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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化学品贮存、包装和运输安全要求3.1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贮存是危险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贮存不当,就会造成重大事故。如深圳清水河危险品仓库、北 京东方化工厂库区等的爆炸事故,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 损失,还造成人员伤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贮存的管理,国家不断加强贮存监管力度,并制定了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标 准,对规范化学品的贮存,起了重要作用。3.1.1贮存要求1、贮存基本要求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危险化学品的露天堆放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注:闪点在28以下的低闪点易 燃液体(或低燃点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 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 用品;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 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 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根据危险物品的危险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2.贮存场所的要求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 家的有笑规定;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危险化学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 的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 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 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 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气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3.1.2贮存方式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供分三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 存。1.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 式;2.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 墙将其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3.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3.1.3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危险化学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表4-1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表贮存类别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贮存要求平均单位面枳 贮存量,t/m21.0-1.50.50.70.7单一贮存区 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通道宽度,m4612125墙距宽度,m20.3-0.50.3-0.50.3-0.5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 同库贮存不得 同库贮存7-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 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 小于500nl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表1规定了 8类78种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第29项:有毒气体一氯气的临界量为5吨;第71项:毒性物质一甲苯二异氧酸酯临界量为100吨;第73项:毒性物质一氧化氢临界量为1吨;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氟化钠的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2的危险化学品毒性物质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50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2的物质500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 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的数量 根据处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 单元内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 危险源。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 满足,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l/Ql+q2/Q2+.+qn/Qn 与 1式中ql,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L 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 贮存区的临界量,to3.1.4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要检验,贮存期间应定期养护,控制贮存 场所的温湿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检查,验收、登记后方 可入库。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凡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标志。危险标志不符 合国家标准的不准出入库。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的证件。如“易燃易爆化学品准 运证”、“剧毒化学品采购证”等。进入危险品库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 火措施。3.1.5各类物质的贮存注意事项3.1.5.1.爆炸品的贮存爆炸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必须远离城镇,同一 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如雷管不得与其他炸 药混存。一切爆炸品,不得与酸、碱、盐类以及某些金属、氧化剂 等同库贮存。如雷汞Hg(ONC)2)遇浓硫酸会猛烈分解而爆 炸。湿雷汞与多数金属如镁、铝、铜、铅、铁、锡、镣、银等 都能起作用。与铝作用猛烈,与铜、锌作用生成的产物碱性雷 酸铜、雷酸锌均易爆炸。叠碳铅遇浓硫酸或浓硝酸会爆炸。TNT 炸药受日光照射会爆炸。3.1.5.2.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的贮存有机过氧化物都是性质不稳定的易燃物质,遇到氧能加强 燃烧,故无机氧化剂与有机过氧化物必须分别贮存。硝酸镂、氯酸盐类、高镒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 分别贮存。漂白粉、亚氯酸盐和次亚氯酸盐、亚硝酸盐等都属于无机 氧化剂,但它们能够为氧化剂中其他多数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 氧化物所氧化,故不能和其他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共同 贮存。3.1.5.3.气体的贮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品、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 氧化物、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质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贮存。如氢、乙烷、乙怏、丙烯、环氧乙烷等易燃气体不得与氧、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等助燃气体混合贮存。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贮存氧气及可燃气体的气瓶,无论在仓库或在露天堆场,其周围10米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并禁用明火。若发现气瓶燃 烧,可根据所盛气体的性质,使用相应灭火器具,但最主要是 用雾状水去喷射,使其冷却再进行扑灭。液化石油气贮罐可单独布置,也可成组布置。成组布置时,组内贮罐不应超过二排。一组贮罐的总容量不应超过4000m3,贮罐与贮罐组四周可设防火堤,以防油罐爆裂,油品流散时火 灾扩大蔓延。防火堤内平地应有排水坡度,并设带有闸门的下 水道和水封井。贮罐应设有安全阀、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以及超压报 警装置、淋水冷却设施。贮罐应设静电接地及防雷设施,电气 设备应防爆。贮存气瓶的仓库,应为单层建筑,易掀开的轻质屋顶,门 窗向外开启。玻璃涂以白色。有通风降温措施,库温不宜超过 35o3.1.5.4.易于自燃的物质的贮存易于自燃的物质的性质不稳定,在一定条件下,它会自行 燃烧从而引起其他易燃物质燃烧,所以不能和易燃液体、易燃 固体混合贮存。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由于灭火方法相抵 触,也不能混合贮存。黄磷、煌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贮 存。冬季贮存黄磷时库温不得低于3。易于自燃的物质在贮存中,对温湿度的要求是比较严格 的。须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硝化纤维胶片若温度过 高不通风,会加速氧化而分解出氧化氮引起自燃,故库温不宜 超过27,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3.1.5.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的贮存此类物品应专库贮存。贮存这类物质的库房,应选用地势较高的地方,门窗能够 密封,严防雨雪的侵袭,保持干燥,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 O堆垛时要用干燥的枕木或垫板。钾、钠等应贮存于不含水分 的矿物油中。低亚硫酸钠(保险粉)受潮或暴露于空气中就要被 氧化,放出有毒的二氧化硫,故对其防潮防水极其重要,容器 包装必须密闭不漏。电石库房应远离散发大量水汽的建筑物如 凉水塔等处,库房内地坪应较室外地坪高40厘米,以防雨水侵 入,应有良好的通风。3.1.5.6.易燃液体的贮存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易燃液体有易燃、易挥发、受热膨胀和容易流动扩散的特性。其蒸 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遇火即能发生爆炸。故应贮存于通风阴凉 的处所,在一定范围内严禁烟火。沸点低于或接近于夏季气温的易燃液体,如乙酸、乙醛、二甲胺,应贮存于有降温设施的库房或贮罐内。易燃液体受热体积膨胀,炎热的夏季里常出现“鼓桶”现象,玻璃 容器会爆裂,故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留有不少于5%的容积空隙,夏季不可曝晒。3.L5.7.易燃固体、毒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的贮存(1)易燃固体可同库贮存,但发孔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 贮存;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 类应分别贮存。易燃固体多属还原剂,遇氧反应剧烈,故应与氧和氧化剂分 开贮存。有很多易燃固体是有毒性的,如硫磺、三硫化四磷等,不仅与皮肤接触能引起中毒,其粉尘吸入人体,也能引起全身中 毒。故贮存应重视防毒。(2)腐蚀性物质种类较多,性质各异,贮存要求各有不同。(3)毒性物质应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食品同库,勿与酸 类相近。包装封口必须严密,包装外有明显名称和标志。包装 破损撒漏时,尽快用土或锯木屑掩盖,然后清扫洗刷。作业人 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毒用具,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毒物。毒害物质 仓库应有中毒急救、清洗、中和、消毒(消除毒害作用)用的 药物备用。3.2危险化学品的包装3.2.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实行定点生产1997年3月18日凌晨,广西一辆满载10吨200桶氟化钠剧毒 品的大卡车在桂州市翻入桂江,由于包装严密,打捞及时,无 一破损,避免了一场严重的泄漏污染事故。相反,1997年元月,巴基斯坦一辆运输氯气钢瓶的卡车,由于颠簸,钢瓶剧烈撞 击,瓶体破裂,大量氯气泄漏,造成多人死亡多人中毒事故。后经检验,原来钢瓶材质严重不符合要求。这说明危险化学品 包装物质量至关重要。为此,各部门、各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包装越来越重视,国家 也不断加强包装方面的监管力度。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 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2002 年H月15日起施行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紧随其后,又下达了关于办法 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 14号)再三强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实施定点生产。未取得定点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生产用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包装物、容器。3.2.2包装分类及包装性能试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四种试验方法,即堆码试验、跌 落试验、气密试验、液压试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除1类爆炸品、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 体、6.2类感染性物品、7类放射性物质以外,按包装结构强度 和防护性能及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危险化学品包装分成三类:I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II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III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小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堆码试验:将坚硬载荷的平板置于试验包装件的顶面,在平板上放置重物,一定堆 码高度(陆运3米,海运8米)和一定时间下钢、铝、木、硬质纤维板桶、箱 为24小时至一周,塑料桶(罐)塑料箱、钙塑板箱、内容器为塑料材料的桶 状、箱状复合包装为28天(温度40条件下),观察堆码是否稳定,包装 是否变形和破损。气密试验:将包装浸入水中,对包装充气加压,观察有无气泡产生,或在桶接缝处 或其他易渗漏处涂上肥皂水或其他合适的液体后向包装内充气加压,观察有 无气泡产生。所使用的气压为:I类包装不小于30kPa;11类包装不小于 20kPa;I类包装不小于lOkPa。跌落试验:按不同跌落方向及高度跌落包装,观察包装是否破损和 撒漏。要求的跌落高度:包装类型:I II III要求跌落高度,m 1.8 1.2 0.8跌落方向按不同材质的包装物有所不同。钢桶的跌落方向为:第一次,以桶的凸边呈斜角线撞击在地面上,如无凸边,则 以桶身与桶底接缝处撞击。第二次,以第一次没有试验到的最 薄弱的地方,如纵向焊缝,封闭口等。3.2.3包装的基本要求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 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 和贮存。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 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 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 危险物质。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 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 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 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 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 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吊牙O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 或气密封口。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 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 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 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 境。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 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无论是新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11)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 保护;除内包装能充分防止爆炸品与金属物接触外,铁钉和其他 没有防护涂料的金属部件不得穿透外包装;双重卷边接合的钢桶、金属桶或以金属做衬里的包装箱,应能防止爆炸物进入缝隙。钢桶或铝桶的封闭装置必须有合适 的垫圈;包装内的爆炸物质或物品,包括内容器,必须衬垫妥实,在运输中不得发生危险性移动;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品,包 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3.2.4包装标志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为了保证化学品运输中的安全,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规定了运输包装件上提醒贮运人员注意的一些 图示符号。如:防雨、防晒、易碎等,供操作人员在装卸时能 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不同化学品的危险性、危险程度不同,为了使接触者对 其危险性一目了然,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 了危险货物图示标志的类别、名称、尺寸和颜色,共有危险品 标志图形21种、19个名称。3.2.5安全标签在化学品包装上粘贴安全标签,是向化学品接触人员警 示其危险性、正确掌握该化学品安全处置方法的良好途径,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规定了化学品 安全标签的内容、制作要求、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本标签 随商品流动,一旦发生事故,可从标签上了解到有关处置资 料,同时,标签还提供了生产厂家的应急咨询电话,必要时,可通过该电话,与生产单位取得联系,得到处理方法。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标准是 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 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 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的基本措 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 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 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 目的。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 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1.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 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2,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3,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4.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5.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13690-2009)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置于标签右边。6.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具体规定见表5-1。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 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表6-1警示词与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对应关系警示词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危险爆炸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低闪点液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警告不燃气体、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二级 自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氧化剂、有毒 品、二级酸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注意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固体、有害品、二级碱 性腐蚀品、其他腐蚀品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燃烧爆炸危险特性、毒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 危害。说明要与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相一致。采用规范的表 述短语,如:遇热、明火、震动易爆炸;极易燃、对人体有害;自燃、具刺激性标准的附录中共提供149种规范表述短语可供选择8.安全措施,表述在其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 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简明 扼要,重点突出。亦采用规范的表述短语,如:避免接触火种、热源、氧化剂;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误食,饮温水,催 吐,就医标准的附录中共提供95种规范表述短语可供选择9,灭火:若为易(可)燃或助燃物,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 的灭火剂及灭火注意事项。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XXXX年XX月XX日表示,班次用XX表示。11.提示向生产糖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12.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13.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 电话。厂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Phenol 苯酚 c6H50H危险净总批tl向上I:200kgS:221.7kg 号:xxxxxxxxxx高毒,腐蚀皮肤、粘膜安全措施:远离火种、热源,贮于阴凉通风处 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储分运 避光保存、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用水彻底冲洗身体接触部位,误食 者,迅速就医灭火: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沙土脑生产熊企蚊取嫁蟒期节中石化总公司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化工二厂出品 邮编:102501巳京市房山区燕山向阳路1号电话:UNNo.1671 CNNo.61067应急咨雨电话;010-XXXXXXX 0532-3889090标签的使用化学品的包装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大批量散装、散运如陆运 货车,铁路货车、槽车、罐车、货船、管道运输等。二是个件包 装,指用袋子、瓶子、箱子、罐、盒、储槽等的包装或容器。多层包装,原则要求内、外包装都应贴(挂)安全标签,但 如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 可免贴;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 装,则外包装可免贴。散装散运时,可将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同货物一起交送 用户,让其在分装、转移或改换包装时粘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 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可撕毁。正常情况下,标签应每五年更新一次,与安全技术说明书 同步更新。当发现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时,标签和安全技术说 明都应及时修订更改。3.2.6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明确要求化学品流通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已形成国标化学 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16483/T-2008)。安全技术说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MSDS或 CSDS,是一份关于危险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文件。其 作用就是传递安全信息,是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依据;是应急作 业时的技术指南;是化学品登记管理的基础文件;是企业进行安全教 育的主要内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含中、英文)、生产企业名称、地 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技术说明书编号、生效日 期、危化品登记号等信息。2.成分/组成信息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 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 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3.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险 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4.急救措施指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 互救的简要的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5.消防措施主要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合适灭火介 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6.泄漏应急处理指化学品泄漏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 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 除方法等内容。7.操作处置与储存主要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 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 高容许浓度、监测方法、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9.理化特性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外观与性状,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酸/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其他一 些特殊理化性质(如酸碱性或某一浓度水溶液的pH值等)和主 要用途。10.稳定性和反应性主要叙述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提供化学品的毒理学信息,包括:不同接触方式的急性毒 性(LD50.LC50)、急(慢)性中毒表现、刺激性、致敏性、亚急 性和慢性毒性、致突变性、致畸性、致癌性等。12.生态学资料主要陈述化学品的环境生态效应、行为和转归,包括:生 物效应(如LD50.LC50)、生物降解性、生物富集、环境迁移及其 他有害的环境影响等。13.废弃处置是指对被化学品污染的包装和无使用价值的化学品的安全 处理方法,包括明确废弃物的“危险废物”性质、废弃处置方 法和注意事项。14.运输信息主要是指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的分 类和编号,包括:危险货物编号、包装标志、包装类别、包装 方法、UN编号及运输注意事项等。15.法规信息主要是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条款和标准。16.其他信息主要提供其他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包括:参考文献、填表时间、填表部门、数据审核单位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由以下四部分构成:1.知道所接触的是什么物质,有什么危害和紧急事态下的应急措施?(第1,2,3大项)2.危险情形已经发生,我们应该怎么做?(第4,5,6大项)3.如何预防和控制危险发生?(第7,8,9,10大项)4.其他一些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主要信息(第 H,12,13.14,15,16 大项)相拗镰籁)。避姗哪减?3.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化学品在运输中发生事故比较常见,如1997年广西发生的 氧化钠剧毒品翻落桂江事故,1997年在长江上一装运浓H2sO4 的货船沉没,造成70余吨98%浓H2sO4流入长江,1998年,107 国道湖北省咸宁段发生的液澳泄漏事故等,都是在化学品运输 中所发生的恶性事故。因此,全面了解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掌 握有关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对降低运输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安装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 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05)和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 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要求的GPS汽车运输安全监 控车载终端和安全监控系统。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 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 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 须洗刷干净。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注时,若 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注“一级易燃物品”是闪点在28以下的低闪点易燃液体(或低燃点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及毒性物质,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运输爆炸品、剧毒性物质和放射性物质,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 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 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 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近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 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 位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没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主 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监管措施不落实,监管手段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 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多发势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现对危险化 学品道路运输托运单位(以下简称托运人)、运输单位(以下简称承运人)、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和重申规定如下: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一)托运人必须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二)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须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 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三)托运人必须检查托运的产品外包装上是否加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 签,对未加贴或拴挂标签的,不得予以托运。(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必须添加抑制剂 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五)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将危险化学品 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六)托运人必须向承运人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 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以及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运 输剧毒化学品的,还要提供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一)承运人必须取得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二)承运人必须定期将运输车辆、运输工具、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送质量监 督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 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要求的标志灯、标志牌;运 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要安装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的安全标示牌。(三)承运人必须为运输车辆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应经交通部门 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并随身携带上岗证件。(四)承运人应查收托运人提交的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不提交的,不得承运。(五)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承运人必须向托运人索取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化学 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六)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必须在剧毒化学品公 路运输通行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七)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并随车携带本单位 的营业执照、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定期检验合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和本单位负责人姓名、托运单位名称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八)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有效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 行证。(九)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剧毒化学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 情况时,承运人、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向本单位负责人、托 运人报告,并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应急处置和警示措施。(十)运输车辆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人、押运人员必 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为托运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除应当遵守对托运人的要求 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和营业执照。(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 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 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三)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或停车位,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 警电话。(四)要建立和执行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超装、混装。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员从业 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 灯具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后,要详细登记。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 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进行登记。(五)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企业还要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查验运输车辆是 否安装安全标示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装车发货。(六)从2006年11月1日开始,查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按照道路运输 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 单据。(七)向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说明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 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并出具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系卡。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要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 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通行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 品、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把好行政审批关口。安全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履 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核、发放 有关许可证件和资格证书。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 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安全监 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机 制,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要及时向本地区或有关地区的相关部 门通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接到协查通报后,相关部门要 明确人员督办,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或改正。(四)建立道路运输卸载基地。各地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 强协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进行调 查,选择有条件的单位作为易燃易爆、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危险化学品的 卸载基地。(五)提高对运输车辆监控能力。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车辆安装的GPS 要符合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AQ30042005)要求,对已安装的不符合要求的GPS,达到联网监控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履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 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通用规范(AQ30032005)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 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筹规划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增强监控能力。(六)完善并演练应急预案。各地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 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化学 品登记中心(电话:053283889090)或有关专家了解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 的应急处置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盲目施救,防止引发次生事故和环境污 染。(七)坚决打击非法运输活动。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 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 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 运输单位和个人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 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八)严肃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章行 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要 吊销相关证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危险化学品道路 运输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剧毒化学品贮存、包装和运输 安全要求4.1贮存要求4.1.1、贮存基本要求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场所、建筑物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 管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剧毒化学品库中,剧毒化学品不得露天堆放;贮存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 人防护用品;贮存的剧毒化学品应悬挂、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标志应 符合GB190的规定。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根据剧毒化学品的危险性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剧毒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于正 常适用状态。4.1.2.贮存场所的要求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建筑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 家的有关规定;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剧毒化学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剧毒化学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 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 的防护措施。贮存剧毒化学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 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 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贮存剧毒化学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 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气采暖和机械采暖。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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