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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清查方案(6200字)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行方案
按照财政部统一布署,本省决定从1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有关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告知》(财办51号)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措施》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目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产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应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及后来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派秩序发明条件。
(四)完善管理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有关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告知》(条财字〔〕16号)文献精神,综合规划处将于4月18日至7月10日开展全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方案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8日5月23日)
1、综合规划处按研究部、各职能处室分别下发盘点表(本部门设备明细清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邮箱中。
2、每个部门需指定一名资产清查联络人,负责转发、编写、上交本部门各课题组盘点表。
3、各课题组请筛选出本组人员所保管所有设备,用A4纸打印本组盘点表一份,课题组指定一名盘点人负责核查本组所有资产并签字。如设备保管人负责清查查对本人所保管资产,请依次在盘点表盘点人处签字。
4、各部门于5月23日前完毕本部门资产自查,请部门负责人在封面签字后,将盘点表返回至综合规划处。
二、复查阶段(5月24日6月6日)
所资产盘点小组将于5月24日至6月6日集中完毕资产清查复查工作。
三、整理阶段(6月7日6月30日)
1、根据复查成果,综合规划处将集中进行退库、帐务变更等工作。
2、对于盘亏或盘盈设备,综合规划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审批、处置。
四、上报阶段(7月1日7月10日)
综合规划处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分类,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并进行数据上报。
阐明:
1、本次清查数据为12月31日前入帐固定资产。后来变更数据可到综合规划处另行查询。
2、盘点表内资产信息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疑义,请另附阐明,综合规划处将统一办理。
3、现寄存地点请写明设备所在建筑物及房间号。
4、负责人姓名应为所里在职职工,如是学生等其他身份人员,请变更;如变更保管人或地点,待卡片变更后再做帐务变更。(请按附件填写)
5、与否在用请填写在用、闲置或丢失。如属丢失设备,无论何原因,需另附状况阐明及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6、如本部门内有无负责人姓名设备,请核算此设备保管人员与否为去世、调离或退休人员,请清理其设备。
7、拟退库设备可填写退库单,如退库设备较多,可填一张主表,附明细表即可。(请按附件填写)
8、如有盘盈设备,请如实填报,综合规划处统一办理。(请按附件填写)
9、本次清查用盘点表将用于审计,请尽量保证整洁、工整。
请见下方附件。
(资产清查退库设备信息表、资产清查变更设备信息表、资产清查盘盈设备信息表、退库设备登记表)
植物科学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行方案
为贯彻贯彻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行方案》,结合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际,全面彻底地清查学院资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
通过清查,切实摸清学院家底,掌握学院资产、财产真实状况,做到资产定人、定责、定位,建立起财产管理、使用、损耗和报损制度,深入规范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都兴林 王彦清
常务副组长:李荣茂
副组长:席景会 曹 宁 李 超
组 员:吴成峰 温海娇 许 矛 曾 光 李秋祝
李绪彦 刘金亮 闫 飞 吴 颖 姜长松
唐明祥 张鑫生 郭庆勋 白忠义 王楚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学院综合办公室。
主 任:吴成峰
副主任:白忠义
成 员:王楚楚 许琳莉 聂海涛
三、分工负责
1、李荣茂:负总责,向院长、书记负责。
2、席景会:负责本科生教学平台资产清查。
3、曹 宁:负责科研平台资产清查。
4、吴成峰:负责家俱类资产清查。
5、白忠义:向席景会副院长、曹宁副院长负责。
6、贾冬梅:负责生物学试验室(304室),生物技术试验室(504室)。
7、张雅梅:负责农药试验室(101),植保试验室(301室)。
8、刘雅婧:负责天然产物化学试验室(410室),生理生化试验室(510室)。
9、刘宏魁:负责资源与环境试验室(S201室),土壤与肥料试验室(S205室)。
10、王洪预:负责遗传育种试验室(307室、309室、308室、310室)。
11、秦建春:负责810研究室。
12、李桂华:负责610研究室。
13、张祥辉:负责803研究室。
14、魏 毅:负责809研究室,604显微试验室。
15、单晓辉:负责基础生物技术研究室。
16、姜文洙:负责705研究室。
17、李秋祝:负责708研究室。
18、张玉斌:负责713研究室。
19、鞠会艳:负责712研究室。
20、潘怡欧:负责702研究室。
21、闫 帆:负责703研究室。
22、石武良:负责动物医院大楼六楼试验平台。
23、马中威:负责CAD试验室(S107)。
24、王凤婷:负责园艺系试验室(402室)。
25、边少敏:负责园艺系614试验室。
26、张春雨:负责基础楼四楼园艺系试验室。
27、王楚楚:协助白忠义,做好试验设备类资产登记、记录工作。
28、许琳莉:协助吴成峰,做好家俱类资产登记、记录工作。
29、各系、室、中心和基地主任:负责本单位家俱类和其他试验设备资产清查。
如有特殊状况,再做详细调整。
四、清查时限
1、学院自查阶段:4月26日5月13日;
2、核算验收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3、专题审计汇报阶段:按学校时间执行;
4、总结上报阶段:7月1日7月30日。
五、实行阶段
1、学院自查阶段(4月26日5月13日)。
学院组织全面清查盘点,填写有关盘点表、明细表,对盘亏、盘盈资产进行状况阐明。自查结束之后,按资产分类向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组申请验收:仪器设备类,向仪器设备工作组申请复查;其他类固定资产,向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组申请复查。
2、核算验收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学院积极配合学校各工作组工作,全面复查资产状况,形成工作汇报,并总结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3、专题审计汇报阶段:由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学院资产清查成果进行专题审计,并出具审计汇报。
4、总结上报阶段(7月1日7月30日)。
此阶段为学校工作,学院积极配合。
五、工作规定
1、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亲历亲为。学院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真正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做好组织、领导和带头工作,不能当甩手掌柜,要亲自亲为,走进试验室带头清查。
2、认真贯彻,分管人员要全力以赴。各分工负责人,要做好各自份内工作,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各分工负责人要互相协作,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支持工作,齐心合力把清查工作做好。
3、保证质量,资产清查要真实可靠。工作人员要对照帐册清查实物,采用以帐对物和以物对帐相结合,不漏、不重、不错,做到资产帐目各项数据与实际实物相符、标签与帐物相符、标签齐全(无标签统一组织到西区打印)。
4、准时完毕,必须在规定节点完毕。学院各单位、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毕工作,不得延误和阻碍,做到高质量、高原则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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