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管竞业限制协议书鉴于,甲方是一家(公司名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民事权利能力;乙方为甲方的高级职务人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经营利益,维护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竞业限制范围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利用甲方在职期间所掌握和接触到的商业机密、客户资源、商业计划及其他有关甲方经营活动的机密信息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1.2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与甲方直接竞争或加入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或类似行业。1.3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吸引或招揽甲方的员工或合作伙伴与其共同从事竞争活动。第二条 竞业限制期限2.1 本协议的有
2、效期限自乙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之日起生效,持续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发生:2.1.1 乙方离职之日起连续二年;或2.1.2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违约金,达成协议解除。第三条 竞业限制违约责任3.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2 若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所有机密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披露或以其他方式擅自使用。4.2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任何能够访问、接触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的人员也履行同等保密义务。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竞业限制的一切口头、书面协议。以上为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甲方(公司名称):(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