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竞业限制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 乙方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3. 甲乙双方希望通过签订本协议,就乙方在竞业期内的非竞争行为进行约定;4. 双方均同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基于以上约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1. 本协议旨在约定乙方在合同解除/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以保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商业机密。第二条 非竞业限制范围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从事与甲方主营业务相关的任何竞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条
2、限制范围的地域、期限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以下地域范围内,不从事与甲方主营业务相关的任何竞争活动,该地域范围包括.第四条 限制期限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解除/终止之日起,限制期限为.年/月/日。第五条 违约责任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 保密义务1.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解除/终止后,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相关信息保密。第七条 不可抗力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影响。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释1. 本协议的内容变更或解释,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第九条 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2.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等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第十一条 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然对已承担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亲笔签名甲方:乙方:日期:注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