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票权委托协议书鉴于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便乙方行使甲方的投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将其在(投票活动相关名称)中所拥有的投票权委托给乙方代为行使。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参与投票,并按照甲方的意愿行使所委托的投票权。第二条:投票行为的限制乙方在行使被委托的投票权时,应确保投票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不涉及任何政治活动。第三条:委托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委托期限终止日
2、期)。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解除委托关系,并提前通知乙方。第四条:权利义务4.1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关于投票行为的相关信息,并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愿进行投票,并且有义务保证其所行使的投票权行为合法、真实、准确。第五条:责任限制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互相尊重,并遵守协议的约定。5.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不承担由投票行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或纠纷。第六条:解除协议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被解除:6.1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委托关系;6.2 乙方在行使投票权时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6.3 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情况。第七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