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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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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 卷 第 期 年 月沈 阳 体 育 学 院 学 报 .体育产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制彭 波江利红(.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忻州师范学院 法律系山西 忻州)摘 要: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模糊不清致使各地关于收费制度的规定不一致 应该基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的区别通过规范分析方法将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认定为事业性收费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制 法律规制措施包括:将其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收费标准的审批机关确定为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的价格部门审批过程中实行成本审核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等以保障收费的公益

2、性和补偿性关键词: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收稿日期:修回日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收费设定范围研究”()作者简介:彭波()男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与体育法学通信作者:江利红()男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需要充足的体育场地设施作为基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 年统计调查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仍处于相对比较匮乏的状态

3、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的体育场地面积为全国体育场地面积的 因此为了有效缓解公众健身需求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除了增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外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加快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成为一项重要选择国务院印发的 全民健身计划(年)提出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时新增第 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这是对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 条的重申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国家主要采用财政补贴

4、的方式对其进行鼓励和支持 但在实践中有的公办学校没有获得财政补贴或者获得的财政补贴不足以负担开放成本基于“使用者付费”原 沈 阳 体 育 学 院 学 报第 卷则公办学校往往向使用体育场地设施的公众收取一定的费用学术界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学校与入校锻炼者的法律关系性质、入校锻炼者伤害的责任承担等方面但是关于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以下简称“开放收费”)的性质和如何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学术界缺乏相关研究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基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的区别将开放收费的性质认定为事业性收费并对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进行探讨 公办

5、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模糊不清及导致的问题.中央立法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开放收费性质规定模糊不清在法律层面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没有规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体育法尽管规定了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但没有规定收费制度在行政法规层面 年国务院制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 条第 款规定国家鼓励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但没有规定收费制度 年国务院修订的全民健身条例第 条第 款规定“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并且第 款规定了收费制度即“学校可以根据

6、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但该款规定较为简单也没有明确开放收费的性质在部门规范性文件层面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年发布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开放实施意见)作为规范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的专门性文件对开放收费有 个方面的规定:)收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 尽管开放实施意见相对于全民健身条例在收费制度上进行了细化但规定仍不够完善对收费性质也没有清晰的界定.各地规范性文件对开放收费制度规定不一致在推进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中各地制定了大量的规范

7、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但是由于中央立法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开放收费的性质没有清晰界定导致各地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开放收费制度存在不一致主要表现在 个方面)开放收费是否需要核准规定不一致 大部分规范性文件规定需要核准但也有一些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公办学校自主决定 例如:龙岩中心城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规定“学校游泳池及其他室内体育场馆设施是否对外开放以及是否实行收费由学校自行决定”)收费需要核准的规范性文件对核准机关的规定不一致 有的规定为物价部门但并没有明确哪一级政府的物价部门如丽水市体育局、教育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有的规定为当地物价部门如山西省推进

8、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有的规定为市物价部门如南昌市关于市属学校体育场馆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有的规定为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如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有的规定为价格行政部门会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如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有的规定为非常模糊的政府有关部门如上海市金山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定不一致 多数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但也有一些地方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如福建省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所收费用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多数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作出规定但个别地方

9、的规范性文件作出了这样的要求如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 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界定之所以出现各地开放收费制度规定不一致其根本原因在于对收费性质没有进行准确界定 因此要完善开放收费制度必须正本清源在制度与法理层面厘定开放收费的性质.收费的不同性质:经营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中“收费”一词的含义并不具有唯一性其可能在 种意义上使用(具有 种不同的性质):作为“市场调节价”的收费作为“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以下统称为“政府定价”)的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第 期彭 波等: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制 收费

10、 前两种意义上的收费又可以统称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对经营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两套法律制度进行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国务院 年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制定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和 年制定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若干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法第 条第 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控制收费项目限定收费范围、标准 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

11、制定”该款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性为与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同的一种特殊性质的收费其具体的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进行规定 尽管后来起草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条例无疾而终规划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法也迟迟没有出台但目前还是形成了一整套法律制度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收费项目办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办法)、若干专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两套法律制度的存在提示着我们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有必要区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属性不同具体制度的建构不同相关法律制度的适用也不同)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价格法规定收费法律关

12、系发生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法律关系发生在收费单位与缴费义务人之间并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规定原则上需要缴纳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等税收法律规定不需要缴纳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纳入财政预算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而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则没有这样的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特征与认定标准正如前文所述我国目前没有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在中央层次仅有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地方层次存在地方性法规、

13、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 这些专门的法律规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概念大多有界定如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和收费项目办法第 条 这些条文的表述在个别地方略有差别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 据此我们可以概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特征:)收费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收费依据是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必须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费用是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收取而非在进行纯粹民事活动过程中收取)收费以成本补偿和非营利为原则区别民事活动中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营利性)收费对象是特定的区别税收对象的普遍性第 个特征是判断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合法的要件不是

14、判断其是否成立的要件而第 个特征是区别收费与税收的要件 因此判断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主要有 个方面的标准:)主体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特指履行公共职能的特定组织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主体是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是否履行公共职能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特定组织履行公共职能过程中收取而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在民事活动中收取)是否营利的区别 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能营利实行成本补偿原则而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允许经营者营利即使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各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都允许经营者有合理收益 例如:在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版)中

15、每一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定价方法都标注为“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性质的具体认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开放收费应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理由有 个方面:)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是履行公共职能的特定组织 我国目前的公办学校包括公办中小学、公办高等学校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年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规定承担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的公办学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学校体育场 沈 阳 体 育 学 院 学 报第 卷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众直接基于健身而使用属于公办学校在履行公共职能其直接目的是促进全

16、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不能营利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只能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收取必要的费用开放实施意见也强调收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之所以将开放收费界定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是平等原则的要求 平等原则作为一项重要法治原则要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高等学校学费等均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收费中包含了校内学生使用本校体育场地设施的费用 既然校内学生的使用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那么开放收费也应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属于事业

17、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 两种类型均采用成本补偿、非营利原则 那么如何区分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标准:成本性质标准和收费单位主体资格标准成本性质标准是以所补偿的成本性质区分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 如果所补偿的成本是管理支出的成本则属于行政性收费如果所补偿的成本是服务支出的成本则属于事业性收费 最早采用这一标准的是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 尽管该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但这一标准在后来制定的少数地方性法规中仍被采用 例如:年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 条规定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18、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事业性收费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收取的费用”收费单位主体资格标准是以收费单位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来区分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或负担行政职责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且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职权是认定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要件之一 根据行政职权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行政性收费是行政主体进行的非营利、补偿性收费包括作为职权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进行的收

19、费和作为授权行政主体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进行的收费 事业性收费是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公共组织进行的非营利、补偿性收费如事业单位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形下基于管理公共事务进行的收费在地方立法中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采用收费单位主体资格标准来区分行政性收费与事业性收费 例如:年修正的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 条规定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依法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收取的费用或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补偿性费用”事业性收费是指“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公益服务单位向特定对象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补偿性费用”笔者认为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政府的管

20、理与服务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因此成本性质标准已不具有科学性应以收费单位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作为区分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标准 如果收费单位是行政机关其属于职权行政主体那么收费属于行政性收费 如果收费单位是事业单位等公共组织需要考察是否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如果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就属于授权行政主体其收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就不是授权行政主体其收费属于事业性收费 在行政性收费中收费单位与缴费义务人将会形成公法债权债务关系 在事业性收费中收费单位与缴费义务人将会形成私法债权债务关系属于通过私法完成公共任务的领域在本文所论及的开放收费中作为事业单位的公办学校由于不

21、是行政机关因此不是职权行政主体 而且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不是授权行政主体 所以开放收费不属于行政性收费而属于事业性收费 公办学校与缴费义务人所形成的关系属于私法关系发生争议后在诉讼途径的选择上应采用民事诉讼进行救济而不采用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在实践中公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争议也采用民事诉讼途径进行救济.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不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也存在对外出租、承包等情况 公办学校基于这种第 期彭 波等: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制 情况收取的租赁费、承包费等费用应与开放收费区分开

22、来 公办学校收取的租赁费、承包费等尽管是由作为事业单位的公办学校收取但其目的不是为了管理公共事务、履行公共职能而是为了商业目的也存在营利属于国有资产经营行为 因此这种意义上的收费(租赁费、承包费等)并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之所以出现开放收费与租赁费、承包费等收费性质的区分是由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性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属于国有公物的一种 所谓公物“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目的 而 直 接 提 供 于 公 共 用 或 者 公 用 的 有 体物”根据公物所供使用的对象或者主体不同可以将公物分为公共用物和公用物 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属于一种典型的公用物公用物的使用

23、关系分为两种类型:目的内使用和目的外使用 公办学校师生使用本校体育场地设施开展教学活动和进行健身属于公用物的目的内使用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公众直接基于健身而使用属于公用物的目的外使用其以补偿成本为原则进行的开放收费属于一种事业性收费)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也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私物)直接基于商业目的使用属于国有资产经营行为因此其收费(租赁费、承包费等)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租赁、承包等收费应该适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年修改)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公办学校提出申请(第 条第 项、第 条第 款)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第 条第 项、第 条第 款)由同级财政

24、部门进行审批(第 条第 项、第 条第 款)其收费所形成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 条)并在其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第 条第 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年修订)规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租赁、承包等收费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且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出版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规定:“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代收费时应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因此开放收费应使用财政票据对外租赁、承包等收费应使用税务发

25、票 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法律规制在准确界定开放收费性质的基础上为了保障这种收费的公益性和补偿性有必要基于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的框架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开放收费的法律规制.将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为了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年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将所有收费纳入收费项目目录管理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分级编制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年 月财政部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公布了本

26、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收费目录清单包括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执收部门、政策依据等内容 其后为了解决清单查找不方便、格式不统一的问题财政部在其网站首页开设了“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专栏集中公布中央和省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打造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财政部明确要求:“一张网”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开放收费属于事业性收费为了增强其合法性迫切需要将该种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通过“一张网”进行管理 各地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支持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开放收费不宜列入全国

27、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宜由各地裁量列入地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项目名称应为“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项目列在主管部门为“教育部门”的项下资金管理方式为“缴入地方国库”.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标准的审批机关应为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的价格部门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我国实行严格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制度 由于开放收费属于全民健身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直接设立的收费 沈 阳 体 育 学 院 学 报第 卷项目因此不存在收费项目的审批问题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规定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收费单位为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

28、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收费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的收费其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除中央审批的以外其他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价格部门审批 但是开放实施意见规定开放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此处的核准即审批)这一规定不明确当地物价部门既可能包括县级政府价格部门也可能包括市级政府价格部门还可能包括省级政府价格部门 因此开放实施意见和收费标准办法对审批机关的规定明显存在不一致:根据开放实施意见规定开放收费标准的审批机关最低层次为县级政府价格部门而根据收费标准办法规定开放收费标准的审批机关最低层次应为省级政府价格部门 那么应该如何适用?笔者认为开放实施意见是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收费

29、标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都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二者不存在效力层级上的差别 但收费标准办法作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的专门性文件根据其第 条规定只有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才能排除其适用 开放实施意见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不能排除收费标准办法的适用 因此开放收费标准审批机关的确定仍应适用收费标准办法 具体而言如果公办学校属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开放收费标准应由国务院价格部门审批如果属于其他公办学校开放收费标准应由省级政府价格部门审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其他法律规制除实行开放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标准为更高的机关审批这两项法律规制措施外为了保障

30、缴费义务人的权益还需要从 个方面对开放收费进行法律规制.成本审核制度 根据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规定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本补偿性收费因此需要对成本进行审核以成本审核的结论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成本审核可以由审批机关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没有建立专门的、完善的成本监审制度 但在由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中已经形成了专门的较为完善的成本监审制度 成本监审办法第 条和第 条规定成本监审办法主要是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成本监审进行规范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然而各地公布的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往往也包括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例如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就包括收费公

31、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标准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等 因此笔者建议目前可以将开放收费纳入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按照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成本监审以提高开放收费标准制定的科学性 当然如果能够根据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特点(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既对校内师生开放也向公众开放存在成本分摊问题在成本核算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形成专门的开放收费的成本监审规范将更加有利于制度建设和缴费义务人权益的保护.收费标准审核听取意见制度 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规定收费标准审核过程中审批机关可以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社会有关方面尤其是缴费义务人的意见

32、尽管收费标准办法用的是“可以”一词但是由于收费属于限制缴费义务人的财产权益作为收费标准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正当程序原则“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意见的机会”因此此处的“可以”一词应作如此理解:征求意见为确定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必经程序只是在征求意见的方式方面审批机关有行政裁量权 我国目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听证方面并没有详细、具体的听证规则为了保障缴费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审批收费标准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需要参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对开放收费的听证规则进行构建.收费公示制度开放收费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公示:)审批机关的公示 根据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和第 条

33、规定审批收费标准的决定审批机关要以公文形式向社会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公示内容包括开放收费的主体、收费对象、收费的二级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执行期限等)收费单位的公示 根据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规定作为收费单位的公办学校也应当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的主体、收费对象、收费的二级项目、计费单位、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免费开放制度 开放实施意见规定公办第 期彭 波等: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收费的性质与法律规制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开放 该规定属于作为公办学校管理者的教育部门免除自己权益的行为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 但是开放实施意见对

34、免费开放的对象在列举了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后又采用了“等”字的规定持一种比较开放的态度 对免费的对象各地进行了不同的扩展规定 例如: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扩展到军人和所有学生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扩展到低保对象 各地对免费对象的扩展属于国有公物管理者免除自己权益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免费对象的设定属于国有公物管理者的裁量权但是根据我国宪法 平等原则的规定免费应该建立在合理差别的基础上避免歧视情形的出现.费用的管理与使用制度应该将开放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彻底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监管降低开放收费的廉政风险和经济责任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 条规定开放收费的收入

35、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用于维持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运营.收费标准的事后评估与调整制度 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规定收费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开放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事后评估制度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或定期审核 而且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运营成本出现较大变化的应该及时调整开放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办法对事后评估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可以借鉴我国台湾地区规费法的规定每 年至少应实施一次收费标准评估.监督检查制度与缴费义务人的权利救济制度 收费标准办法第 条和第 条规定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 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缴费义务人对违法的收费行为有权拒绝缴纳并且进行举报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

36、目前开放收费形成的关系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缴费义务人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 条规定:“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由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在 年即赋予了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办法的职权与职责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这一联合规章 开放收费在性质上属于事业性收费为了消除各地开放收费制度的不一致加强对开放收费的法律规制应该尽快启动相关规章

37、的制定和对收费(包括免费、低费)制度进行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以推动我国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众使用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合法权益参考文献:体育经济司.年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体育经济司.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丁红娜代坤王润.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后学校与入校锻炼者法律关系探析.吉林体育学院学报():.谭仲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后安全保障义务及不作为侵权责任探析.武汉体育学院学报():.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38、./.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体育局.关于市属学校体育场馆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 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体育局制订的金山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9、.:/./.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沈 阳 体 育 学 院 学 报第 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江西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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