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属经销权协议书
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愿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乙方作为行为人同样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愿亦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以下专属经销权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授予乙方专属经销权的范围与权益,并规定双方在经销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1.2 专属经销权仅限于由甲方生产或授权乙方销售的特定产品/服务。
1.3 专属经销权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商中确定,并明确写入本协议。
第二条 专属经销权的期限
2.1 专属经销权的期限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约定的终止日期届满,或出现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时终止。
2.2 双方可在专属经销权到期前协商续签,续签协议内容需依据实际情况重新商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产品/服务,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培训。
3.3 甲方保留与其他经销商合作、独立销售等的权利,但应确保不会对乙方的专属经销权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专属地销售甲方生产或授权的特定产品/服务,并享有相应的经销利润。
4.2 乙方应诚实守信,遵守甲方的经销政策与要求,积极推广销售,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4.3 乙方不得向非授权的第三方转售甲方产品/服务,或从非甲方授权的渠道采购产品/服务。
第五条 专属经销权的终止
5.1 专属经销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
5.1.1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的决定;
5.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过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
5.1.3 严重违反商业道德,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2 专属经销权终止后,乙方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并停止销售与宣传相关产品/服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提交至协议签署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的终止日期。
7.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应经过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的合法代表签署。
签署地点:(填写)
签署日期:(填写)
甲 方:(甲方名称及签署代表)
乙 方:(乙方名称及签署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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