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刊物广告代理协议书甲方(广告主):_乙方(代理商):_鉴于:1. 甲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合法的广告需求;2. 乙方是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能力代理从事广告业务;3. 双方希望就刊物广告的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基于以上鉴于,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授权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代理刊物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1.2 乙方将在甲方指定的刊物上发布广告,并负责广告的投放位置、时长等事宜。1.3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刊物广告的效果报告和累计投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乙方代理刊物广告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付款方式及时支
2、付。2.2 甲方应于服务开始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其金额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3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代理服务,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第三条 知识产权3.1 乙方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广告素材,均应当取得合法的使用授权。3.2 甲方对刊物广告的知识产权享有所有权,并保留对广告内容的最终审核权。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经营信息等保密,并严格限制内部人员的接触和传播。4.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经营信息等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五条 协议
3、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5.2 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续签或终止协议。5.3 在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完成未了结的事项,并共同处理协议终止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7.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名): _日期: _乙方(盖章/签名): _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