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托管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为“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为“托管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一、协议的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将证券托付于托管方进行保管和管理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委托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保证委托方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二、证券的委托1. 委托方将所持有的证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交付给托管方进行保管、登记和结算。2. 委托方应确保其所持有的证券合法并符合相关市场监管机构要求,且未与他人签订相冲突的协议。三、托管方的义务1. 托管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对委托方交付的证券进行保管、登记和结算,确保
2、委托方权益的安全。2. 托管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与证券托管有关的信息,并及时办理相关登记、增减持手续、红利派发等事宜。3. 托管方应保持与市场监管机构的沟通畅通,充分了解和遵守证券托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 委托方享有其拥有的证券所对应的权益,并有权要求托管方为其行使相关权益做出必要的代理。2. 委托方应向托管方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授权托管方为其进行证券登记、交易和结算等必要操作。3. 委托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托管方提供的证券托管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3. 在协议终止后,托管方应妥善处理已托管的证券,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返还或进行交接。六、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应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书,并生效。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就具体事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