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作品收购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收购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以下简称“出售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鉴于甲方对乙方所创作的美术作品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希望购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美术作品:指乙方创作的、在任何媒介上表现的、具有艺术性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摄影等艺术形式。第二条 美术作品描述2.1 乙方对所创作的美术作品进行如下描述:(在此处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相关创作经历等)第三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3.1 收购方将以以下方式支付购买美术作品的费用:(在此处描述支付方式,可参考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等方
2、式,并明确支付账户信息)3.2 美术作品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保证创作的美术作品是其原创作品,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2 乙方保证所描述的美术作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以任何形式在其他渠道进行销售或授权他人使用。4.3 乙方同意将该美术作品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对该作品享有任何权益。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对美术作品进行收藏、展示、出版、展览等合法用途,但不得通过商业方式进行该作品的买卖。5.2 甲方保证对美术作品的合法收购,并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第六条 违约与争议解决6.1 如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6.2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6.3 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第八条 合同解除8.1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8.2 乙方同意在协议终止后,如甲方需要,将已收购的美术作品交还给甲方。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