶持、贷款贴息、产业导向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三

41、是要创造有利于民营业主创业的执法环境,只要未对社会形成危害和违法情节较轻的都应以教育引导为主,执法部门一般不予处罚。要大力推进企业信用预警机制,强化诚信建设。 3、抓重点,在民营工业发展上求突破。要树立工业强区的新理念,把发展民营工业经济作为第一方略,积极引导私营个体企业投资工业领域,特别是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工业企业,作为提高我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要鼓励、支持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通过参股、控股、租赁等多种型式实行私营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以资本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培养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上市公司。 4、政府补位,加强引导,在培养民

42、企人才上求突破。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一般是通过营造发展环境来体现的,政府往往通过培育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来扶持和促进企业的发展。当前,面临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一轮高潮,政府要及时补位,发挥作用,加强引导。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看,从浦口新区发展来看,我区还急需培养出一批能聚集资本并运作资本的实业家人才。当前的重点工作,是要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大批优秀人才闯市场、创大业的浓厚氛围。要以有力措施激发出有能力创业人员的创业欲望,更要培养这批人才的冒险精神,让大批民企发展人才在浦口脱颖而出。 5、加大督查力度,在政策的贯彻落实上求突破。在历年发展民营经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最近,我区又按照省委省

43、政府发展民营经济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浦口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这一实施意见可以说是我区发展民营经济最优惠的政策,政策的优惠程度已经见底。一个好的政策出台后关键靠贯彻落实,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检查,进一步加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使之成为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加速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较快健康发展。 我区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经济发展强劲,完全可以进入全省乃至长江三角洲的产业分工体系,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因此,我们要继续加大招商力度,进一步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浓厚氛围,大力吸引国内外企业和自然人来浦口投资创业、

44、兴业、安居乐业。 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探讨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难点及对策探讨摘要:随着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个崭新的现代化文明城区的雏形已初步展现。巩固新区的建设成果,创造一个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区环境,将是每一位新区人努力的方向,也是新区各职能部门的任务重心,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的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执政为民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作了认真细致地总结,结合部分地区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成功经验,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不妥之处,恳请大家指正。一、存在的难题(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有法可依”是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

45、和基础。从我国现有的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基层行政执法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环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立法的疏漏与缺乏可操作性给基层行政执法带来不少的困难,“有法难依”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仍然存在一定问题。1、立法和法律的修改滞后于实际工作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注重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往往是经济发展进程中,某种(些)社会关系靠道德或舆论力量已经难以约束,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时制定,而此时这种(些)社会关系的恶化已经趋于定型,再用法律来规范这种(些)社会关系时,往往造成积习难改,法不责众的被动局面。还有许多带有计

46、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至今得不到修改,而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或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查公司、保镖等新兴行业的出现,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可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却迟迟未出台,给管理职能部门带来困难。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计划经济时代就制定的,却至今得不到修改,其中的许多条款都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2、法律条款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部分法律法规过于原则,不具体和法定制度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不便于执行;对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的具体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法定裁量权幅度过大,对义务性条款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承担主体。例如:环保法中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但地方

47、政府如不履行这一义务性条款应负什么责任,何人负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复杂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复杂的社会关系纷纷产生,行政立法、执法控制却一时难以跟上,这就给一些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加上流动人口增多、科技进步加快,一些隐蔽的、流动的违法行为甚嚣尘上。为了攫取高额的利润,许多不法之徒,利用法律的漏洞,大肆违法,给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如许多违法分子正是利用高科技的手段进行流动诈骗,相应的法律法规无明确的制约制度,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三)行政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措施现行的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未赋予行政机关的强制执法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即使行政机关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行政机关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在具体行政行为处于复议期间和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予强制执行,这个期间大多是几个月,行政执法机关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束手无策。环境保护法中未授予环保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在处理城市中未经审批的违法开水炉烟尘扰民问题时,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即便环保行政机关下达了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者拒不履行,环保部门也只能等上105天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在此期间,周围的老百姓只能忍受烟尘带来的影响。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违法行为而束手无策。(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不足,行政执法水平受执法者素质影响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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