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家经销权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本独家经销权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本协议生效日签订: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代表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企业/个人,具备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验与实力;2. 乙方希望获得甲方的产品的独家经销权,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
2、与资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独家经销权1.1 甲方特此授予乙方在 指定区域 内对甲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独家经销。1.2 在独家经销区域内,甲方将不再通过其他经销商、代理商等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1.3 乙方应尽力发展该区域市场,推动产品销售增长,并提供市场反馈、销售报告等相关信息给甲方。第二条 商标与宣传2.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商标使用权,供乙方在独家经销区域内使用。2.2 乙方在进行产品销售宣传活动时,应遵守甲方的品牌形象要求,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3.1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写入相关协议附件。3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2 经甲方或乙方确认的情况下,一方违约,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向无关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5.2 本条约束对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及解除后仍有效。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6.2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与其他经销商、代理商等展开业务合作,乙方不再享有独家经销权。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执行均适用适用法律的规定。7.2 若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仲裁机构名称进行仲裁,裁决结果是终局的。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补充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独家经销权协议书以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原件分别由甲方和乙方所持,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