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权许可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填写具体日期)签署:甲方:(以下简称“权利方”)身份证/法人证书号码:_地址:_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身份证/法人证书号码:_地址:_鉴于:1. 权利方是经销权的合法权利持有人,拥有相关的许可权;2. 受让方愿意获得权利方授予的经销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关于经销权许可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公正的合作关系。第二条:经销权许可1. 权利方通过本协议将经销权授予受让方,并授权受让方在指定范围内销售、分销相关产品和服务。2. 受让方应按照权利方的要求,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和服务,
2、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支持。第三条:权利方的义务1. 权利方应将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特性、销售价格、产品宣传资料等。2. 权利方应确保所授予的经销权不与其他合作方发生冲突,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第四条:受让方的义务1. 受让方应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和服务,并确保在所获得的经销区域内不进行横向竞争和其他可能损害权利方利益的行为。2. 受让方应确保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分销过程中的质量和合法性,并提供售后支持和咨询服务。第五条:协议的终止1. 协议期限为_年,在协议期届满前的90日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2. 如双方协议期限届满后未续签或终止协议,则受让方不再享有经销权。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以上协议条款及附件构成双方的协议内容,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权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代表人/经办人签名: 代表人/经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