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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水路货物运单装卸服务合同协议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签署:
甲方(承运方):[承运方公司全称]
法定地址:[承运方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运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托运方):[托运方公司全称或个人姓名]
法定地址/住址:[托运方公司注册地址或个人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托运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水路运输工具,提供水路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希望委托甲方承运其货物并办理装卸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
1.1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提供的《水路货物运输运单》(以下简称“运单”)及相关指示,在约定的装货港和卸货港,为乙方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
1.2 装卸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在装货港将乙方指定的货物从指定地点装载到甲方指定的船舶上;在卸货港将甲方指定船舶上的该批货物卸载到指定地点。
1.3 货物描述:本合同项下的装卸服务适用于乙方运单上载明的货物,包括[具体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体积等描述]。货物价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1.4 服务地点:
* 装货港:[具体港口名称]港[具体码头/泊位号]。
* 卸货港:[具体港口名称]港[具体码头/泊位号]。
1.5 装卸区域:装货区域为甲方船舶[具体船名或船号]的[具体舱位或区域],卸货区域为[具体库场或位置]。
第二条 运单的作用
2.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运单是甲乙双方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及本装卸服务协议关系的初步证据。
2.2 运单上载明的货物信息、服务地点、费用等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重要依据。甲方有权根据运单内容核对货物并执行装卸服务。
2.3 货物在装货港交付给甲方,在卸货港从甲方处提取,均以运单或甲方认可的凭证为依据。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和相关单证。
* 甲方应按照运单约定的时间,在装货港提供合格的装货服务,并在卸货港提供合格的卸货服务。
* 甲方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装卸设备,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采取合理措施保障装卸作业安全。
* 甲方应遵守装货港、卸货港及相关区域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
* 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或收货方提供清晰的装卸作业完成证明或确认。
* 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甲方对装卸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失或延误承担约定的责任。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运单和本协议约定提供合格的装卸服务。
* 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运单所需货物信息,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因信息错误导致的问题由乙方承担。
* 乙方应负责将货物在装货港准备好,达到适合装卸的状态,货物包装应符合运输和装卸的要求。乙方应承担货物自身缺陷造成的损失。
*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运单上指示的支付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装卸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港口使费、装卸设备使用费等)。
* 乙方应在装货港配合甲方进行货物交接和检验,在卸货港指派代表接收货物,并按约定办理提货手续。
* 乙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责任。
第四条 费用、支付与结算
4.1 装卸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按项计费]方式计算,具体费用标准为:
* 基础装卸费:人民币[金额]元。
* [列出其他可能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标准,如:按件计费每件人民币[金额]元,按吨计费每吨人民币[金额]元,按立方米计费每立方米人民币[金额]元]。
* [列出其他附加费用,如:港口拥挤费按[比例或金额]收取,危险品装卸附加费按[比例或金额]收取等]。
4.2 费用总计:人民币[总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4.3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装货完成/货物装上船/运单签发后XX日/其他约定时间]前,将费用总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 开户行:[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 账户名:[甲方账户名称]
* 账号:[甲方银行账号]
4.4 结算:如发生费用调整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费用结算以双方确认的记录为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开始或完成装卸服务,导致乙方运输计划延误,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误赔偿金,每日按合同总费用的[百分比]%计算,但累计赔偿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百分比]%。
5.2 若甲方在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应根据损坏或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向乙方进行赔偿,赔偿上限不超过该批货物价值的[百分比]%。
5.3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装卸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百分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天数]日,甲方有权暂停后续的装卸服务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4 若乙方未能提供必要协助或配合,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进行装卸作业或产生额外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若因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流行病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
6.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履行延迟或不能履行,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根据事件影响,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保险与责任限制
7.1 甲方应[选择:自行负责/根据乙方要求]为本次装卸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货物损失投保,保险范围和金额为[具体说明]。
7.2 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特别是对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但若因甲方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则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选择:装货港/卸货港/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9.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3 本协议在装卸服务完成、运单相关款项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谅解和承诺。
1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4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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