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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知识产权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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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5年知识产权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 [月份] [日期] 在 [地点] 签订: 甲方(雇主):[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员工住址] 鉴于: 1. 甲方拥有并控制着特定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并希望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将接触并可能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3. 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明确乙方离职后的相关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明确表述,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知识产权:指甲方合法拥有或控制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财务数据、经营策略、内部文件、数据库、网站内容等所有知识产权,无论其是否登记注册。 (二)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定义的知识产权中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部分。 (三)保密信息:指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书面、口头、电子等)存在的,能够识别到甲方或与其业务活动相关的,未公开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无论甲方是否对此类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定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甲方的营销计划、定价策略、财务数据、内部政策、员工信息等。 (四)竞业限制:指乙方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不得到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咨询服务或担任任何职务。 (五)竞业限制范围: 1. 地域范围:[明确具体的地域,例如:甲方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XX省/市行政区域 / 中国大陆范围]。 2. 行业范围:指与甲方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行业或业务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列举甲方核心竞争业务,例如:XX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XX服务的提供;XX技术的应用等]。本条所列行业范围以甲方公开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参考。 (六)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确认的最后工作日(或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生效日)起[ ]年,即至[具体日期]止。 (七)关联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甲方、被甲方控制或与甲方共同被第三方控制的任何实体。 (八)“知道或应当知道”:指乙方在接触、获取或意识到某信息时,主观上明知或根据客观情况应能合理预见到该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一)乙方确认,在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及之前,乙方已经拥有或控制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知识产权,其归属仍归乙方所有。 (二)在履行甲方职务期间,乙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职工作、接受甲方指派的任务、参与甲方组织的项目等)完成的,或者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设备、技术资料、未公开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软件作品、研究报告、商业计划、经营方案等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均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职务期间所创作的、归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的、乙方为实施该知识产权所必需的、非涉密的使用权,乙方不得超出此范围使用。 (四)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配合甲方办理上述知识产权的登记、申请、维护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有义务将在甲方任职期间占有的、属于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笔记本、存储卡、纸质文件等)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一)乙方同意,在为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竞业限制期),对因其职位或与甲方的关系而能够接触、知悉或使用的所有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二)乙方承诺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合理谨慎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任何第三方获取、使用或泄露保密信息。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网络、多媒体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乙方同意,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乙方本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 (五)即使乙方离职,前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本条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关系的终止而终止。 (六)如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乙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仅在法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披露,且不得超出该范围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披露的信息。 (七)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所有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物品、电子数据等全部返还给甲方,或按照甲方的指示销毁,并出具书面证明。乙方不得保留任何副本或抄本。 第四条 竞业限制义务 (一)鉴于乙方在离职前曾担任甲方[乙方职位,如:高级工程师、市场经理],能够接触并掌握甲方的核心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在离职后遵守本条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 (二)乙方承诺,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协议第三条(五)款所述的、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公司(关联公司除外)工作,或者作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顾问、股东、合伙人或雇员,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服务或咨询。 (三)本协议所称“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是指乙方从事的业务与甲方的主要业务直接冲突,能够利用其在甲方任职期间获取的信息和经验,对甲方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经济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四)本协议所称“相同或类似业务”是指[根据第二条(五)款定义的具体化描述,例如:从事XX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提供XX领域的高端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一)甲方同意,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的竞业限制义务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则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或最后一个月)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总额的[ ]%,即每月[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三)补偿金支付期限自竞业限制期开始之日起计算,至竞业限制期满之日止,共计[ ]个月。 (四)甲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例如:10日]前,将当月经济补偿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乙方姓名] 开户行:[乙方银行名称] 账 号:[乙方银行账号] (五)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四条所述的竞业限制义务,且甲方仍应支付尚未支付的全部补偿金。乙方解除竞业限制义务后,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任何关于保密信息的约定,泄露、披露、转让或不当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甲方能够证明的实际损失为准。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任何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从事或参与竞业限制范围内的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具体金额,通常应高于保密违约金]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甲方能够证明的实际损失为准。 (三)除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若乙方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独立的,即使本协议其他条款无效,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选择一种: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提交[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保密与竞业限制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此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三)本协议各条款互为独立部分,任一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 [月份]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2025年 [月份]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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