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德育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学生和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和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和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校特制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一、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好:(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
2、德。(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4)法制观念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2.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刻苦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2)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成绩优良:各科考试及格,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以百分制算,包括体育成绩。)3.身体好:(1)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无逃操、旷课现象)(2)热爱劳动,有良好的
3、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者可参评)(二)优秀干部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3.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遵守学校
4、各种规章制度。在班级和部门中工作突出并有突出事例。4.有创新、竞争意识,工作大胆,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所在班级和部门有良好的作用或明显的进步,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5.当好学校和班主任的助手,经常向班主任及各相关部门汇报、请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圆满完成所承担的任务。6.及时向所在班级和部门传达学校、年级、班主任、团支部工作布置,能主持正义,敢于抵制和揭发不良风气。7.德育操行评定为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期末考试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以百分制计算,包括体育成绩)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课间操积极参加,从不无故缺席并表现良好。二、
5、评选办法1.评选工作由班主任主持。先由班级民主初评,凡符全以上条件的均可作为候选人被提名,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推荐,最后班委会研究确定选送名单。2.各班推荐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正式填表上报德育处审批。三、名额分配:1.优秀学生每班上报3人;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上报1人.四、表彰与奖励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定一次并表扬,召开校表彰大会予以奖励。2.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发给奖状、奖品,并记入学籍档案。3.从中推荐省、市、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4.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或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参观、学习等活动。五、注意事项1.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宁缺毋滥。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2)犯有错误,不接受教育者。(3)无故旷课者、考试作弊者。(4)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者。(5)受处分者。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