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广告代理合同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在电视广告代理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3. 双方均希望就电视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合作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期限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委托乙方代理其电视广告事务。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建议和要求提供相关的电视广告素材和必要的资料。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
2、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代理、筹划和安排电视广告的播出事宜。2. 乙方应尽其商业道德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提供优质的广告代理服务。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甲方提供关于广告效果、播出统计等的相关报告。第四条 代理费用1. 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代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2. 同一电视广告位的代理费用将根据具体市场需求和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保密责任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互相保持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的保密。2. 无论是在合同期限内还是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得将对方商业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或宣传目
3、的的使用。第六条 合同解除1.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合同,请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2. 若因某一方违约或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日期:_年_月_日乙方(盖章):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