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投票权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签署方(以下统称为“协议方”)于(日期)签署: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协议方对于股东投票权的行使方式、权益分配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协议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其在(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公司”)的股东投票权。二、协议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方声明并保证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三、真实意思表示协议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过程中的意思表示真实且无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遵守法律与法规协议方确认其在行使股东投票权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五、遵守公序良俗协议方保证其在行使股东投票权
2、过程中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进行破坏性、攻击性或其他有悖常规道德准则的行为。六、投票权行使方式1. 协议方同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其在公司的股东投票权。2. 协议方同意在公司股东会议上投票,以合法、合理、公正的方式行使其股东投票权。3. 协议方同意根据公司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原则行使其股东投票权,确保投票决策符合公司目标和长远发展。七、权益分配协议方同意共同承担相应的利益和风险,根据其持股比例分配相应的权益。具体的权益分配事项将在协议生效后另行约定。八、保密条款协议方同意对本协议及其相关事项保密,未经其他协议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相关内容。九、争议解决协议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本协议的生效、修订、解释、补充及终止等事项,需经协议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份数)份,协议方各执(份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方:(签署方姓名) (签署方姓名)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