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公司/个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双方均真实表示意愿,愿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共同合作,为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而共同努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标和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属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全防范、绿化养护、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等。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
2、托,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标准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甲方要求乙方对物业进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业主服务及投诉处理等。第三条 服务标准3.1 乙方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3.2 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第四条 费用和支付4.1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合理的物业管理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金额,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理、明细的费
3、用清单,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本协议中约定的商业机密和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提供。5.2 如由于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6.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要求,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6.2 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根据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解决。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和效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并受其约束。7.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止。8.2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书,该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