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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细则一期桩基.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959387 上传时间:2025-08-2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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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香樟公寓工程管理细则 为保证优质高效完成“香樟公寓一期桩基工程”施工任务,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等有关文件规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就工程管理过程中以下内容进行约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共同遵守。 一、参与制定工程管理细则的单位 建设单位:安徽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二、参建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滨河城•香樟公寓一期工程桩基施工阶段通讯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王义 振兴集团 副总经理 13305649119 闻承鹏 总工 15805640786 解登宪 现场管理 13205646576 张明光 工程师 13966280389 黄先庭 建工监理 总监 13856455758 金星 土建监理 13966300695 黄胜 安徽新建 项目经理 13856428948 程建 项目负责人 13705641748 高明 技术负责人 13966262258 李梅生 现场管理 13856451710 何峰 施工员 13865712385 王鹏程 张扬 质检员 13966287888 13470895991 陶各寿 胡勇 安全员 13856435077 13856470496 李梅生 资料员(兼) 13856451710 三、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供的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需持证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2.所承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3.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制度; 4.施工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 5.开工申请表。 四、往来文件的规定 1.各单位均应配备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与归档; 2.业主及施工单位对工程有关的发文均应通过监理机构发出; 3.业主方发出的文件均应有业主代表签字、盖章;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监理人员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发出的文件均应有项目经理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无效; 4.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文件送达以签字为据; 5.紧急情况下,业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授权代表发出的口头指令,施工方应予执行,事后(48小时内)补办相关书面手续。 五、进场原材料的验收 1.承包方对所有进场原材料均需在自行进行外观检验及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向监理机构报验; 2.对需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应向监理机构办理见证取样复试记录,并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试; 3.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在监理见证下及时清退出场。 六、工序检查及隐蔽验收的规定 1.有关工序必须做到先验收后隐蔽; 2.承包方需隐蔽或验收的项目必须施工完成、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应附相关检测资料及技术资料; 3.监理收到检查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4.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检查不合格的,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然后进行复验,经复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施工中有存在较大危险性作业的必须提前报告监理机构; 2.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和有较大危险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及总监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专项验收,并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3.监理方每月28日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邀请业主、施工等有关人员参加; 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理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按程序上报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 八、工程进度要求 1.工程开工前报详细施工总进度计划; 2.在每月30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附件内容包括: a.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与上月计划对比; b.本月安全、质量的预控情况与实际情况对比; c.需要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协调事宜。 九、经济签证的规定 工程签证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核实工程量并签字后方生效,具体价款需经安徽振兴集团预结算中心审核。 十、工程进度款审批要求 1.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必须附形象进度描述或工程图片; 2.申请支付的形象进度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资料完备。 十一、工程会议的规定 1.工地例会定于每月30日下午3:00在现场会议室准时召开,业主代表、监理人员、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参加,会议由总监主持,会前不再通知; 2.专题会议,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随时组织召开; 3.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方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整理发出,与会各方收到会议纪要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十二、有关罚则 1.会议迟到一次(以十分钟为限)罚款100元,施工项目负责人未经向主持人请假缺席每次罚款500元,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未经请假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2.对监理通知不按要求整改,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相同问题监理通知累计签发三次的,罚款1500元,拒不整改的按程序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3.监理人员现场巡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口头指令施工单位改正,再次巡查时同样行为继续发生,一次处以200-500元罚款; 4.施工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又不能进行有效整改或拒绝整改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验收合格; 5.监理单位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未能按时(暂定一周)整改的罚款1000元,直至整改验收合格; 6.施工作业人员不佩带安全帽:工人罚款20元/次,项目部管理人员罚款50元/次,项目经理罚款100元/次; 7.不服从业主及监理管理,不按程序施工,造成现场混乱、严重影响施工工期或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8.受到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批评或停工处罚的,每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9.无理拒收文件的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10.罚款单由业主和监理共同签发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11.施工规范、生产文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有效控制,由监理单位提请业主给予积极奖励。 本《细则》自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起执行。 安徽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滨河城·香樟公寓工程部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滨河城·香樟公寓工程项目监理部 安徽新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滨河城·香樟公寓工程项目部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罚 款 单 编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业主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罚 款 单 编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业主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罚 款 单 编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业主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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