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广告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广播电视台名称)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意欲通过乙方的广播电视媒体进行产品/服务的广告宣传,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电视广告:指甲方为推广其产品/服务而委托乙方在电视广播媒体上播放的广告片。2. 广告播放时段:指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及媒体规定的时段,在电视广播媒体上播放广告的时间段。第二条 广告宣传内容1.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内容真实准确,不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情况。2. 甲方应负责提供广告宣传内容的相关
2、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的名称、商标、介绍、图片、视频素材等,并确保这些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三条 广告播放范围与时段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电视广播媒体中选择适当的时段播放广告片。2.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广告播放时段要求,但乙方不保证满足甲方所有要求。第四条 广告播放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支付广告播放费用。2. 广告播放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的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支付期限为(具体期限)。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广告播放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播放,并不承担责任。第五条 保密责任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对对方提供的商业资料、客户信息等保
3、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的终止1.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协议。2. 若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第九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确定。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