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级职员竞业限制协议书鉴于以下事实:1. 甲方为一家拥有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企业,从事xxx领域的经营活动,并在该领域取得了显著的业务成果。2. 乙方是甲方的一名高级职员,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有较深的了解,并在甲方的业务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双方对保护甲方利益和保护商业机密的共同认知,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限制竞业范围1.1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职务的情况下,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与甲方从事同样或类似的业务范围内设立、合作或任职于与甲方竞争的企业,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1.2 乙方应遵守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终止日期止的竞业限制期。1.3 乙方同意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2、向甲方提供其进入新企业的书面通知,并提供与新企业从事的业务范围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二条 商业机密保护2.1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拥有并保有其在职期间获取的、在甲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商业机密。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或披露该商业机密,或将其用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活动。2.2 乙方同意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商业机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第三条 违约责任3.1 乙方同意,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3.2 乙方违约所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全额赔偿。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5.2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6.2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