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出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拥有丰富的演出资源、丰富的演出经验及演出能力;2. 乙方对演出活动具有兴趣,并具备相应的资源、能力和资质;3. 双方欲共同开展演出活动;因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将提供演出场地、舞台设备、演出人员等必要资源,承担演出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2. 乙方将负责演出内容创作、演员选拔、排练及演出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工作。第二条 演出时间与地点1. 演出时间:具体时间和日期;2. 演出地点:具体地点。第三条 合作费用1. 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在后续协商中
2、确定;2.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演出无法进行,费用的支付将根据情况协商解决。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演出内容及相关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 如因乙方提供的演出内容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引发纠纷,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对于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六条 协议修改与终止1.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严重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演出活动结束。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