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业限制协议书甲方:(正式名称)地址:(详细地址)乙方:(正式名称)地址:(详细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有意开展业务合作,并为保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竞业限制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竞业限制:指乙方在解除与甲方业务关系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组织、机构或个人。第二条 限制范围2.1 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具体范围)2.2 竞业限制的时间期限:(具体时间段)第三条 竞业限制的条款3.1 乙方在解除与甲方业务关系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并不得进行相应的合作、投资或参与。3.2 乙方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联系、串通或泄露与甲方
2、相关的商业机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或商业关系。3.3 乙方在竞业限制期结束后,若决定再次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竞业限制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协商确定。4.2 若乙方违约行为损害了甲方商誉或利益,甲方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知情与保密5.1 乙方同意,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商业资料、信息和数据,应对其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5.2 乙方了解并承认,本协议内容和约定是甲方商业秘密的一部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
3、式或形式对其进行非法使用、抄袭或侵害。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6.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1)达到约定的竞业限制时间期限;(2)双方一致同意解除;(3)司法机关作出解除判决。6.2 协议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删除与甲方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数据,并归还甲方的所有文件资料。第七条 不可抗力7.1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为等。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甲方与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协议生效之前或之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竞业限制事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