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方”)乙方:(以下简称“服务受益方”)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愿意为乙方提供合适的老年人服务;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希望获得甲方提供的老年人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要求,提供符合老年人服务的相关服务。1.2 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日常生活照顾,如食品购买、烹饪、卫生清洁等; - 健康管理,如药物服用提醒、陪同就医等; - 日间陪护,如陪同乙方外出、陪伴聊天等; - 心理支持,如倾听、鼓励、提供快乐时光等;
2、- 其他乙方所需的合理合法老年人服务。第二条 服务时间2.1 服务提供方将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时间表和工作安排,为乙方提供服务。2.2 双方应在提前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服务的具体时间和期限,并遵守所约定的时间。第三条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第四条 服务期限和终止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持续有效。4.2 如有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期间所获得的对方的个人信息、私隐资料等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5.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从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第六条 纠纷解决6.1 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后生效。7.2 本合同的附件及相关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八条 合同生效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服务提供方): 日期:乙方(服务受益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