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协议标题】规划设计合同协议书【协议正文】甲方(下称委托方): (全称)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乙方(下称设计方): (全称)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鉴于委托方计划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并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内容1.1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一规划设计项目概要。1.2 设计方应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规划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规划图纸、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第二条 完成期限与工作进度2.1 设计方应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工作进度和里程碑节
2、点完成规划设计任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委托方。2.2 如因设计方个人原因导致项目延迟或无法完成,设计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付款方式与费用3.1 设计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间按照附件二付款方式与时间节点执行。3.2 如委托方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设计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收到支付款项。第四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4.1 设计方在完成规划设计项目后,享有该设计项目的知识产权。4.2 设计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4.3 设计方应确保整个项目过程中的文档、文件和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
3、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进行整改,如未能进行整改,对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任务完成和费用结算。6.2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应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6.3 对于在合同终止后继续存在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终止协议不受影响。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一:规划设计项目概要附件二:付款方式与时间节点【协议结尾】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设计方):(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