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民共建协议书军民共建协议书为深入贯彻新时期双拥共建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共建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军地双方的实际,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互相帮助、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如下:甲方:利辛县农业委员会乙方:利辛县人武部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要在完成农业各项任务的同时,教育干部、职工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国防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爱国拥军的热情,积极为部队排忧解难。 2、甲方应配合部队搞好政策法制教育,积极向部队官兵宣讲农业法规政策、农业科技知识,激发官兵保卫、建设国家的热情。3、甲方应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专业优势,
2、帮助部队官兵学习农业种植等方面知识,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4、甲方每逢“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应通过组织召开军地座谈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慰问部队官兵,经常与部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了解,增进友谊。5、甲方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支持部队改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发挥人民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协助甲方抓好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共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2、乙方应指导和帮助甲方搞好国防教育,义务为甲方开展军政训练。 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青年工作,主动联系并组织各种形式的文体联欢活动。 4、乙方应根据甲方建设需要,开展内容丰富的军民共建活动,帮助甲方创建文明单位。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双拥办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利辛县农业委员会 乙方:利辛县人武部代表人: 代表人: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