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广告委托制作合同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并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电视广告委托制作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第一条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电视广告,以达到相关市场推广目的。第二条 广告内容1. 甲方将向乙方详细提供广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品牌形象等。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制作广告创意、文案、故事板等,并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广告创意有权进行修改
2、和调整,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第三条 广告制作进程1. 双方确认本协议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时间节点进行广告制作,按时提交给甲方。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广告制作成果有权审查、修改和要求重新制作。3. 甲方确认制作成果无误后,须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制作费用。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1. 在广告制作开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的制作费用作为定金,以确保甲方的委托。2. 广告制作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制作费用。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的_天内,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费用。第五条 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其有关条款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用于自身或第三方利益,或在竞争中使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制作,并申请违约金。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广告成果,甲方有权要求重新制作、要求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第七条 协议解除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未在_天内纠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国法律。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后续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十条 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后终止。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_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