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服务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乙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自愿,甲乙双方就商标注册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提供商标注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咨询、商标申请文件准备、商标注册申请及后续相关事务的处理。1.2 乙方提供的商标资料应真实、准确,确保不侵犯他人商标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乙方应提供满足商标注册要求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二条 权益保护2.1 甲方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保护乙方的商标权益,并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商标注册中
2、的问题。2.2 如乙方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发生异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协助和建议,帮助解决纠纷。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甲方的商标注册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 服务费用一经支付,不予退还,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双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内及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4.2 双方同意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泄漏。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商标注册服务或未按时履行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
3、责任。5.2 若乙方无故拒绝支付服务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委托代理7.1 乙方在此委托甲方代理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办理手续。7.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完成商标注册事宜。8.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需保守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义务,直至信息不再构成商业秘密为止。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