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保险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具体甲方信息】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具体乙方信息】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合法注册并持有相关金融保险业务经营资质的机构;2. 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应金融保险需求,并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3. 甲、乙双方在合作互利的基础上,愿意共同开展金融保险业务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金融保险领域的合作范围、权利义务、合作方式等内容,共同推进金融保险领域的业务开展。第二条 合作方式1.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和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金融保险
2、产品;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相应的保险费用支付;3.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保险业务合作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第三条 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应保持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的保密;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对方商业机密。第四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违约方的违约赔偿不免除对方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五条 合同解除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
3、具体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备案1. 甲乙双方应分别保留本协议的原件,并妥善保存;2.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将本协议备案。第八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变更。第九条 合同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具体份数】份,双方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