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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721-2020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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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160 CCS A 90 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27212020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Standards fo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rocess 2020 - 12 - 17 发布 2021 - 01 - 01 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2721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行政执法术语 . 1 3.2 行政处罚术语 . 2 3.3 行政强制术语 . 3 3.4 行政许可术语 . 5 4 行

2、政执法流程图绘制及编码规则 . 6 4.1 流程图绘制原则 . 6 4.2 流程基本码编码规则. 6 4.3 行政执法事项流程编码规则 . 6 5 行政执法流程图示例及流程图描述 . 9 5.1 行政处罚 . 9 5.2 行政强制 . 16 5.3 行政许可 . 28 附录 A(规范性)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基本编码示例 . 36 附录 B(规范性)行政执法流程图的扩展 . 37 参 考 文 献 . 38 DB51/T 2721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司法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3、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司法厅、成都市司法局、崇州市司法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诚、王飙、余越峰、刘鹏、袁霄、龚利萍、陈再东、崔浩学、杨成毅、郑艳、赵爽、黄敬、蔡正委、刘生龙、秦培均、周玉竹、李甜甜、张超、张淑奁、赵豪。 本文件首次发布。 DB51/T 27212020 III 引 言 本文件制定主要为建立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规范, 构建全国一流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 全面提升四川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DB51/T 27212020 1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为例,规定了各类

4、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业务流程、执法流程描述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流程编码规则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及系统建设中对行政执法事项的流程和流程图的管理, 及对应文书的索引查询。 2 规范性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6 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中的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行政执法术语 3.1.1 行政执法 administ

5、rative enforcement of law 行政执法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作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检查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类型。 3.1.2 行政执法主体 subject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力,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授权组织。 3.1.3 行政执法文书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

6、nstruments 行政执法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作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形成的相应文书,具体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执法文书类型。 3.1.4 陈述权 the right of statement 相对人在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因为相对人的陈述而加重处罚。 3.1.5 申辩权 right to defend oneself 相对人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时, 可以对所指控的事实和适用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提

7、出自己的DB51/T 27212020 2 主张和意见,并进行申辩。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因为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3.1.6 救济权 right of relief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执法主体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收到损害,可以按照不同的途径请求国家予以补救。 3.1.7 行政执法公示 publicize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行政执法主体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社会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3.1.8 重大事项法制审核 legal review of m

8、ajor events 行政执法主体作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2 行政处罚术语 3.2.1 行政处罚 punishment of administrative 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依法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3.2.2 警告 warning 行政执法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谴责和警示。 3.2.3 罚款 impose a fine 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从而损害或者剥夺行为人某些

9、财产权的处罚方式。 3.2.4 责令停产停业 order to stop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行政执法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从而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生产、 经营能力的一种处罚。 3.2.5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suspend or revoke the permit or license 行政执法主体依法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某种资格的处罚。 3.2.6 没收违法所得 confiscate of illegal income 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 3.2.7 没收非法财物 confiscate of i

10、llegal property 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 3.2.8 行政拘留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3.2.9 构成犯罪案件的移送 transfer of criminal cases DB51/T 27212020 3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10 从轻处罚 give a lesser punishment 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 对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

11、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 3.2.11 减轻处罚 give a mitigated punishment 行政执法主体对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在法定的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适用行政处罚。 3.2.12 不予处罚 impunity 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有法定事由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 3.2.13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discretionary power of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

12、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3.2.14 简易程序 the summary procedure 行政执法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3.2.15 听证 hearing 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主体组织的, 在调查取证人员、 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情况下,听取各方陈述、辩明、对质及证据证明的法定程序。 3.2.16 回避 avoid 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 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请求, 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的法律制度。 3

13、.2.17 听证笔录 hearing record 听证程序中对当事人之间质辩过程的一种书面记录, 在质辩结束之后笔录交当事人阅读、 补正并签名,便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2.18 行政处罚的执行 execution of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行政执法主体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的义务得以履行。 3.3 行政强制术语 3.3.1 行政强制 administrative coercion 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3.2 行政强制措施 the measures of administrative coercion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14、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DB51/T 27212020 4 行为。 3.3.3 行政强制执行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3.4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restrict the personal freedom of citizens 对公民人身予以控制的强制措施,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主要包括盘问、留置盘问、传唤、强制传唤、扣留、人身检查、强制检

15、测、约束、隔离、强制隔离等。 3.3.5 查封 seal up 行政机关将涉案物品封存在原地、粘贴封条,限制相对人对其财产等使用和处分的强制措施。此主要是针对不动产或者其他不便移动财产的强制措施。 3.3.6 扣押财物 distraint 行政机关解除相对人对其财物的占有,并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此主要是针对动产的强制措施。 3.3.7 冻结存款、汇款 freeze deposit and remittance 行政机关限制相对人金融资产流动的强制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汇款、股票等有价证券。 3.3.8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additional fine or late fine 行政机关依法

16、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加重相对人的义务,迫使相对人履行的强制执行方式。 3.3.9 划拨存款、汇款 transfer deposit and remittance 行政机关依法从银行账户、汇款账户中直接划拨款项的强制执行方式。 3.3.10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auction or dispose of sealed up or seized places, facilities or properties according to law 行政机关依法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拍卖或采取其他处

17、理方式,抵缴罚款或上缴国库的强制执行方式。 3.3.11 排除妨碍 remove obstacles 排除对权利人行使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阻碍,或者排除对公共利益阻碍的强制执行方式。 3.3.12 恢复原状 restore 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坏前状况的强制执行方式。 3.3.13 代履行 substitute performance 相对人拒绝履行排除妨碍、 恢复原状等行政决定的义务时, 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相对人履行行政决定的义务,并向相对人收取履行费用的执行方式。 3.3.14 中止执行 suspension of enforcement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暂停执行的

18、情形。 DB51/T 27212020 5 3.3.15 终结执行 termination of execution 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终止执行的情形。 3.3.16 执行回转 recovery of execution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的情形。 3.3.17 执行和解 execution reconciliation 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 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 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3.3.18 非诉行政执行 non-litigi

19、ous administrative execution 也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4 行政许可术语 3.4.1 行政许可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3.4.2 受理/不予受理 admissible/inadmissible 在相对人提

20、出行政许可申请后,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的是否准许进入审查流程的行政决定。 3.4.3 形式审查 formal examination 行政执法主体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4.4 实质审查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行政执法主体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 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3.4.5 回避 avoid 行政执法主体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 因其于所处理的事务由利害关系, 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行政执法主体工作人员的请求, 有权机关依法终止

21、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法律制度。 3.4.6 听证 hearing 行政执法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 由行政执法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执法主体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法律制度。行政许可中的听证分为依职权听证和依申请听证。 3.4.7 听证笔录 hearing record DB51/T 27212020 6 对当事人之间质辩过程的一种书面记录,在质辩结束之后笔录交当事人阅读、补正并签名,便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3.4.8 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 grant/refuse administrative

22、 permission 行政执法主体在审查许可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同意相对人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决定。 4 行政执法流程图绘制及编码规则 4.1 流程图绘制原则 4.1.1 明确流程的环节,以及每个步骤的重要节点。 4.1.2 明确事件链一环紧扣一环,流程不中断。 4.1.3 说明每个环节需要进行的活动内容。 4.2 流程基本码编码规则 行政执法流程基本码是对每一类流程赋予的唯一标识代码,基本结构由流程编码代号、执法类型、流程序列号三部分组成,见图 1。 L C X X X X 2位流程序列号 2位执法类型代码 2位执法流程编码代号,“LC” 图1 流程基本码结构 行政执法流程基本码的编码见

23、表1。 表1 流程基本码 执法类型 类型代码 流程序列号 行政处罚流程 01 01(简易流程) 02(一般流程) 行政强制流程 02 01 行政许可流程 03 01(简易流程) 02(一般流程) 行政征收流程 04 01 行政给付流程 05 01 行政检查流程 06 01 行政确认流程 07 01 行政奖励流程 08 01 行政裁决流程 09 01 其他类别事项流程 10 01 4.3 行政执法事项流程编码规则 在各级编制、法制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流程清单中,应采用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基本编码。基本结构由行政区划代码、部门基本码、执法类型基本码、事项基本码和具体流程代码五部分组成,见图 2。 DB

24、51/T 27212020 7 51 X X X X X B M L X X X X X X X X X 2位具体流程代码 6位事项基本码 2位执法类型基本码 2位部门基本码 6位行政区划代码 图2 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基本编码结构 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基本码的编码说明见表2至表4。 6位行政区划代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的,201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保持一致。 表 2 部门基本码 代码 部门 0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03 财政部门 04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05 商务部门 06 应急管理部门 07 经济和信息化

25、部门 08 公安部门 0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0 交通运输部门 11 文化和旅游部门 12 审计部门 13 教育部门 14 民政部门 15 自然资源部门 16 水利部门 17 卫生健康委员会 18 科学技术部门 19 司法部门 20 生态环境部门 21 农业农村部门 22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5 扶贫开发部门 26 经济合作部门 27 体育部门 DB51/T 27212020 8 表 2 部门基本码(续) 28 信访部门 29 林业和草原部门 30 统计部门 31 人民防空办公室 32 广播电视部门 33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4 地

26、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35 医疗保障部门 36 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 37 能源部门 38 监狱管理部门 39 戒毒管理部门 40 文物部门 41 中药管理部门 4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9 其他业务指导部门 表 3 执法类型基本码 代码 执法类型 00 行政权力事项 01 行政许可 02 行政处罚 03 行政强制 04 行政征收 05 行政给付 06 行政检查 07 行政确认 08 行政奖励 09 行政裁决 10 其他类别事项 11 可根据情况进行扩展等 DB51/T 27212020 9 表 4 具体流程代码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 代码 流程 代码 流程 代码 流程 01 案件来源 0

27、1 启动 01 申请 02 立案 02 一般规定 02 受理 03 调查取证 03 查封、扣押 03 简易程序 04 告知听证 04 冻结 04 一般程序 05 审核 05 结案 05 听证 06 简易程序 06 事后公示 06 决定 07 决定 07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 07 送达 08 执行 08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中的特殊情形 08 结案 09 结案 09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中的专项程序 09 事后公示 10 事后公示 10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1 结案 12 事后公示 13 可根据情况进行扩展 6 位事项基本码中,主事项基本码为 001,不存在子事项的,子事项基本码为 000,整体

28、事项基本码为 001000;存在子事项的,根据子事项数量顺序编码,整体事项基本码为 00100X。 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基本编码示例见附录 A。 5 行政执法流程图示例及流程图描述 5.1 行政处罚 5.1.1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见图 3。 DB51/T 27212020 10 图 3 行政处罚流程案件来源(1) 双随机(2) 其他(7) 巡查(6) 重点检查(5) 转办交办(4) 投诉举报(3) 是否立案(8)是否涉及财产(34) 是 予以行政处罚(30) 否 是否予以处罚(26) 不得给予处罚(27) 不予处罚(28) 移送处理(29) 否 是 是 否 是否适用简易程序(10)不予

29、立案 (9)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18)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或集体讨论决定(21) 重大事项法制审核(20) 裁量情节(19) 制作听证笔录(17) 听证程序(16) 是 否 是否需要听证(15) 事先处罚告知(14) 调查取证(12)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13) 进入行政强制程序(40) 依法制作处罚决定书(31) 送达处罚决定书(32)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25) 简易程序(22)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23) 处罚告知(24) 行政处罚的执行(33) 罚款(38) 没收违法所得(37) 没收非法财物(36) 财产罚(35) 是 申诫罚、行为罚、自由罚(39) 否 一般程序(11) 结

30、果公示(41) 结案归档(42) DB51/T 27212020 11 5.1.2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见表 5。 表 5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案件来源 1 案件来源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行政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双随机、投诉举报、其他部门转办、上级交办、重点检查、巡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 2 双随机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3 投诉举报 CF002 投诉举报处理单 4 转办交办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5 重点检查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6 巡查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7

31、 其他 CF001 案件来源登记表 立案 8 是否立案 CF014 立案登记表 行政机关在收到违法线索后,在核实管辖权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填写立案登记表。 CF013 立案决定书 9 不予立案 CF016 不予立案决定书 决定不立案的,将结果告知有关方面,并制作不予立案决定书。 调查取证 10 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 /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不是前述所列举情况则适用一般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11

32、 一般程序 / / / 12 调查取证 CF018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般程序) 立案后,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CF017 权利义务告知书 CF019/CF020 同意(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 CF021 行政处罚抽样取证通知书 CF025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决定书) CF027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决定书) CF029 协助调查通知书 CF030 询问通知书 CF031 询问笔录 DB51/T 27212020 12 表 5 行政处罚流

33、程图描述(续)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调查取证 13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 CF044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 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告知 14 事先处罚告知 CF036 行政处罚告知书 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 听证程序 15 是否 需要听证 / /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

34、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听

35、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决定。 16 听证程序 CF037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7 制作 听证笔录 CF038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陈述申辩 18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 /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 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DB51/T 27212020 13 表 5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续)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审核 19 裁量情节 CF039 行政处罚听证报告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

36、行政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 重大事项 法制审核 CF040 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 (一)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50000 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同等

37、数额以上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二)责令停产停业 1 个月以上;(三)吊销经营性许可证或者执照;(四)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21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或集体讨论决定 CF033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简

38、易程序 22 简易程序 CF003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3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4 处罚告知 / / 简易程序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5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 /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

39、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 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DB51/T 27212020 14 表 5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续)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处理结果 26 是否予以处罚 / / / 27 不得给予处罚 CF035 不予处罚决定书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8 不予处罚 CF035 不予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轻微, 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予行政处罚。 29 移送处理 CF049 案件移送书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0 予以行政处罚 / /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 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

40、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 31 依法制作 处罚决定书 CF043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32 送达 处罚决定书 CF009 送达回证 简易程序中,当场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中,行政处罚决定

41、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3 行政处罚的执行 / /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DB51/T 27212020 15 表 5 行政处罚流程图描述(续)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处罚决定 34 是否 涉及财产 / / 财产罚是指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以下情况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42、(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 当场收缴需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违法财物没收后依法予以销毁或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35 财产罚 / / 36 没收 非法财物 / / 37 没收 违法所得 / / 38 罚款 / / 39 申诫罚、行为罚、自由罚 / / 是指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

43、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 40 执行措施 CF047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或者将冻结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事后公示 41 公示结果 / /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案

44、42 结案归档 CF006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 行政机关按照要求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DB51/T 27212020 16 5.2 行政强制 5.2.1 行政强措施制流程图 行政强措施制流程图见图 4。 图 4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启动行政强制措施(1) 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3)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5) 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4)是否涉嫌犯罪(6) 否 是 情况紧急(8) 限制人身自由(22) 当场实施且 24 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9) 是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10) 是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11) 遵守一般程序(23) 告知当事人家属(24)

45、 紧急情况下先实施后补办手续(25) 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届满、目的实现或条件消失,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27) 查封、扣押(28) 冻结(38) 制作查封、扣押决定书(29) 制作查封、扣押清单(30) 查封、扣押物的期限及保管(31) 查封、扣押物后的处理(32) 没收(33) 销毁(34) 解除查封、扣押(35) 退还财物 (36)退还拍卖、 变卖款项(37)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14)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15) 通知当事人到场 (16)告知当事人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17)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18) 制作现场笔录(19) 其他法定程序(20) 向金

46、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39) 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40) 冻结后的处理(41) 行政强制执行(42) 解除冻结 (43)一般程序(12) 否 重大事项法制审核 (21)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26)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13) 移送司法机关(7) DB51/T 27212020 17 图 4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续)公示结果(44) 结案归档(45) DB51/T 27212020 18 5.2.2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描述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描述见表 6。 表 6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描述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启动 1 启动行政强制措施 /

47、/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 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 / 4 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 5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QZ001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6 是否涉嫌犯罪 / /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

48、面告知当事人。 7 移送司法机关 QZ048 案件移送书 一般规定 8 情况紧急 / /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9 当场实施且 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 / 10 是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 / 11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QZ023 解除 xx 强制措施决定书 12 一般程序 /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49、;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13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QZ006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审批表 14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 / 15 出示身份证件 / / 16 通知当事人到场 / / 17 告知当事人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QZ003 权利义

50、务告知书 DB51/T 27212020 19 表 6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描述(续) 流程阶段 流程序号 流程节点 文书编码 文书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一般规定 18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 / 19 制作现场笔录 QZ004 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20 其他法定程序 / / 21 重大事项法制审核 QZ005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行政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包括:(一)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二)扣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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