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 书 书第 卷第期 年月 ,教学理论与方法儿童课堂参与的正义意蕴及其原则胡金木摘要:学习活动是一种参与性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离不开儿童的参与。参与不仅具有教学意义,还具有正义意蕴。社会正义的实现离不开主体的参与,儿童充分参与课堂教学是学校正义生活的实现条件。在一定意义上说,儿童参与是学校生活迈向正义的重要路径,促使教育教学从形式平等转向实质正义。对于儿童个体而言,充分的课堂参与能够提升主体间理解,强化正义所依赖的相互性善意;增进自我价值感,提升儿童践行正义的情感意愿;发展儿童的参与素养,培育正义所需的素养与能力。如若实现课堂教学正义,从课堂参与的角度来看,需要设计一种适合儿童的参与,关注参与的
2、适切性;强调参与的广泛性,充分参与教学议题的讨论;鼓励边缘群体参与,为他们提供一种特别的关照;在参与中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去表达、倾听、理解与接纳。关键词:课堂参与;教学正义;正义品质;有意义的参与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四五”规划 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学校生活的正义状况测评与改善机制研究”()。作者简介:胡金木,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校德育与师德研究中心主任(西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在教育领域,就是要保障所有儿童都接受公平而有质
3、量的教育。儿童不仅有公平的入学机会,更需要在教育过程中实现教学正义,即儿童在课堂教学中能够深度参与教育教学,受到公平对待,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学习兴趣与需要受到积极关注,进而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一、学习、参与和正义的内在关联参与是学习的内核和教学的基本要求。自主式、探究式、问题式、情景式、项目化、合作式等现代学习方式都彰显了儿童要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性诉求。儿童的充分参与,不仅能够提升教学质量,还能促进正义生活以及儿童正义观念的形成。一个拒绝儿童参与的课堂,不仅没有质量,还可能缺乏正义。因为“正义需要那种允许全体成员作为平等之人彼此相互影响的社会”。师生、生生以平等的、合作的、相互尊重的态度
4、参与到课堂教学之中,才能实现合乎正义的生活。(一)学习活动:一种参与性实践活动佐藤学()认为,学习活动不仅是认知性实践,还是一种社会性实践与伦理性实践。例如,学习数学不仅是儿童建构新的数学概念的认知性实践,还是通过儿童参与,来重建师生关系与伙伴关系的社会性实践和探索更好自我模式的伦理性实践。这三种实践活动是统一 的、三位一体的,没有社会性实践与伦理性实践,认知性实践也没有多大意义。同样需要认识到,这三种实践是依赖儿童充分而广泛的参与而融合在一起的,离开了儿童参与,社会性实践与伦理性实践就无法显现,就会是单一的认知性实践。在这个意义上讲,学习是一种参与性实践活动,需要儿童充分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
5、积极建构对于共同体、社会关系、伦理关系的理解,习得符合社会文化伦理观念的心理倾向与行为模式。世纪 年代以来,研究者逐渐认识到参与对学习的本体性意义,出现了两种学习隐喻 获得隐喻()和参与隐喻()。获得隐喻把学习看作一种获得的过程,是儿童获得知识、技能、行为习惯、道德品质等某些东西的过程。莱夫()和温格()不把学习视为知识的获得,而视为一种特殊的参与性实践。这就需要人们改变“知识即映象与表征”与“教学即传递与授受”的教学认识论。“参与隐喻反对把知识存储于个体的心智世界,主张知识是参与文化实践的一个方面,产生自个体与环境等复杂关系之中。”参与隐喻把学习看作一种参与性活动。学习是一种参与(),是儿童
6、参与特定实践共同体的活动,明确成员身份与相互依赖关系等,并成为共同体成员的过程。对于学习来说,参与不仅具有工具意义,是获得某些东西的手段与方法,更具有本体意义。学习即参与,离开儿童的充分参与,学习无法开展。参与不仅是教学或学习的构成要素,也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明确提出,要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在具体建议与措施部分,提出要推行“参与式教学”。在教学中,儿童自由地、积极地参与到教育活动中去,在共同的经验交流中了解并理解社会的价值、规范,了解自己有哪些权利与责任,进而采取有利于共同体发展的行动。高质量的课堂教学要求
7、儿童通过交流、沟通、协作形成一种联合的共同体生活,意味着儿童能够更广泛地参与到那些关乎自己学习与生活的事务上来,以实现自身与共同体的善。(二)充分参与:正义生活达成的基本条件“正义要求人们平等地参与公共讨论和民主决策过程。”在广泛而理性的参与中,儿童尊严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教育权益与责任进行合乎正义的分配,儿童按照自己的意愿、兴趣与教育要求去学习,去追求自己的价值实现方式。离开了儿童参与,正义不仅变得不完整,还失去其实现的可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与西方代议制民主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是真正的民主,真正体现了人民中心。民主不仅“要看人民有没有
8、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参与是民主的根本要求,是正义实现的基本条件。“传统政治的制度只需要组织社会上少数人的参与,而现代政体却必须组织广大民众的参与。”关于这一点,没有多少人会提出反对意见。但是,由于西方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的局限,致使当今西方民主面临着一种排斥参与的境况,公民参与往往被弱化了,很难参与公共生活。民主简化成为一种投票、选举、票决的委托机制,异化为一种精英民主,绝大多数公民被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不能充分地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和进行公开的讨论。因此,民主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真民主、好民主,就要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不仅有选举、投票的权利,也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不
9、仅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能有效实现意愿。”当公民不能影响那些关乎自己价值与利益的公共事务之时,正义的生活也就很难实现。“人民参与民主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参与式民主是一种真正的、切实的民主形式,既是目的又是过程。通过参与来判断公共生活是否民主,理性的参与主体越广泛、参与程度越高,也就表明公共生活越民主,正义的生活越有保障。同时,若要实现高水平的民主状态,公民参与是必需的途径,是达成民主的基本要求。民主生活离不开公民参与。同样,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更广泛的参与。“所有人最大限 度的参与是民主的核心”。“民主既是社会正义的一个构成要素,也是其实现条件。”正义的社会必
10、然是公民广泛而理性参与的民主社会,这几乎是人人都认同的。只有在公民普遍参与的民主氛围中,才有可能去实践民主所欲实现的人类的基本价值,诸如公共理性、自由、平等、合作、尊重、负责任、妥协、宽容等,也才能形成一种正义品质。课堂民主,首先意味着儿童能够在教学中有机会参与问题的讨论、自由地发表观点和提出自己的意见;其次,儿童在参与的过程中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不能为了自我的价值与利益排斥他人的价值与利益,允许他们有同等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能够站在主体间性的立场思考他人的观点与意见。(三)课堂参与:从形式平等到实质正义虽然正义不能简化为平等,但是形式上的平等却是正义的基本要求。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宣
11、称的:“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在形式上人人都一样,每个人都拥有同等的机会,这是实现正义的第一步 形式平等。这种形式平等更关注同一性,即标准、规范与原则对所有人都一样适用,在时空上也保持连续性与一致性。面对这种形式平等,艾丽斯杨()则更加强调人们对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通过参与形成一种尊重差异的异质性公共生活。“相比一个虚构的契约,我们更需要真正的参与结构,让现实中的人带着他们地域的、伦理的、性别的和职业的差异,固守着他们对社会问题的看法,进入到那些鼓励他们发出自己声音的制度当中
12、。”当价值偏好、能力水平、知识经验等不同的人,不能在公共生活中表达自己的主张与看法时,那些看似人人平等的正义却导致了不正义的结果,部分人会遭受文化上的边缘化。例如,教育领域的正义不能囿于形式上人们都能接受教育与人人都有获得优质教育的机会,而是要在现实的教育活动中能够尊重每位儿童,特别是那些处于不利境遇中的儿童。关注到儿童的独特经验、需要与能力水平,促使他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引导他们过上一种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作为一种美德,正义绝不能站在个人需求、情感与欲望的对立面上,而是要去命名那些能够让人满足需求、表达欲望的制度条件。(儿童的)需求能够在异质性公共空间中依据个人的特殊性得到表达。”形式上的
13、平等仅仅是教育正义的第一步,但不是最终的实质性正义。面对同等的机会,由于儿童个体经历以及文化价值观的不同,儿童的表现也会不同。有的儿童表现出适应,有的儿童表现出不适应,特别是那些处于边缘位置的儿童,表现出的不适应尤为显著。只有当每位儿童充分地参与到课堂生活中去,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表达主张时,才能减轻文化上、制度上的压迫与宰制,防止被边缘化,保障自己的权益,获得最大程度的发展。当拥有不同个体经验、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儿童能够积极地参与到教育生活的时候,人人平等的形式平等就转化为具有现实性的实质性正义了。在机会平等的原则下,每个人都能够参与到其中,表达自己的诉求,而不是简单的接受,实现了普适性与特殊性
14、的融合。这种体现个体独特经验与价值观念的公共生活,把制度性的压迫、价值性的宰制、文化性的歧视降到了最低程度,是真正有利于每位儿童发展的。二、儿童课堂参与的正义意蕴教育教学活动不能离开儿童的参与,没有儿童的参与,教育教学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参与也是公共生活的基本要求,是培育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途径,是儿童正义品质发展的条件。参与的目的不仅是输出合乎正义的决策,更是输出具有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正义公民。“只有参与,他们才能成为公民。”儿童参与最大的价值在于其教育意义。通过参与,形成合乎正义的参与性公共生活,为培育儿童良好参与意识、参与能力与参与意愿的正义品质提供条件。(一)促进主体间理解:强
15、化正义所依赖的相互性善意“相互性是正义秉性的固有特征。”个体对正义规则的遵守以他人遵守为前提,他人遵守 同样以个体遵守为前提。他人普遍遵守正义规范是每个人遵守正义规范的前提,是相互性的。当人们都认为对方缺乏正义品质、不遵守正义规则之时,正义的社会体系就会坍塌。所以,“只有积极的、以相互善意为内容的相互性才能体现出正义的精神”。相互性善意的形成则依赖个体对所在共同体的信任,相信自己所在共同体的人会普遍遵守正义规则,才会形成稳定的正义行为和正义品质。我们每个人都是共同体的成员,不同的人对共同体的理解有所不同。虽然共同体的范围也有大有小,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共同体内部的成员共享着某种共同善,
16、也分享着某种正义价值观念与行动准则。共同体所共享的共同善往往与正义观念具有一致性,个体在追求自身善的过程中应受到正义原则的约束。正义观念指导与规范着共同体成员的行动,只有依照正义观念行动的共同体,才是稳定发展的共同体。参与是共同体形成的前提,有利于共同体的发展,不参与就无法分享所在共同体的价值观念与行为规范。在一个正义的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相互分享着由自由制度所激发出来的卓越和个性,他们认识到每个人的善是全部活动中的一个因素,而整个体制则得到一致赞同并给所有人带来快乐。可见,人们只有在充分参与群体活动过程中,才能形成主体间理解,破除隔阂、消除歧见,相互分享并接纳彼此的观点。当人们彼此接纳、相互
17、分享时,人们之间的相互性善意就会增强。参与在共同体方面的功能主要在于整合性功能。通过参与,可以形成一个能够实现主体间理解、充满相互性善意的共同体。这种整合不是外在强制性的,而是内在融合式的。“参与活动的经历可以提高团体内部的和谐关系和合作关系。”在参与活动中,人们通过沟通、交流、协商以促进主体间理解,从而使不同的主体从孤立走向合作、从封闭转向开放。在这种合作、开放的状态中,人们表达自己的需要与看法,也理解他人的价值需要并试图接纳他人的观点。这样一种积极的交流、合作、分享,把具有不同价值需要与生活经验的主体,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具有相互善意的共同体,这也极大地支持了“参与民主理论认为参与具有整合
18、性功能的观点”。儿童参与日常生活不仅有助于培养同伴之间的理解,还能增强他们对学校(班级)这一共同体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学校(班级)不是“非我”、外在于“我”的,也不仅是“我”的,还是“他”的,是“我们”的。正因如此,具有不同价值需要与生活经验的“我”与“他”走向了基于主体间理解的“我们”。在“我们”的主体间关系中,理解并承认不同主体的价值,尊重并保护人际间差异,促进每位儿童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每位儿童的自我实现提供帮助。在学校(班级)这一共同体之中,“我们”在相互信任、彼此关心、相互依赖、相互尊重他人的氛围中,形成相互性善意,促进正义品质的发展。(二)增进自我价值感:提升儿童践行正义的情感意愿正
19、义不仅关系到分配领域,还涉及承认领域,两者相互影响。一个正义的社会是主体间理解、充满善意、相互承认的社会,建立起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生活在其中的个体能充分感受到自信、自尊与自豪,获得积极的自我价值感。霍耐特()认为,“爱、平等、价值(社会尊重)共同决定了当前社会正义的理念”。正义理论应该着力改变人际交往中的边缘化、排斥、文化歧视、文化不适应、暴力、羞辱、贬低等问题,应该保护每个人,特别是处于不利境遇人群的自信、自尊与自豪。当儿童能更好地感受到自信、自尊、自豪时,会更容易地体验到正义的原则与观念。当儿童缺乏积极的自我价值感时,就会缺乏践行正义的意愿。儿童自我价值感的获得,离不开参与。参与能够
20、提高儿童的自我价值感与效能感。参与和自我价值感、效能感处于一种相互决定的循环之中,越是广泛而深入的参与,儿童的自我价值感、效能感就会越强,也就越愿意参与到日常生活的讨论决策中来。反之,也是这样。越是不愿意参与,儿童的自我价值感就越会消弱,信心就会不足,行动上往往会产生退缩,从而形成消极的性格,慢慢地就越来越不愿意参与。儿童参与和自我价值感是相互促进的。儿童在参与实践中学会了参与,自我价值感更是在参与性实践中得到培养。儿童参与的领域不在于全国性、地方性的政治活动,而在于那些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课堂教学与学校生活。这些领域是人们最为熟悉也最感兴趣的。儿童通过积极、负责任、有效的参与,能够提高控制自己日
21、常生活学习的能力,从而在心理上充满自信,体验到自尊与自豪,获得一种自我价值感。儿童“从参与活动中将培养一种积极的性格”,这种积极的性格表现为一种自我价值感,相信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儿童充分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自主地决定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自己的需求、观点与看法被重视,影响共同体的决策与行动。当儿童感受到每个人都能获得同等尊重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人人平等的正义感,也就更愿意相信正义规则与观念,更愿意积极践行正义。(三)提升参与素养:培育正义生活所需要的参与能力正义生活离不开儿童参与,儿童践行正义的意识与能力非常重要。若是要守卫正义理念,儿童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否则就无法参与到公
22、共生活中去。有了这种正义能力,儿童才有可能去守卫正义、守卫公共生活、守卫心中的善。儿童参与能够使来自不同背景的个体充分地表达意见,通过相互制衡、说服、妥协而促成合乎各方权益的正义决策与行动。儿童参与除了“输出”合乎正义的决策,还具有教育功能,“输出”践行正义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儿童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的发展。可见,参与不仅是一种决策程序,更是一种教育实践方式,在实际的参与过程中培养儿童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参与“能够提升参与者的思考、推理和做出判断的能力,从而产生民主之善或公共善”。特别是在培养人的学校场域中,参与实现了作为民主手段善与目的善的统一。儿童参与不仅能够实现教育生活的正义,还能促进儿童
23、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意识与能力,进而促进儿童正义品质的形成。也就是说,通过参与可以培养儿童的公共生活品质,学会表达、判断、理解、协商、尊重、宽容、妥协等公共生活能力。“参与活动发展和培育了参与制度所需要的品质,个人的参与越是深入,他们就越具有参与能力。”儿童参与学校活动越广泛、越深入,儿童所获得的参与意识就越强烈,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的就越快,进而形成积极参与的性格。鉴于学校生活所具有的教育性特征,可以说,儿童参与的最大价值不在于作出某种行动的决定,而在于练习如何作出行动的决定,在于发展儿童参与公共生活的意识与能力。对于儿童来说,学习如何作决定往往比作出决定更有价值。儿童不仅能够认识到关乎自身权益或
24、者关乎公共权益的事情都是大家参与的结果,是合乎正义的。同时,他们也能够通过不断地参与形成积极参与的意愿与能力,进而学会作出合乎正义的决定。在一个参与性学校生活中,儿童越来越坚信,通过参与能够实现自主决定过什么样的生活,从而自己身上的非民主态度倾向会逐渐消减,正义观念也会逐渐增强。三、儿童课堂参与的基本原则参与不仅是正义的实现条件,还是成功学习的要素。高质量教育的构建需要儿童的参与,离开儿童参与的生活是一种缺乏活力的生活,很难实现教育正义所内含的美好期望。儿童课堂参与和一般的社会参与不完全一样,儿童参与的最大价值在于锻炼儿童、培养儿童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若要形成一种参与性实践,培养儿童的参与性
25、行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适合的参与:关注儿童能力与兴趣参与应是适合儿童的。课堂参与不能只追求数量,“参与就好”,而要追求质量,要能关注儿童的能力差异与兴趣需要。课堂参与首先要关注儿童的能力差异。由于受能力的限制,某些儿童对于高阶参与往往不适应,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储备来完成。在课堂参与中,有的儿童能进行批判性、创造性的思考与表达,进而需要更开放、更有深度的参与机会;有的儿童仅能复述部分观点,若是能够勇敢地提问、讨论就已经很不错了。与其盲目追求高阶参与,不如关注适合儿童不同发展水平的参与活动。适合儿童发展水平的参与,才是最有意义的参与。适合的参与需要符合兴趣原则。不仅课程选 择和教材编写要
26、“关注儿童的天性禀赋和个性发展,强调符合学习者兴趣需要”,课堂教学和学生参与也离不开对儿童兴趣的关注。“兴趣是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快乐健康成长的明显标示,是有效教学和学生个性发展的内动力,是维持注意和刻苦努力的根本保证,是快乐学习和减轻负担的主要源泉,也是终身学习、创造发明和事业有成的重要原因。”符合儿童兴趣的参与活动,更能激发儿童的参与热情,也更能促进后续参与行为的发生。因此,教师不能简单地认为儿童应该达到最高水平才是最优的,更不能说低水平的参与是没有价值的,这些都要根据儿童的能力水平、兴趣需要以及活动的性质而确定。适合儿童发展水平与兴趣需要的参与才是最好的。正如哈特()所言:“没有必要总让儿
27、童处于参与的最高阶梯上,需要记住重要的原则是选择。让所有儿童都尽可能有机会选择发挥他最大能力的参与。”因此,教师应该根据儿童发展水平因材施教,设计不同参与水平的活动。换句话讲,教师要创造更多的参与活动,让不同阶段的儿童参与到不同领域的活动中去,锻炼全方位的参与能力。对儿童来说,有价值的参与不等于高能力要求参与,而是适合儿童发展水平与兴趣需要的参与。所以,教师要能够充分关注儿童的兴趣需要,评估判断儿童的参与水平,提供最有利于儿童能力发展的参与活动。(二)广泛的参与:充分讨论教学议题参与应该是广泛的。课堂教学的所有议题都应该向儿童开放,儿童要能够充分地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只有这样,儿童才能感受到自
28、己能够影响课堂生活,受到尊重,不被边缘化。不仅体会到课堂生活的正义品质,也会主动维护这种具有正义品质的生活。正所谓“广泛的参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平等条件的后果,也是维持这种条件的动力”。儿童参与课堂生活不能是受限制的参与,而应该是广泛的参与。这种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每位儿童都有机会参与到课堂生活中来;二是参与领域的广泛性,课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面向儿童开放的,不能以儿童不成熟为理由阻碍儿童的参与。面对一个教学议题,所有的儿童,至少是所有对此议题感兴趣的儿童,都有机会参与到讨论中来,发表自己的意见,接受他人的质疑。若要实现这种参与的广泛性,就必须避免那种“教师偏向指
29、令、精英群体参与、边缘群体观望”的局限性参与状况。例如,部分教师喜欢让学业成绩好的“精英学生”参与,学业成绩不好的“普通学生”则容易被边缘化。在具体课堂参与中,首先,教师要改变指令式教育,认识到儿童参与的教育价值与正义意蕴。教师不能认为某些事情是理所当然的,而不需要儿童参与。其次,教师要改变少数精英群体参与的状况,不能把参与当作奖励或荣誉。面对教学议题,学业成绩上的“精英学生”有更多的参与机会,“普通学生”往往被边缘化,成为不能参与的旁观者。最后,教师要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来锻炼儿童的参与能力。毫无疑问,部分儿童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确实比较弱,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儿童参与,而要创造机会培养儿童
30、的参与意识与参与能力。(三)补偿性参与:给边缘群体更多机会与“精英学生”相比,“普通学生”往往不能或不愿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这就需要教师鼓励那些可能被边缘化的学生积极参与,以防止他们继续沉默下去。鼓励“普通学生”积极参与,具有一种补偿的意味,符合补偿正义的精神。例如,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精英学生”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并代表小组发言、展示,这种“被代表”往往不利于“普通学生”的参与。课堂教学是一种教育性生活,有必要让所有儿童,特别是参与能力缺乏的儿童参与进来,以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在课堂生活中,每位儿童都有参与教学议题讨论、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被代表”会导致“普通学生”不能发表自己的观
31、点和表达自己的主张,“普通学生”就会处于失语状态。在直接性参与过程中,教师要制定程序让“普通学生”有机会参与进来,并防止“精英学生”对“普通学生”的歧视。“在协商过程和影响决策的机制中的发言权是平等的。民主性的公民身份意味着政治平等,因此公民在法律面前拥有同样的公民 权利、同等的地位,在决策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面对“精英学生”凭借自己的突出能力而获得更多的参与机会,这就需要教师要为边缘群体提供特别照顾,给予他们充足的表现机会,让他们更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感受。通过“补偿”的方式,保障边缘群体的参与权,避免“被代表”、被边缘化。真正的平等参与要更多地照顾到参与能力缺乏的儿童,避免出现有机会参与
32、,但由于缺乏参与能力而不愿意参与的状况。“只有当受压迫的群体能够在公共空间中和其他群体一样平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体验,才可以在形式化的平等参与讨程中避免群体宰制。”在课堂生活中,每位儿童都要积极参与到教学议题的讨论中来。他们都是平等的价值主体,他们的观点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不必担心观点合理与否。因为不太合理的观点会在平等的讨论中逐渐得到修正、补充和完善。(四)理性的参与:倾听、理解与接纳的态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理性平和不仅是公民的基本素养,也是公共参与的条件。这就要求课堂教学中师生不能是自说自话、竞争对抗、不顾及他人的,而应该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去表达、倾听、理解与接纳
33、,最终实现公共善。虽然课堂参与中儿童需要表达自己的主张与观点,但绝不是不关注他者,固执地认为自己观点的绝对性,简单粗暴地拒绝异见。在教学议题的讨论中,儿童在相互尊重、信赖、宽容、合作的基础上,以积极沟通、平等对话、广泛交流等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与观点。同时,对于他人的主张与观点,要秉持一种真诚地倾听、理解并接受的态度。无论是在陈述自己观点,还是支持或反对他人观点的时候,都需要阐明理由。“公共理性的价值不仅包含基本的判断、推论和证据之概念的恰当运用,而且也包含着合乎理性、心态公平的美德。”在参与中,儿童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也了解到他人的需要与偏好,并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形成深层次的理解。为避免参
34、与成为一种自说自话的“个人化”表达,需要教师对参与过程进行指导。这种指导是一种“程序性”的“弱”指导,重点在于规则的把握上,而不能是“教导式”的“强”指导。也就是说,教师主要是阐明参与规则并控制过程,防止出现混乱。例如,教师要提醒每位儿童注意发言时长、发言中需要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阐明理由;在他人发言时,要仔细倾听而不能武断地打断他人发言;支持或反驳他人观点时,要提出支持或反对的理由;在充分讨论之后,教师要能够作出开放性的总结,说出讨论的结果,看看儿童是否认可,并提出行动建议。学校生活中的参与是一种教育性参与,需要教师的指导,而不是无规则的参与。通过教师的规范和引导,可以更好地促进儿童公共理性
35、精神与参与能力的发展。正义离不开参与,当人们以平等、合作、相互尊重的态度参与公共生活时,才能实现机会的平等,获得与之相匹配的资源,以及价值主张与观念得到充分的尊重。在广泛、平等、理性、适合的参与活动中,儿童能够参与并影响那些关乎自己学习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并感受到一种正义的生活氛围。儿童在正义氛围的熏陶下,自然而然地感受到日常生活是正义的,进而就会自觉地按照正义原则去行动,追求共同善。参考文献: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卷北京:外文出版社,弗雷泽,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周穗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佐藤学课程与教师钟启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余宏亮生成性教学:知识观
36、超越与方法论转向课程教材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艾丽斯杨正义与差异政治李诚予,刘靖子,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亨廷顿变化社会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求是杂志社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红旗文稿,():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联合国大会世界人权宣言():巴伯强势民主彭斌,吴润洲,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慈继伟正义的两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霍耐特承认与正义:多元正义理论纲要胡大平,陈良斌,译学海,():赫尔德民主与全球秩序胡
37、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郭戈教育学和心理学中的“兴趣说”课程教材教法,():,: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董云虎,李云龙,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博曼公共协商:多主义、复杂性与民主黄相怀,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年 月 日)():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责任编辑:穆建亚)犑 狌 狊 狋 犻 犮 犲犐犿狆 犾 犻 犮 犪 狋 犻 狅 狀犪 狀 犱犘 狉 犻 狀 犮 犻 狆 犾 犲狅 犳犆犺 犻 犾 犱 狉 犲 狀 狊犆 犾 犪 狊 狊犘 犪 狉 狋 犻 犮 犻 狆 犪 狋 犻 狅 狀 犃犫 狊 狋 狉 犪 犮 狋:,犓 犲 狔狑 狅 狉 犱 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