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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O合同(金皮书)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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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s,DBO),即: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运营和维护,归入一个单一的合同,授予一个单独的承包商,由其完成工程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服务。,(2)DB(新黄皮书)+运营服务,&DBO,合同的适用范围,需要通过直接融资(多为政府提供资金或贷款)的一些公用设施项目,并且这些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需要集成的一些项目。,(,1,)环保设施,比如垃圾处理场、焚化场、废物转运站等项目;,(,2,)城市水务,特别是政府投资的新建水厂、污水处理工程;,(,3,)高速公路收费项目。,一、概述,1.,3,DBO,合同(金皮书),&DBO,合同格式,1、绪言,2、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4、格式样本,致谢,前言,注释,流程图,合同通用条件(20条)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争议裁决委员会成员程序规则,A,部分,合同资料,B,部分,特别条款,投标函及协议书格式 保函及担保函格式,二、DBO合同通用条款介绍,1.一般规定,2.业主,3.业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进度计划,9.设计建造,10.运营服务,1.,DBO合同通用条款介绍,11.实验,12.缺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业主终止,16.由承包商终止,17.风险分配,18.例外风险,19.保险,20.索赔、争端和仲裁,1.,1,定义,(,1,)中标合同金额:指设计建造工程和提供运营服务的,中标函中约定的金额,。,注意:区别中标合同金额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区别,(,2,)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3,)开工日期:业主通知承包商开工的日期。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的42天,内。,(,4,)试运行证书:指业主代表向承包商颁发的,标志着设计建造期的结束和运营服务期的开始。,注意:试运行证书取代了FIDIC其他合同条件中的,接收证书,。,1.,一般规定,1.,1,定义,(5)合同(Contract):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业主要求、资料表、承包商建议书、,运营许可,,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6)合同完成证书:是指业主代表签发的证书,将证书发给承包商后,承包商被视为已经履行完其合同义务。,(7)合同完成日期:是指合同完成证书上注明的,运营服务完成日期,。,(8)例外事件:是指下列事件或情形:,(,a,)超出当事人的控制;,(,b,)当事人在签约之前不能合理预防;,(,c,)产生后该当事人不能避免或克服;,(,d,)不能归咎于其他当事人。,(9)运营许可证:是指业主授予承包商在运营服务期间运营和维修工程的许可的证明文件。,&在,颁发中标函的同时,,业主应向承包商签发运营许可证;,&运营许可证应在颁发试运行证书时,自动全面生效,,并在颁发合同完成证书前持续有效;,&运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只包含为合同中规定的实施工程和运营服务所需要占用的现场部分;,&运营许可证,不可,用于或被视为用于对现场或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出租或转让,;,&在合同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该许可证也立即终止。,1.,1,定义,(10)运营服务期:是指自试运行证书所载明的日期开始到合同完成证书中所载明日期这一期间。,注意:目前采用DBO模式的项目中,运营服务期为3年到25年不等,但FIDIC的DBO合同条件设计为20年。,1.,1,定义,(a)合同协议书,(b)中标函,(c)投标函,(d)A部分专用条件-合同信息,(e)B部分专用条件-特殊规定,(f)本通用条件,(g)业主要求,(h)资料表,(i)承包商建议书及组成合同的任何其他文件,&双方当事人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的,格式,应以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所附格式;,&法律规定的与签订合同协议书有关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指有业主签字的对投标函正式的接受信函;,&合同中名称为业主要求的文件,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列明工程实施和运营服务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函一起提交;,&,应包括资产更换计划,还可包括数据、各类表册、付款计划表以及保函。,1.,2,文件优先次序,(1)承包商文件的,版权和知识产权,归承包商;,(2)承包商已经给予业主无限期的、可转让的、不排他的、免版税的,在,本工程,上复制、使用和传送文件的许可;,(3)许可范围以外的情况,业主在使用承包商文件之前需要获得承包商的,许可,。,&违反,侵权,&对产权和知识产权的重视,1.,3,业主使用承包商文件,1.,4,承包商使用业主文件,(1)业主对其编制的业主要求和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2)承包商为了实施,本合同,目的,可以自费索取、复制、传送这些文件;,(3)如果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则必须经过业主的,许可,。,1.,5 保密事项,(1)对业主为了证实承包商遵守合同的情况,合理要求的所有秘密和其他信息,承包商应当透漏;,(2)承包商应将,合同细节视为私密,的。在没有业主的事先同意下,承包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章中发表、允许发表或透漏合同的任何细节;,(3)业主应将承包商提交为本工程的所有,信息视为秘密,的,不应透漏给第三人。,2,.,1,现场进入权(提供现场),(1)业主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提供现场;,(2)合同中,未注明时间,,则业主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和占用现场的权利,此时间应能使承包商可以根据提交的,进度计划顺利开始施工,;,(3)如果由于,业主,一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现场,使承包商遭受延误或产生费用,则承包商可以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4)如果业主没有按时提供现场是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则其无权索赔。,2,.,业主,义务,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承包商可索赔的内容为()(T-工期;C-成本;P-利润),A.T+C,B.C+P,C.T+P,D.T+C+P,2,.,1,现场进入权(提供现场),答案:D,2,.,2,许可、执照或批准,业主应根据承包商的请求,为以下事宜向承包商提供合理的协助:,(1)获得与合同有关的但不易取得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2)根据工程所在国法律规定,要求承包商办理的任何,许可、执照或批准:,(a)根据法律要求要求承包商获得的许可、执照或批准;,(b)为了货物的运送,包括清关所需的许可、执照或批准;,(c)当承包商设备运离现场而出口时所需的许可、执照或批准。,(1)业主保证业主人员和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为承包商的工作,提供合作,;,(b)业主保证业主人员和业主的其他承包商遵守关于,项目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3,业主人员协作,业主有义务让承包商知道其资金安排:,(1)业主关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资金安排,包括资产置换基金应详细地写入,财务备忘录,中;,(2)如果业主对自己的资金安排做出大的变动,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说明详情;,(3)如果承包商提出要求,业主应在28天内向承包商提供,合理证据,,证明其合同资金已经到位,有能力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支付。,2,.,4,业主的资金安排,财务备忘录,&作为业主要求的组成部分,属于合同文件的范畴,对比黄皮书有更高的合同效力;,&业主的项目资金有更强的透明度,反映了DBO模式中承包商不承担融资风险;,合理证据,一般情况下,应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旦出现支付困难,出具该证据的实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付款的银行证明等文件。,(1)业主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任命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具有适当的资质和经验,并应履行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2)业主代表,无权更改,或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任何合同义务和责任;,(3)业主代表可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利;,(4)除非与承包商达成一致,业主承诺不对业主代表的权利加以进一步的限制;如果业主代表行使的某项权利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其行使权利时即视为已获得批准;,(5)除非合同条件中另有说明,无论是业主代表行使其权利,还是履行其职责,其行动都应看作是,代表业主,。,3,.,1,业主代表的职责和权利,3,.,业主代表,3,.,2,业主代表的授权,3,.,3,业主代表的指示,(1)如果是为了实施工程所需,业主代表可以,根据合同,随时向承包商签发指示;,(2)承包商应遵守业主代表或授权助理对关于合同事宜发出的任何指示,但这些指示应以,书面形式,签发;,(3)如果承包商认为任何业主代表的指示未遵守适用法律或在技术上不可行,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随后确认或修正该指示。,3,.,4,业主代表的更换,如果业主打算更换业主代表,那么:,(1)业主应至少,提前42天,将替代人选的姓名、地址、有关经验通知承包商;,(2)如果承包商反对替代人选,并说出反对的正当理由,则业主就不能拿该人选来替代原来的业主代表。,(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提供运营服务,并修复缺陷,,保证工程在合同期内满足合同定义的预期目的;,(2)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履行其合同义务所要求的,生产设备、承包商文件、承包商人员、货物和物品,;,(3)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合同要求所必须进行的任何工作,以及使工程稳定和正常运行的所有工作;,(4)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4,.,承包商,(5)在业主代表的要求下,承包商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方案的细节。在事先未通知业主代表的情况下,,不得,对这些安排和方法进行,重大修改,;,(6)承包商应当参加所有由业主或业主代表合理要求其,参加的会议,。,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1)承包商应采用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或者业主批准的履约保证,格式,,,自费,按合同数据中规定的金额和币种办理履约保证;,(2)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提交给业主;,(3)承包商应确保履约保证在合同完成证书颁发前持续有效;,(4)如果履约保证的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承包商,在期满日期前28天无权获得合同完成证书,,承包商应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延至工程和运营服务完成(或者直到承包商有权收到合同完成证书之日);(5)如果承包商未能维持履约保证的有效性,业主可以终止合同。,4.2,履约保证,(1)承包商不得将全部工程分包出去。除非另有协议,承包商,不得分包运营服务。,(2),承包商,应将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或雇员的行为或违约视为承包商自己的行为或违约,并为之,负责,。,(3)承包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或向,合同中已注明的分包商进行分包,时,无需征得业主同意;向其他拟雇用的分包商进行分包时须得到业主代表的事先同意;,4.3,承包商代表,4.4,分包商,(4)承包商应至少,提前28天,将各分包商的工作预期开工日期以及现场开工日期通知业主代表。,(5)如果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合同,分包商有权,解除,任何附加的或,超出合同规定的风险,,则此类事件不应成为承包商不履约或有权解除合同义务的借口。,4.4,分包商,(1)是指在业主要求中指明的和业主代表根据合同规定,指示承包商雇用的分包商。,(2)如果承包商就指定分包商向业主代表尽快发出了合理的反对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则没有义务必须雇用该指定分包商。,分析:,&指定分包商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承包商,需要对指定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向业主,承担责任。,4.5,指定分包商,(1)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规定,或业主代表通知的原始数据进行放线。,(2)如果,业主,提供的原始基准数据出现,错误,,则,业主应负责,,但承包商在使用此类数据前,应做出合理的努力以证实其准确性。,(3)如果业主提供的原始数据出现问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发现的,,并且无法避免有关的延误和费用,则承包商可以,索赔,工期、费用和利润。,4.6 合作,4.7 放线,承包商安全施工的规定,主要义务:,(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条例,;,(2)照管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3)尽合理的努力,清理,现场和工程不必要的障碍物,以避免对这些人员造成伤害;,(4)提供工程的围栏、照明、防护及看守,直至颁发合同完成证书。(5)为保护公众、临近土地的所有人和占有人,提供所需的任何临时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4.8 安全程序,(1)承包商应建立一套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且该体系应符合合同中规定的细节,业主代表应有权审查该质量保证体系。,(2)在设计、实施和运营阶段开始前,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所有的,程序文件和符合文件,提供其参考。,(3)当任何具有技术性文件发给业主代表时,文件本身应有事先经承包商本人批准的明显证据;,(4)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承包商根据合同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4.9 质量保证,(1)在,基准日期之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供业主掌握的一切有关现场地表以下及水文条件的数据,包括环境方面的数据,以供其参考。业主同样应向承包商提供其在基准日期后得到的所有数据。,(2)承包商应被视为在提交其投标书前,对所有相关事宜,感到满意,:,(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b)水文及气候条件;,(c)工程和货物的范围和性质;,(d)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及惯例;,(e)承包商对道路通行、食宿、设施、人员、电力、交通、水及其 他服务的要求。,4.10 现场数据,“,相对满意,”,是基于现场考察的时间限制和费用允许的情况下。,(1)承包商应被认为对中标合同金额的,正确性和充分性感到满意,;(2)中标合同金额是基于现场数据以及承包商的解释和通过考察获得的进一步的信息等计算出来的;,(3)中标合同金额应包括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暂定金额),以及为恰当地设计、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提供运营服务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4.11 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正确性和充分性感到满意:,即使承包商能证明其某些项目报价过低,也不得再做调整。,防止承包商以漏项为借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来辩解其投标时的价格没有包括合同中的某些内容,以此向业主提出索赔。,4.12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1),“,物质条件,”,是指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遇到的自然物质条件(包括地下和水中)和人为条件及其他外界障碍和污染物,但,不包括气候条件,;,(2)如果遇到的不利条件不可预见,导致承包商支出了额外费用和延误了工期,则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但,不包括利润索赔,;,4.13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1)承包商应为其所需的特殊和(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包括进入现场的道路),承担全部费用和开支,;,(2)承包商还应,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其所需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承包商无法获得道路通行权时怎么办?,4.14 避免干扰,(1)承包商被视为对进场路线的适宜性和可用性感到满意;,(2)承包商应,努力避免,由其运输或承包商人员活动对道路和桥梁可能导致的损害;,(3)承包商应对其使用的进场路线,自行负责维修,;,(4)业主对因使用有关进场路线引起的索赔不负责任;,(5)因路线的不适宜或不可用产生的进场路线,成本由承包商自己承担,。,4.15 进场路线,承包商不得无故干扰公众的便利和人们正常使用任何道路。,4.16 货物运输,(1)承包商应,至少提前21天,,将生产设备或主要货物运达现场的日期通知业主代表;,(2)承包商应负责所有货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装、装载、运输、接收、卸货、保存和保护;,(3)承包商应保障和保持使业主免受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费、损失和支出的伤害,并应协商和,支付由于运输所引起的全部索赔,。,4.17 承包商设备,4.18 环境保护,(1)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因污染、噪音等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承包商应保证其作业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物、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超过业主要求中规定的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中规定的数值。,4.19 电、水和燃气,(1)除非在本款中有明确规定,否则承包商应负责提供其所需的电、水、燃气和其他服务;,(2)承包商应有权使用现场提供的,在业主要求中列出具体细节的电、水、燃气和其他服务,但,承包商,应以自身名义负责对电、水、燃气和其他服务的接入点的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从开工之日起负责收集和记录相关的计费信息,并与供应单位直接结算。,承包商提供所需电力、水和其他服务包括运营期。,4.20 业主设备,(1)提交进度报告的时间,&在设计-建造期,承包商应按业主代表同意的,格式,编制月进度报告,并向业主代表提交正本1份副本5份。,&第一次报告从开工日期起至当月底止;此后,每月的第7天前,提交上个月的进度报告。,&报告应持续至承包商收到,合同完成证书为止,,月进度报告的内容应符合业主要求的规定。,4.21 进度报告,(2)进度报告的内容,&工程进展情况,图表,和详细说明,包括设计、承包商文件、采购、制造、运输、施工、安装、检验、调试、试运行以及提供运营服务;,&显示制造或更换情况和现场进展状况的,照片,;,&与每项主要生产设备和材料制造或,更换有关的信息,,如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承包商检验、试验、起运和到达现场的日期等;,&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详细情况,;,&材料的,质量保证文件、检验结果及证书,的副本;,&,变更,清单、承包商索赔通知以及业主的索赔通知,&安全统计信息;,&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4.21 进度报告,(1)承包商应将其工作,限制在现场,,以及经业主代表同意的其他附加区域;,(2)承包商应始终,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并应妥善处置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或剩余材料。,(3)在签发试运行证书后,承包商应立即从该试运行证书涉及的那部分现场和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所有承包商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临时工程。承包商应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的清洁和安全。,(4),合同完成证书应在承包商清理现场后颁发,。,4.22 现场保安,4.23 承包商的现场作业,4.24 化石,(1)在工程现场发现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迹或物品,应交,由业主照管,。,(2)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发现物的移动或损坏。,(3)一旦发现此类物品,承包商应立即通知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就处理此类物品发出指示。,(4)如果承包商由于遵守该指示而,引起延误和(或)增加了费用,则有权得到补偿。,4.25 承包商财务状况的改变,(1)如果承包商开始意识到其财,务状况的任何改变,,将对其根据合同履行义务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商应,立即将详细情形通知并业主,。,(2)在收到此通知的,28天之内,,业主应告知承包商自己将采取的措施和承包商应采取哪些措施;,(3)在任何情况下,承包商应向业主提,提供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5.1 设计义务一般要求,(1)承包商应进行工程的设计并对其负责。,(2)承包商,设计人员的资质,应符合业主要求中规定的标准设计资质;每位设计人员和设计分包商均应经过业主的批准。,(3)承包商应保证其自身、其设计人员和设计分包商具备从事设计所必须的,经验和能力,。,(4)承包商应保证其设计人员在一切合理时间内,能参与同业主代表的讨论。,5,.,设计,5.1 设计义务一般要求,(5)在收到开工通知后,承包商应仔细审核业主要求,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将发现的任何错误通知业主代表。,(6)在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业主代表应确定是否变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7)如果并该错误、故障或其他缺陷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可以预见的,,则,竣工时间和合同价格不被调整,。,5.2 承包商文件,(1)应,使用合同规定的交流语言编写,的承包商文件,应包括业主要求中规定的技术文件、为满足所有规章要求报批的文件、竣工文件以及操作和维护手册。,(2)承包商应编制全部承包商文件,同时还要编制为指导承包商人员所必要的其他文件。,(3)业主代表在审核、确认承包商文件符合业主要求后,应给予同意和/或批准。,(4)除非合同中有特别规定或双方另外商定,每一,审核期不应超过21天,,自业主代表收到承包商文件以及承包商的通知之日起计算。,5.2 承包商文件,(5)在审核期内,业主代表可以通知承包商,指出承包商文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面。承包商应,自费修正、重新提交并审核,。,(6)对工程的每一部分:,(a)业主代表通过发出通知,表示对承包商文件的批准或拒绝;,(b)在承包商文件获得批准前,工程的该部分不得开工;,(c)如果该工程部分的全部承包商文件的,审核期期满时业主代表仍未发出通知,应视为业主代表已批准该工程部分的承包商文件,;,(d)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应按照经业主代表同意的承包商文件进行施工。,(7)如果承包商希望,修改此前已提交审核的文件,,应立即通知业主代表,并同时提交需要进行此类修改的书面说明。,5.3 承包商的承诺,(1)如果业主代表合理地指示需要进一步的承包商文件,则承包商应立即,自费编制,这些文件。,(2)承包商承诺其设计、承包商文件、施工和竣工的工程,符合工程所在国的法律,以及合同的文件,。,5.4 技术标准和规章,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的一切设计、施工和完成的工程及承包商文件均应符合:,(1)工程所在国的技术标准;,(2)建筑、施工和环境法律;,(3)适用于工程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相关法律;,(4)适用于工程的、在业主要求中规定或由适用的法律定义的其他标准:,(a)所有这些法律应为颁发试运行证书时的有效法律;,(b)除另有规定外,合同中提到的已公布的标准应为,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c)如果在基准日期后工程所在国修改或发布新标准,承包商应,通知,业主代表,必要时,提交符合上述标准的建议书;,(d)如果业主代表要求执行新标准,并且该执行构成了变更,应按,变更,处理。,5.5 竣工文件,(1)承包商应按工程进展编制和持续更新一整套,“,竣工,”,记录,保存在现场,并在设计建造,竣工检验开始之前提交,两套副本给业主代表。,(2)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工程的,“,竣工,”,图纸供其审核,关于竣工图纸尺寸、参照体系及其他相关细节应获得业主代表的同意。,5.6 操作和维护手册,(1)在,试运行开始之前,,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两份规定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满足业主,操作、维修、拆除生产设备和工程的要求,。(2)在业主代表收到这些文件之前,,不应认为相关工程或任何区段已经竣工,。,如果发现承包商文件中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尽管取得相应的同意或批准,,承包商应,自费修正,上述错误和其带来的工程问题。,5.7 设计错误,6,员工,本条规定了承包商雇用职员和劳工应注意的问题和遵守的条件,以及合同对承包商人员的要求等。本条与新黄皮书中的规定基本相同。,6.3,为业主服务的人员,规定承包商不应从业主人员中招收或试图招收员工。,本款主要目的可以说是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欺诈和腐败行为。因为业主的员工突然成为承包商的员工,往往存在某种隐含的权钱交易,将导致业主利益受损。因此,本条规定是为了保护业主的利益。,6.4,劳动法,6.5,工作时间,本款是对雇员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或在合同信息中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不得在现场进行任何工作,除非:,(a),合同另有规定;,(b),业主代表同意;,(c),为了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该工作是无法避免的或必须进行的,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通知业主代表;,(d),为恰当满足运营服务期的要求必需的工作,。,与运营项目名称本身所具有的性质相关。如污水处理项目。,6.6,为员工提供的设施,6.7,健康和安全(高度关注,),承包商应自始至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维护其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承包商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自始至终在现场以及承包商人员和业主人员住地确保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病房以及救护服务,并应做出适当安排提供所有必要的福利和卫生条件,并防止疾病的传染。,承包商应在现场指派一名事故预防官员,负责维护安全并防止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代表通报事故详情。承包商应按业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保持记录并写出报告。,注:承包商有义务向业主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但可以收费。,6.8,承包商的监督,6.9,承包商人员,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记录,6.11,无序行为,承包商应自始至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商人员发生任何非法的、制造事端的以及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其人员的安定,并保证现场及邻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解析:非单独由承包商人员引起的工程所在国的混乱或罢工等属于特殊风险,由业主承担。但承包商人员内部的任何无序行为及其后果是 承包商的风险。,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本条规定了合同双方在对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的检验和试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质量管理的依据,其中提交样品、检验、试验都是质量控制的手段。,在内容上,本条的质量管理基本延续了新黄皮书中的规定,没有大的变动,只是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和操作程序。,7.1,实施方式,在工程施工以及,运营服务期,,承包商进行生产设备的制造、材料的生产和制造,并实施所有其他活动,应:,(a),以合同中规定的方式,(b),根据公认的良好惯例,以恰当、熟练和谨慎的方式,(c),使用适当装备的设施以及安全材料。,由于增加了运营服务,本款将实施方式适用的范围从生产设备的制造扩大到运营服务期的,“,更换和修理,”,。,7.3,检验,如果承包商发出了隐检通知,业主代表又未按约定时间进行隐蔽检验怎么办?承包商是否有权利将工作隐蔽?,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本款规定,承包商只能等待业主代表的检验,并在检验通过后将工作隐蔽,或得到业主代表无需检验的通知后,将工作隐蔽。由此推论,如果业主代表不当地延误检验,将违反本条规定,承包商可根据,【,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提出补偿要求。,7.,2,样品,7.4,试验,承包商,应为进行试验,提供,所需的全部仪器、电力、用品、资料及人员;,承包商应与业主代表商定试验的时间和地点;,业主代表可通过变更程序改变试验的地点和具体内容或增加试验,如试验的结果证明任何材料、设备或工程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商负担全部费用,。,如果业主代表想参加某项试验,应在试验前至少,24,小时通知承包商。除非业主代表另有指示,如果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业主代表未去,承包商可自行试验,且视为业主代表在场。,与检验的区别:试验往往需要借助仪器和装置进行,并需要人员、材料和动力支持,根据本款规定,与试验相关的全部支持性活动及物品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商承担。,7.5,拒收,涉及的拒收范围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是材料、设备或工程。拒收的原因可能是工程存在缺陷,或者是虽无质量缺陷但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果试验结果不合格,业主代表可以拒绝接收,并在承包商修复完成后重新试验。本款中的不合格项是由承包商引起的,因此由承包商支付业主因此增加的费用是合理的。,7.6,修补工作,在合同期内,业主代表可指示承包商:,修复、从现场移走和替换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或材料;,清除和重新实施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实施涉及安全和运营服务的,由事故或不可预见事件等导致的任何紧急工作;,上述,1,和,2,项的费用由承包商负责,但上述,3,项紧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7.8,土地(矿区)使用费,在现场之外弃置材料,承包商应承担全部费用,如果弃置的材料还有利用价值(如出售废旧的钢铁),那么这部分收益应该归属哪一方?,解析:弃置费用全部由承包商承担,弃置费用应该既包括弃置产生的开支,也包括弃置产生的收益,因此,收益应该归承包商所有。,设计一建造期各方对进度管理的责任,8,开工日期、竣工和进度计划,8.3,竣工时间的延长,如因变更、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流行病或政府行为导致人员或货物不可预见的短缺,业主、业主人员或其他承包商造成延误等原因而导致竣工延误,则承包商有权要求延长竣工时间,但需发出索赔通知。如争议被提交DAB,承包商有权获得DAB裁定的竣工时间的延长。如承包商在设计一建造期已遵守工程所在国合法当局制定的程序,但当局干扰了其工作,且属不可预见,则可据此索赔。,争议裁决委员会,(DAB,),单击添加副标题,8.4,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包括:,(1),承包商计划实施工程的顺序和各阶段的预期时间;,(2),运营服务的期限;,(3),承包商文件审核和其他相关期限;,(4),合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5),支持报告,8.5,误期,损害,赔偿费,承包商如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含批准的延,期,),内完成设计一建造工作,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金额应在合同数据中规定,并在设计一建造竣工时间至试运行证书注明日期之内每日支付,但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数据中规定的最高限额。赔偿费并不解除其完成设计一建造和运营服务的责任。,8.6,合同完成证书,本款规定了承包商合同义务的解除和合同完成证书的颁发条件、时间以及效力:,直到业主代表签发给承包商合同完成证书,并在证书中分别注明承包商完成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的日期(合同完成日期)时,才认为承包商履行完其合同义务。,业主代表应根据相关规定,在合同期最后一天后(包括最后一天)的,21,天内,向承包商颁发合同完成证书,并将一份副本送交雇主。,8.7,移交要求,在合同完成证书签发之前,承包商应确保工程满足业主要求中规定的移交要求。,根据本条,业主要求中应列明,20,年的运营服务期结束时,承包商向业主移交的工作应满足哪些具体的移交要求。一般的,工程或设施通常是在可以继续运营的状态下移交业主,但由于经过长达,20,年的经营,生产设备的性能有所下降,因此具体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应明确列在业主要求中。,8.8,未履行的义务,本款主要对合同完成证书签发后各方尚未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合同完成证书签发后,每一方仍有责任继续履行当时尚未履行的任何合同义务;,为了确定此类未履行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应视为仍然有效。,注:签发合同完成证书只意味着承包商设计、建造和运营工程的义务已经完成,但,承包商仍存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例如申请运营服务最终付款证书、提交结清证明以及处理未解决的合同争端等,合同仍然有效),9,设计,建造,9.1,设计,建造的开始,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开始设计和实施工程;,承包商应随即以正当速度进行设计,建造工作,不得拖延。,分析:第,8.1,款,【,开工日期,】,中的两点规定主要是约束业主的,而本款中的规定明显是约束承包商的。这是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9.2,设计,建造竣工时间,承包商应在设计,建造竣工时间内需要完成整个工程和每个区段的设计,建造。,条件:,通过了规定的竣工试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编制并向业主代表提交了合同所要求的承包商文件。,9.3,设计,建造竣工时间的延长,本款规定了在设计,建造竣工时间受到延误的情况下,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索赔的情况及处理程序。,如果因下列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延误或将延误工程按时完工,承包商有权索赔工期:,变更(竣工时间已经过调整的除外);,本合同条件中提到的赋予承包商索赔权的原因;,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由于流行病或政府原因导致的不可预见的人员或物品短缺;,业主或其在现场的其他承包商造成的延误、妨碍或阻碍。,9.4,当局造成的延误,本款规定了在公共当局的行为延误工程实施的情况下,承包商有权索赔工期的前提条件。,承包商已努力遵守工程所在国合法当局制定的程序;,当局延误或干扰了承包商的工作;,此类延误或干扰是不可预见的;,若上述三个条件都满足,则此类延误或干扰可作为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的原因。,9.5,进展速度,本款规定了在设计,建造期内,若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业主代表可以行使的权利和承包商所应承担的责任。,当承包商不能在设计,建造竣工时间内完工而又无权索赔工期时,业主代表可以要求其递交一份更新的进度计划,并附上赶工方法说明,以在设计,建造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除非另有通知,承包商应自担风险和费用,采用新计划实施工程;,若新计划导致业主产生额外费用,业主应有权向承包商索赔增加的费用。,若承包商仍未按期完工,除上述费用外,还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主要适用于承包商发生了工期延误,但又无权索赔的情况,9.6,与设计,建造有关的误期损害赔偿费,若承包商没有按期完工,则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费应按合同数据中规定的每天应付的金额,,从设计,建造竣工时间起至试运行证书注明的日期止所延误的天数计算,;,计算的,应付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数据中规定的最高限额,;,除在竣工前按规定终止的情况外,误期损害赔偿费应是承包商对其拖延完工的唯一损害赔偿费,9.7,工程暂停,如果业主代表未告知暂停的原因,承包商应如何处理呢?,答:,如果业主代表只通知暂停,但不告诉暂停原因,将违反本款规定。从合作的角度,承包商可以向业主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根据本款做出暂停的原因解释,。,9.8,暂停的后果,在下列情况下,承包商,无权,以工程暂停为由索赔工期和费用:,由承包商原因造成暂停;,遵守法律、合同规定或技术和工艺要求等要实施暂停;,承包商的工作有缺陷,如设计错误、工艺和材料有缺陷等,修复这些缺陷导致暂停;,工程暂停后,承包商未采取恰当措施予以保护,。,9.9,暂停时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若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支付被暂停达,28,天以上,,且承包商按业主代表的指示已将这些设备和材料标记为业主的财产,则其有权获得这些设备和材料款;,9.10,拖长的暂停,如果工作暂停超过,84,天,承包商可要求业主代表允许其复工;,如果业主代表在承包商提出复工要求后,28,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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